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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罗江县纪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3949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1-2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纪委
发布时间: 2017-01-20 来源:区纪委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县纪委机关、县监察局的主要职责:一是主管全县党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二是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三是负责调查处理县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四是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五是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六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七是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县的实施细则。八是会同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及各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九是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副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和考察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检查监督。十是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十一是承担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招投标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契机,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责和行政监察职责,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美丽幸福新罗江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建立三张清单,主体责任抓严抓实;(二)强化四个手段,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三)突出五个重点,监督执纪常抓长效;(四)实施三项建设,纪检队伍砥砺前行。

二、部门概况

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中共罗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机关为县委工作部门,罗江县监察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与县纪委机关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2016年,罗江县委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县纪委,与县纪委合署办公,正科级单位。县纪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罗江县纪委监察局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1个。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7年县纪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总额为311.4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1.4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7.8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2.38万元,医疗卫生7.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7.8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保险和年金比例调增。2017年收支总预算344.4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31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1.4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31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46万元,占83.95%;项目支出50万元,占16.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1.4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1.4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1.4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7.8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保险和年金比例调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万元,占84.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8万元,占10%;医疗卫生支出7.61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1.47万元,占3.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预算数为26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21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预算数为32.3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1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7年预算数为7.6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行政单位医疗7.61万元。

4、住房保障:2017年预算数为1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4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1.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0.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支出;上级及其他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来我县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参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44.4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以及公务用车改革。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纪监督、纪律审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未安排相应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县纪委下属罗江县纪委监察局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1个,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1.0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9万元,增长1.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主要用公务用车车辆保险费2万元,购电脑6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县纪委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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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