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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913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0-3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0-10-30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2019年度

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行政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制定和实施提高全区质量整体水平、计量事业发展规划和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按规定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主动融入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

坚决服从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牵头集贸市场创城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全面攻坚。一是全年实行创城“早市”联合执法巡查,重点突出提醒、指导、督促商户,逐步纠正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证照未公示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市场秩序和环境持续好转。二是在迎检关键节点,实行网格管理,大网格将全区分为万安、金山、略坪、鄢家四大片区10个网格,小网格将城区综合市场划分为5个网格,每个网格确定一名局班子成员牵头,并将全局人员定位到大小两套网格内,每个网格之间实现无缝衔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监管体系,全员参与创城行动。三是突出难题攻关,推进综合市场提档升级。协助拆迁综合市场13150余平方米,制定“一场一策”,对接市场开办方投资350万元对综合市场5个大棚、景乐市场2个大棚重新规划布局升级改造。四是加强氛围营造,提高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更新集贸市场公益广告19幅、精神文明宣传公示栏4幅、快检制度牌5块、示意图8幅等。

2.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是更加主动助推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从狠抓政策落实、指导企业规范管理、强化产品质量、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等方面为民营企业发展服好务。二是治乱减负和公平竞争政策审查扎实有效。加强供电、供水、房地产等收费检查,加大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力度,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研部分小微企业12个,了解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建立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审查制度。

3.知识产权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是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为契机,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作机制,加大对专利、商标、版权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知识产权普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让自主创新的企业专注创新、智造。二是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成果运用。推进知识产权成果运用,争取省级专项资金50万元,其中专利转化项目资金40万元,地理标志产品示范项目资金10万元,已足额拨付至相关企业。三是明显提升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截至目前,全区有效注册商标1120个,有效发明专利50件,有效实用新型专利508件,有效外观专利50件。

4.质量标准建设取得新成效

协助川纤集团获得第四届德阳市政府质量奖(德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单位),实现罗江区建县以来零的突破。代拟印发《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市罗府办发﹝2019﹞16号),全区生产企业“双随机”抽检结果显示,罗江区企业产品的合格率达97%,同比去年93%的合格率有较大提升。

5.安全监管迈上新水平

一是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精神,印发《德阳市罗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德阳市罗江区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大力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严防食品安全风险。二是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实施特种设备监管“三先三后”工作方法,从去年实施至今,避免30余家企业因出现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加强医疗卫生系统特种设备、叉车、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根据“双随机”日常监督检查和“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百日攻坚行动排查结果,全年督促闭环整改问题49处。今年以来,全区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三是有效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学生校服、儿童用品、烟花爆竹、电线电缆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年督促闭环整改问题3处,全区未发生重要工业产品安全事故。

6.监管执法取得新战果

一是有效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市场主体年报公示连续四年被省市场监管局评为先进单位。二是继续提升重点领域市场规范程度。建立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跨部门研判问题,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有效开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并将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三是执法工作成效明显。围绕企业和消费者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春雷行动2019”、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挂证”、保健品、校园食品等专项执法行动。四是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成功举办“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218人次,发放各类消费维权知识手册、宣传单1.16万余份(册)。大力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指导移动通信、汽车消费、教育培训、小区物业管理、快递物流等重点行业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整合12315消费维权渠道,受理投诉、举报13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0余万元

7.自身建设取得新发展

一是巡察及整改工作基本完成。把接受和配合区委巡察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要求做好巡察各项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内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组织所辖企业党组织开展结对贫困村共建和参与乡村振兴。三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对干部个人廉政档案适时更新。加强对党员干部涉廉行为的超前防范监督管理,就党员干部出国出境、婚丧喜庆事项进行预警教育提醒,提前筑牢廉洁防线。以党建为统领、以法治为抓手、以廉洁为目标,多措并举,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并作为罗江区申报“清廉德阳”第一批清廉阵地建设试点单位。全局努力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四是扎实推进法治建设。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做好清责确权工作,作为依法履职和行政执法不越位、不失位的保障。五是不断规范内部管理。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请休假、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微信公众号坚持每周发布“市场监管一周播”,公开政务信息310余篇,在四川在线、德阳日报、四川党建之声、罗江手机报等主流媒体上发布工作宣传信息近180余条,主流报道转载和跟帖100余篇,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二、构设置

市场监管局独立编制机构共5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性质为政府机关),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市场监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不良反应测中心

2. 德阳市罗江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3. 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

