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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873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1-2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供销社
发布时间: 2017-01-20 来源:区供销社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罗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全县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2、承担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3、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4、承担供销合作社行业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社有资产监管职能,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

    5、加强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抓好传统业务的重组、巩固和扩大。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强基层社建设,实施土地托管项目,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组建县级综合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2、大力培育、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合作社品牌宣传、加强合作社技术培训三项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3.充分整合系统资源,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一个新型企业——罗江县供销集团公司。

二、部门概况

县供销社属一级预算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指导股,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供销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80.8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86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所致;支出80.8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86万元 ,主要是人员减少所致。供销社2017年收支总预算80.8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供销社收入预算8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8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供销社支出预算8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7万元,占81.45%;项目支出15.0万元,占18.5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87万元。收入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87万元;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1万元,医疗保障支出2.1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供销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8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86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占18.5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1万元,占18.07%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6万元,占2.67%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69万元,占56.50%

5)住房保障支出3.41万元,占4.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发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专项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退休支出。

3、医疗保障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

4、住房保障支出3.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罗江县供销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9.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罗江县供销社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因无因公出国安排。

2.公务接待费1.6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46.66%。主要原因是我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消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罗江县供销社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5.87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86万元,减少2.8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罗江县供销社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罗江县供销社共有车辆2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供销社项目资金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罗江县供销社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

 

 

相关附件: 2017111411233439.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