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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部门)
索  引  号: 510626-2024-00021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10-2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部门)
发布时间: 2023-10-27 来源:区住建局(部门)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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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1027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9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

第三部分词解释 23

四部分附件 29

附件1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29

五部分附表 3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6

二、收入决算 36

三、支出决算 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6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6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6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6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6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防震减灾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定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依法行政、行政效能等工作。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全区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编制全区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区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三)主管全区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制定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建设统计;拟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危房鉴定、既有建筑安全、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主管全区建筑业和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建筑活动,制定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检测、工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

(五)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勘察设计企业备案、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对有特殊要求和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监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消防、防雷装置设计等施工图审查。

(六)贯彻国家、省、市、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政策;拟订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推进墙体材料革新;负责散装水泥推广使用。

(七)承担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工作,组织制定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和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定额、地方标准定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工程合同管理;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拟定城镇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建设计划统筹、建设推进;负责组织开展对城市供水、城镇污水处理企业运行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城镇房屋建筑、城镇燃气、城市供水、城镇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日常运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拟订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落实建设领域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指导和监督管理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指导和监督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达标运行;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

(十一)负责拟订全区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省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管理。

(十二)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十三)拟订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预防工作;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依法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烈度和抗震设防标准实施;管理保护地震观测设施和地震监测环境;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指导下级防震减灾机构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区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资源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区住建局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强化全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负责震情速报,参与灾情报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3)必要时,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各类房屋建筑及

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项目开工及开工后的质量监督、进度,项目建设施工中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由区住建局负责。其中,由国家出资对项目的调查以区发改委为主,区住建局参加。

二、机构设置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3.德阳市罗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5405.9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757.81万元,增长7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债券资金增加。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45405.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47.29万元,占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796.58万元,占89.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2.12万元,占0.1%

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4540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04万元,占3.1%;项目支出43988.95万元,占9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343.8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945.47万元,增长78.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债券资金增加。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7.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06.51万元,下降-46.8%%。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项目支出减少。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7.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43万元,占2.9%;卫生健康支出23.49万元,占0.5%;节能环保支出70.85万元,占1.6%;城乡社区支出1368.47万元,占30.1%;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954.05万元,占6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547.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0.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49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7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68.47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54.0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0.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7.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3.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国内接待业务减少。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14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接待用餐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68人次,共计支出0.8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厅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交叉检查17人980元,接待省厅督导调研德阳市住建领域自然灾害综合普查工作会24人1100元,接待省厅督导住建领域自然灾害风险普查28人1290元,接待省住建厅开展住建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升级验收46人2680元,接待省住建厅督导罗江区住建领域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工作19人950元,接待省住建厅现场调研罗江区国家级“种子芯谷”、省级经济开发区市政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16人950元,接待市住建局对罗江区住建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工作进行市级初验18人65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事接待…(具体项目)。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0796.5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17万元,比2021年增加15.84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运行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0.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60.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业务活动开展通勤。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金山、略坪调元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经费、人民渠黑牛湾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周家坝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及污泥处置运输费项目3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债券资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金山、略坪调元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经费、人民渠黑牛湾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周家坝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及污泥处置运输费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以上,绩效自评综述:截至2022年12月底,除个别项目支付指标未完成支付,其余项目未出现项目偏差)。具体绩效自评报告详见第四部分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款)…(项):指……。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款)…(项):指……。

