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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经济商务和科技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870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1-2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经科局
发布时间: 2017-01-20 来源:区经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罗江县经济商务和科技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罗江县经济商务和科技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罗江县生产力促进中心。罗江县经济商务和科技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经济运行股、技改投资股、商贸服务股、市场管理股(商务执法大队)、能源信息股(电力执法大队)、计划高新股(知识产权执法大队)、农科社发股。我局编制总数27人,其中公务员14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12人。实有在职人员21人,其中公务员12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8人。此外,临聘人员5退休人员9人。

机构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拟定全县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动全县工业结构调整;承担罗江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2、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县工业行业、信息产业和生产服务业管理,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不含能源,下同)、商务、信息化、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加快农产品加工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组织实施的牵头协调责任,拟定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提出全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建议;制定并实施科技支撑计划、重点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3、负责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的协调工作;负责县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4、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5、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基础平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工作;管理县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民营科技机构;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拟订专利技术开发与实施转化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企业科技和质量的归口管理、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经营和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金融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9、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0、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县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与市内其他县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1、统筹推进全县企业信息化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的信息资源共享。

12、承担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13、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承接地的发展促进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的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14、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人员和赴镜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外贸推介活动;监督管理以罗江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负责全县与国际间以及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负责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并承担科技援助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15、负责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体制改革工作并提出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相关科研机构组建或调整的建议,优化科研机构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16、负责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建议;负责对全县重大引进或投产项目进行知识产权评审。

17、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归口管理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创新资金、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和其它科技、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

18、拟订科学技术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专家大院等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19、拟订科技成果推广、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登记;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县科学技术奖的组织、评审和奖励资金的管理;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保密工作;指导联系技术市场和相应中介组织。

20、负责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负责本县科技、专利信息工作;管理科技信息网络,指导相关信息的开发利用;牵头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本县专利申请工作;负责依法调处本县专利纠纷案件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指导、监督、规范全县专利行政执法行为;协助管理专利许可合同的备案、登记工作;负责协调专利许可贸易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中的专利管理工作。

2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县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同城德绵,协作发展,建设德阳北部新城和绵阳科技城产业协作区,建设美丽幸福新罗江”的战略目标,抓好重大项目建设、项目申报、经济运行监测、规模企业培育、生产要素保障等工作,大力发展新材料、电子信息、食品饮料加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全力推进工业聚集发展;抓好内贸流通、外经外贸、服务业发展等工作,不断提高城市影响力,着力打造“成德绵经济带”上商贸物流重点城市;抓好专利申报与运用、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众创空间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我县优势产业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江县经济商务和科技局属一级预算单位,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罗江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罗江县经济商务和科技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1.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60.00万元;

2.住房公积金  16.98万元;

3.行政单位医疗  9.90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8.29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32万元;

6.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254.00万元;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00万元;

8.行政运行 242.99万元。

2016年预算数减少170.7139万元,主要是调整电商基金支出到供销社,人员有变动;

支出包括:1.行政运行 241.65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28.29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11.32万元;

4.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 0.49万元;

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9.90万元;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0.85万元;

7.住房公积金 16.98万元;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00万元;

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254.00万元;

10.花生厂职工经费 60.00万元。

2016年预算数减少170.7139万元,主要是调整电商基金支出到供销社,人员有变动;

罗江县经济商务和科技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643.476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643.4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3.4766万元,占90.68%;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0万元,占9.3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643.4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4766万元,占48.09%;项目支出334万元,占51.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3.476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3.47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654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96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75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7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罗江县经济商务和科技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3.476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9.2861万元,主要是人员有变动,导致社保及工资等支出随之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1.6542万元,占44.84%

二、科学技术 254万元,占43.53%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 40.0962万元,占6.87%

四、医疗卫生 10.7506万元,占1.84%

五、住房保障支出 16.9756万元,占2.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2011301行政运行,2017年预算数为241.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绩效以及日常办公运转等;

2.208 05 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017年预算数为28.2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缴纳;

3.208 05 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17年预算数为11.3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费用缴纳;

4.208 99 01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0.4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用缴纳;

5.210 11 0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预算数为9.9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缴纳;

6.210 11 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0.8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缴纳;

7. 22102 01住房公积金,2017年预算数为16.9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缴纳;

8.201 13 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9.206 04 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254.00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局、财政局、政法委等各类专项经费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3.47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3.31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6.16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

(一)2017年新增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无此项预算。主要原因是我局一直坚持组织我县企业参加各类培训及全国展会,2017年希望重点推介我县企业参加国际展会,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帮助他们促进外贸创新、参与国际贸易故增加2017年出国出境经费的预算数。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2.9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长93%。主要原因是自2016年以来,我局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县”各级经济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因此增加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无预算。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无此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6.164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8886万元,增长11.62%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罗江县经济商务和科技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罗江县经济商务和科技局

20171025

 

经科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

相关附件: 2017111410413745.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