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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畜牧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870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1-2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畜牧局
发布时间: 2017-01-20 来源:区畜牧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罗江县畜牧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罗江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办法。

2.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和重大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饲料饲政和畜禽养殖等行政管理;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3.制定畜牧生产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引导畜牧产业结构布局调整与资源配置;负责畜牧产业建设项目编制、申报、实施和验收工作;负责畜牧产业各项专项资金管理,统筹安排扶持发展资金。

4.组织实施全县畜牧兽医体制改革;研究拟定畜牧产业化经营和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推进畜牧产业化发展。

5.制定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和科技发展计划,组织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和新技术推广。负责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畜禽品种改良。

6.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

7.做好畜牧业涉外事务工作,开展畜牧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资金和先进技术。

8.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畜牧兽医专业职称评聘等工作;指导畜牧兽医科技队伍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畜牧行业学会、协会的工作。

9.负责动物诊疗许可核准、兽药经营许可核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核准、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执业兽医备案等审批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罗江县2017“千户万元能繁母猪脱贫攻坚”生产条件改善、后续生产能力建设工作。总投资102.8万元。拟对全县91个村850户罗江县“千户万元能繁母猪脱贫攻坚”项目实施贫困户每户按1000元标准,统一采购妊娠期能繁母猪饲料,提高贫困户饲养母猪后续生产能力;每户补助200元用于防疫、动物医疗服务;对3个镇10户贫困户危房圈舍进行改造,每户补助800元改造资金。

2.肉牛企业带动发展能繁母牛产业扶贫产业园建设工作。总拟投资98.3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可实现纯利润17.5万元。可稳定解决贫困户4481人的脱贫进而致富。

3.华西希望集团30万套种鸡基因库建设工作。华西希望集团拟投资1个亿在罗江县新盛镇苏桥村占地300亩建设总规模达30万套的种鸡生产项目,该项目预计建设圈舍面积为12000平方米,具办公、生产、科研为一体,辐射罗江周边近300公里的大型综合农业产业项目。

4.罗江县2016年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第三批)项目。对县境禁养区内11家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关闭,拆除面积4330平方米;对33家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节能减排综合整治,新(改、扩)建沼气池或化粪池7517立方米、干粪堆积池3920平方米、设施设备改造1386台套;生物发酵处理场1个,购置设备共计28/套,利用生物堆肥发酵技术,采取集中处理,商业开发模式对规模养殖场粪污进行综合治理和合理利用。

5.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按照我县《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和规范,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应急演练。

6.拓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监测联网+视频监控)。创新监管手段,利用“互联网+”新模式创新建成畜产品质量安全联网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投入运行,可全覆盖实时监控全县所有生猪屠场的各生产环节以及各镇产地检疫申报点,监控点位达到80个。

7.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全力构建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巩固依法法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实现法治宣传、法治工作社会化、常态化。

8.着力推进标准化畜牧技术推广示范站建设。以2016年金山镇畜牧兽医站成功创建全国基层畜牧技术推广示范站为契机,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基层站开展创建活动,提高全县基层畜牧技术推广示范站比率,力争把罗江打造成为全国基层畜牧技术推广示范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畜牧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2个,其中:罗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罗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0个镇畜牧兽医站。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畜牧食品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87.5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4.45万元,主要是农林水事务中的畜牧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有所增加;支出包括:畜牧业支出754.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2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0.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26万元,教育培训支出1.2万元,畜牧业项目支出6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4.45万元,主要是畜牧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有所增加。县畜牧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187.5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187.5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7.5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18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53万元,占94.44%;项目支出66万元,占5.5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畜牧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7.5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7.5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7.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畜牧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87.5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4.45万元,主要是畜牧业支出、养老、医疗等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住房公积金55.26万元,占4.65%;教育支出1.2万元,占0.1%、农林水(畜牧业)支出754.59万元,占63.54%,社保保障和就业270.26万元,占22.76%,医疗卫生40.22万元,占3.39%,畜牧业项目支出66万元,占5.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财政预算数为754.5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及日常业务开支;农产品质量安全项财政预算数5万元主要用于畜产品的质量检测费用;病虫害控制项财政预算数51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款;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及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费等开支。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财政预算32.2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财政预算7.78万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门诊费。

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财政预算数为0.21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财政预算62.71万元,主要用于畜牧退休人员生活性补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财政预算36.84万元,用于在职工职业年金费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财政预算92.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退休项,财政预算78.6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津补贴。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财政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业务技能培训。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财政预算数55.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畜牧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1.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3.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27.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畜牧局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人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常年相同工作任务,无特殊情况发生。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6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由原4辆车改革后为1辆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为面包车。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5万元,用于1辆执法执勤特种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县畜牧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县畜牧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7.7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8.70万元,增长22.4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县畜牧局安排动物防疫物资及动物质量产品检测物资政府采购,财政预资金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县畜牧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属执法执勤特种车。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县畜牧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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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畜牧食品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20171025.xls

 

相关附件: 2017111410434922.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