8.卫生健康支出(类)…(款)…(项):指……。

9.节能环保支出(类)…(款)…(项):指……。

10.城乡社区支出(类)…(款)…(项):指……。

11.住房保障支出(类)…(款)…(项):指……。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附件

附件1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一)办公室。负责全局党建、群团、政务协调和文电处理工作;负责行政事务、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双拥、机要、保密和文书档案管理;负责目标管理及考核考评工作;负责舆情信息和宣传外事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志编撰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干部管理、 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劳资工作;负责组织建设、环保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负责统战侨务、离退休工作;负责行政合同审查工作;负责编制全局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存等工作;负责政策性配套资金、 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对全局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 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商品管理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编审和报批;负责住建系统财务统计、劳动工资统计等财经信息工作;承担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双拥、机要、保密和文书档案管理;指导全区住建行业执业资格管理;指导和监督局属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二)城乡建设管理股。拟订城镇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城乡规划的审核;负责城镇建设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及营运监督管理;承担城乡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防汛排涝、城市雕塑的监督管理;指导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道路、桥梁、桥涵、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综合管网、供排水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城市雕塑、防汛排涝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工作;拟定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审核报批、维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人才培训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年报统计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农房通用图的设计和推广;指导全区重点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区重点镇和村庄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建设质量管理、危房改造;指导农村公用设施建设和小城镇、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三)房产管理股。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拟定全区房地产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商品房预售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企业的资质认证工作;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建设统计和管理全区房屋交易信息平台。负责全区房产档案的管理和利用。负责全局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公共服务等行政权力运行相关事项。组织拟订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交易、 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房地产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的市场行为; 指导既有房屋建筑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全区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参与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等房地产行业机构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四)建筑业和安全管理股。负责建筑市场的行政监督管理;拟订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拟订招标代理、建筑施工、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工程担保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出区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和监督检查;负责建筑业企业、行业中介机构及个人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建设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制定建设行业安全管理中长期规划、目标,制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建设行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和审查;负责组织建设安全宣传活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工作;负责工程清欠;负责指导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检查和监督建筑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的市场行为;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建设、产业及技术政策;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指导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建设;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资质申报、注册执业人员管理。监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消防、防雷装置设计等施工图审查。

负责拟订实施全区防震减灾规划;有计划地开展区域性震害预测、地震小区规划和活动断层探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震情通报,提出震后趋势判断意见,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重大工程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地震技术标准、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编制行业重点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规划及相关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组织行业科技项目研究开发、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的论证,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和技术市场;组织实施对外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项目;组织局系统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和全民科学素质发展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负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承办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责任单位或者下级机关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组织听证。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防震减灾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定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依法行政、行政效能等工作。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全区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编制全区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区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三)主管全区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制定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建设统计;拟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危房鉴定、既有建筑安全、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主管全区建筑业和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建筑活动,制定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检测、工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

(五)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勘察设计企业备案、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对有特殊要求和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监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消防、防雷装置设计等施工图审查。

(六)贯彻国家、省、市、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政策;拟订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推进墙体材料革新;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

(七)承担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工作,组织制定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和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定额、地方标准定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工程合同管理;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拟定城镇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计划统筹、建设推进;负责组织开展对城市供水、城镇污水处理企业运行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城镇房屋建筑、城镇燃气、城市供水、城镇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日常运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拟订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落实建设领域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指导和监督管理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指导和监督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达标运行;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

(十一)负责拟订全区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省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管理。

(十二)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十三)拟订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预防工作;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依法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烈度和抗震设防标准实施;管理保护地震观测设施和地震监测环境;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指导下级防震减灾机构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区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资源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区住建局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强化全区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的震情跟踪;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负责震情速报,参与灾情报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3)必要时,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项目开工及开工后的质量监督、进度,项目建设施工中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由区住建局负责。其中,由国家出资对项目的调查以区发改委为主,区住建局参加。

人员设置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单位共计编制数63人,其中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7名、德阳市罗江区村镇服务中心事业人员18人、德阳市罗江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人、德阳市罗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德阳市罗江区供水服务中心19人、德阳市罗江区房地产交易所2人、德阳市罗江区城市建设档案馆2人、德阳市罗江区建设工程招标造价站2人、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7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功能不断完善

2022年,我局以32个重点项目续建项目13个,新开工项目9个,加快前期项目10建设为依托,不断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城乡建设发展态势良好。完成了城镇供水一体化、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姚家林及西街口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12个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垃圾治理项目、周家坝污水处理厂扩容、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金山红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持续做好污水整治工程。加快周家坝湿地公园、德阳市罗江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节点公园建设进程

2、村镇建设有序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加强中心镇培育2022年4月金山镇成功评为四川省首批“省级百强中心镇”,市政设施建设项目正在办理规划许可证、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指导白马关镇申报创建“省级百强中心镇”,现已进入候选名单。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项目,调元镇小城镇项目目前正在施工,预计12月完工;新盛镇市政设施改造项目已完成工程总量55%,预计12月完工;白马关镇小城镇项目已完成建设。

3、民生工程扎实开展,保障能力不断加强

加快推进老城改造。持续做好2021年、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快改造玉京苑等29个老旧小区道路、供排水管网等设施,不断改善小区居住环境。纹江花园和天使苑小区共计增设15部电梯已完成施工。加快推进奎星阁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767户拆迁协议签订(占比99.35%),房屋拆除面积5万余平方米(约53%完成528套安置房建设的所有前期工作;金山幸福里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完工

做实做细保障房管理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申请联合审核机制和腾退机制,43户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办理配租入住,清退不符合条件租户5户区共保障了1929户住房困难家庭。

扎实做好供水排水供气。完成城镇供水一体化项目,提升城区和城南工业园区供水能力;加快推进经开区园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园区自来水供水工程)工程,已完成选线、地勘、设计预算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可研、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全新增注册水表973户,总用水户数3.97万户,供水保障人口约11.6万人持续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的建设加强11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营管理,各厂(站)均正常运行,确保城镇污水主管网全覆盖,污水处理率得到全面提升达95%全区共有城镇燃气企业12家,保障城区用气户约7.4万户城区通气率达100%,镇村用气人口约10万人,镇村通气率达94.5%。

办好办实民生实事。大力推进城市服务提升工程,体育公园和英烈公园已完工,清廉公园已进场施工,完成总进度的50%;2座公厕已改造完成。加快实施玉京苑、罗江中学家属区等29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目前19个小区已完成水表改造,其中4个小区屋面防水已全部完成并验收;10个小区水表更换和部分小区的水管道更换基本完成,其中9个小区的屋面防水翻新正在挂网招标。推动城乡供水同网同价改革,区发改局已完成成本监审、已制定调价方案并通过听证会,我局已完成风险评估审查等所有前期工作,待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实施。

4、行业监管坚实有力,市场环境不断优化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企业开发、销售、交房、办证等行为;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对22个商品房开发项目纳入预售资金监管,截至11监管资金8.8亿余元;加大对预售资金使用的动态核查力度,审核拨付8.5亿余元积极落实保交楼贷款8344万元,确保芙蓉溪苑二期等3个楼盘顺利完工交房。积极引导房地产库存,全区32个在建、在售楼盘1-10月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6.9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3.08%;预计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7.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9%加强物业企业管理,大力推进“红色物业”建设,建立物业协会党支部1个,指导社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23个加强对住房维修资金的管理,将维修资金缴存归集到户,使用分摊到户加大欠缴挪用维修资金的追缴力度,截至11月已追回279万元。

稳步推进建筑业发展,全区共有建筑企业219家,2022年规上企业入库由原来14 家增加至17家,预计本年度实现建筑业产值24亿元,同比增长11.6%。对全区4家商混企业、219家建筑企业开展管理人员履职实名制落实和民工工资等专项检查90余次,对22家企业行政扣分处罚,6名个人行政扣分处罚,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3件。深入开展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清理2019年至今公开招标房建和市政项目95个,发现问题432022年参与招标文件编制会商34次,发现招标文件涉嫌违规问题67个并要求立即整改,发现投标企业围标、串标共计8家,已移交行政处罚。

扎实做好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标美化”工地和文明工地建设,严格“红、黄、黑旗”评比,组织全区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负责人召开质量安全会议5次,对全区43个在建项目开展日常质量安全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447次,发现问题和隐患1017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5份,移交调查处罚5所有问题已督促整改。

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已完成40952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剩余18445栋正在排查中),初判安全隐患房屋11栋(9栋已采取管控措施,2栋已通过工程措施完成整治)。4月底完成房屋建筑的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任务,在全市5个县市区中率先通过省级验收。

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第一阶段隐患排查摸底工作已完成,共计排查燃气管道1832公里排查出燃气管道占压14入户排查7.36户,排查出问题隐患2.9第二阶段问题隐患整治已结束,14处管道占压已全面整改2.9万处隐患全部“清零”。成功申报两个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争取项目资金3340万元,已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2004万元,一期项目(3个小区)已完工;二期项目(29个小区)正在进行招投标

5、严格人防审批管理,人防工作不断规范

召开人防工作专题会6次,逐步完善人防发展规划,增设5套人防警报系统开展“9.18”人防喇叭试鸣活动,组织人防宣传,发放《防空防灾知识手册》1200余份。扎实推进人防易地建设费专项整治,依法启动人防易地建设费欠缴企业的法定追缴程序已追缴到位2015.82万元(2022年追缴到位873.47万元),正在依法追缴997.56万元依法严格人防审批,已审批人防项目21个,其中,易地建设项目17个,依法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298.36万元;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4个拟建防空地下室1.45平方米),累计审批结建防空地下室项目9个3.64万平方米

6、疫情防控迅速高效,治理成效不断巩固

持续做好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等重点领域人员管控,重点场所工作组开展常态化巡查,督促扫码测温登记顺利完成凯圣豪集中隔离点管理任务,完成185人次集中隔离。集中精干力量抢抓工期,10天内完成斑竹和明会应急安置点2500余间房间的建设任务。常态化开展住建领域各项疫情防控,重点做好人员排查管控和核酸检测织密筑牢防护网。

7、其他工作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白蚁防治河长制、信访稳定、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健康有序发展,全年无重大安全及稳定事件发生。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2022年度本部门决算总收入45405.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收入4547.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0796.58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2022年度本部门决算总支出45405.99万元。其中,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360.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7.39万元、公用经费143.08万元),项目支出44045.5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3186.81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66.1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70.74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51.29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121.27万元,资本性支出38891.09万元,对企业补助1905.49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本部门决算无财政拨款资金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2年度本部门决算总收入4534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收入4547.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0796.58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2年度本部门决算总支出45343.87万元。其中,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360.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7.39万元、公用经费143.08万元),项目支出43983.3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3186.81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66.1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8.6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51.29万元,资本性支出,42012.36万元,对企业补助费用1905.49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本部门决算无财政拨款资金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涉及有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的部门,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本报告附件一并公开)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支出控制、及时处置、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和违规记录等情况。本部门人员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1098.95万元,调整预算金额118.44万元,全年预算金额1217.39万元,完成支付金额1217.39万元,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情况较好。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本部门运转类项目包括公用经费项目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所有运转类项目均严格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报绩效目标,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运转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146.48万元,调减预算金额3.4万元,全年预算金额143.08万元,完成支付金额143.08万元,执行进度100%。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本部门所有特定目标类项目均严格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报绩效目标,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特定目标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6045万元,调整预算金额37938.4万元,全年预算金额43983.4万元,完成支付金额43983.4万元,执行进度100%.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三)1、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功能不断完善2、村镇建设有序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3、民生工程扎实开展,保障能力不断加强,4、行业监管坚实有力,市场环境不断优化,5、严格人防审批管理,人防工作不断规范,6、疫情防控迅速高效,治理成效不断巩固(四)结果应用情况本部门将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阳市罗江区村镇服务中心、德阳市罗江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德阳市罗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德阳市罗江区供水服务中心、德阳市罗江区房地产交易所、德阳市罗江区城市建设档案馆、德阳市罗江区建设工程招标造价站、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相关股室(单位)预算项目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纳入了部门绩效管理考评细则中。同时,按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于2022年 月 日随同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公开了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于2022年 月 日随同2021年部门决算说明公开了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透明度

(五)自评质量。

部门认真对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动态调整、完成结果、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客观评价,自评得分97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

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由于资金紧缺,工程项目资金支出量大,在资金安排、使用、核算上存在错位的现象,导致预算经费科目与支出科目存在差异。

(三)改进建议。

一是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

二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针对出现“因资金紧缺,工程项目资金支出量大,在资金安排、使用、核算上存在错位导致的预算经费科目与支出科目存在差异”的现象,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扎实为全区城市建设保障房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

附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附表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1: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表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相关附件:
责任编辑: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