4. 德阳市罗江区计量测试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市场监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771.5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71.67万元,其他收入12.4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7.3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7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1.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37万元。收支总预算2018年预算数增加648.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人员及费用支出大为增加。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市场监管局收入支出决算总额为161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1.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37万元。较上年增加46.2%,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人员及费用支出大为增加。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58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1.67万元,占99.2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49万元,占0.7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61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79万元,占83.74%;项目支出262.1万元,占16.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1571.67万元,2018年相比,增加470.14万元,增长42.68%。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1.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37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1535.68万元,2018年相比,增加440.6万元,增长40.23%。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21.9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153.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38万元);项目支出213.71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13.71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5.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40.6万元,增长40.23%。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5.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5.28万元,占81.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38万元,占11.75%卫生健康支出34.66万元,占2.26%住房保障支出75.37万元,占4.9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35.6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56.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局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933.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局(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45.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企业年报相关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2019年决算数为75.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2019年决算数为47.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2019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项)2019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认证认可管理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2019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药品日常监管等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医疗器械日常监管等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化妆品日常监管等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41.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27.81万元,完成预算36.5%,主要用于:中央及省级市场监管支出,用于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办案,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知识产权等支出,剩余资金将结转至2020年度继续使用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91.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36.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52.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局(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0.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局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失业、生育、工伤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决算数为30.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决算数为1.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2.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职工体检及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决算数为75.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1.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21.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45万元,完成预算50.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批次减少和公务用车开支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万元,占9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万元,占9.17%。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2019年无因公出国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万元,完成预算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12万元,下降9.7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开支减少。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14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办案、市场监管、消费维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等业务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万元,完成预算40.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02万元,下降49.2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日常综合性接待。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市场监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9万元,比2018年增加25.78万元,增加34.3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及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市场监管局政府采购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用车车辆保险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场监管局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主要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技术用车3,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食品药品监管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市场监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情况较好,预算编制较准确,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预算执行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非税收入、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信息公开管理较完善。对重、热点行业加强日常监管,积极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行政执法效能,积极推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和质量提升工作,为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食品药品监管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食品药品监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4万元,执行数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障了区食品药品安全,有力促进了区市场的规范化,发现的主要问题: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监管覆盖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人员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4万元

执行数:

5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4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酒类食品、医疗器械”从生产、流通到消费(使用)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和抽样检验,以及委托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检验食品及食用农产品。

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酒类食品、医疗器械”从生产、流通到消费(使用)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和抽样检验,以及委托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检验食品及食用农产品。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食用农产品抽检

270个批次

275个批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食品抽检

130个批次

130个批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及查处工作

每月检查一次,共十二次

每月检查一次,共十二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完成各项专项行动工作

两个

两个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完成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及查处工作

完成率达100%

完成率达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1231

20191231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产品抽检

1200/批次

1200/批次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燃油费

1/公里

1/公里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完成各项专项行动工作

2万元

2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完成政府赋予的对食品药品监管职能

完成政府赋予的对食品药品监管职能

 

项目完成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项目完成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规范饮食用药秩序,保障全区食品药品安全

5

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9年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监管、执法检查、抽样检测等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19年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监管、执法检查、抽样检测等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反映从事工商行政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的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行政单位1个,含下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德阳市罗江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德阳市罗江区计量测试所、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含派出机构五个,分别为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万安市场监督管理所、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略坪市场监督管理所、鄢家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机构职能。

市场监管局行政职能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管、市场准入秩序维护和市场信用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负责全区计量认证认可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生产、流通领域市场监管的检测和评估工作。

(三)人员概况。

市场监管局共有编制94人,行政编制38人(其中公务员编制30人,工勤编制8人),参公事业编制34人,事业编制22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2人,行政人员47人(其中公务员40人,工勤7人),参公事业人员10人,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15人,遗属4人,其他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基本情况。

年初结转和结余127.9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7.95万元。

年初预算125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6.36万元,项目支出158.42万元。

追加预算35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15万元,项目支出124.28万元。

年终追减3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万元,项目支出33万元。

实际支出153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7.18万元,项目支出222.79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15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万元,项目支出154.8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市场监管局上年结转127.95万元,本年收入预算为157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21.9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49.7万元(区级预算125.42万元,上级预算124.28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1.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37万元。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市场监管局支出预算为1571.67万元,其中:基本预算支出1321.97万元,项目预算支出249.7万元。

2019年市场监管局实际支出1539.97万元,其中:基本预算支出1317.18万元,项目预算支出222.79万元。

基本预算支出中商贸事务56.39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928.43万元,事业运行41.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37万元

项目预算支出中知识产权事务经费1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42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专项45.7万元,市场监管执法8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2万元,认证认可监督管理4万元,标准化管理5万元,药品事务2.5万元,医疗器械事务2万元,化妆品事务2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4.17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区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项目库报送工作。

(二)执行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管理

严格按要求执行预算管理,年初结转和结余127.95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为1571.67万元,实际支出1539.9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59.65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5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元,项目支出结转159.65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4.45万元,系统能力建设13.13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专项8万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50万元,援彝援藏干部补助4.79万元,2019年度中省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69.28万元2020度将继续开展相关工作,结转的专项资金在2020年度使用

2.“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1.05万元,接待批次21次,接待人数167人次,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9.28%,主要原因是严格把控,公务接待批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比上年减少9.7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开支减少

(三)综合管理情况。

1.非税收入执收情况

市场监管2019年非税收入包括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都是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全年共完成非税收入77.52万元,已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无挪用、截留非税收入的情况。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2019年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与预算一致,执行计划于实施计划一致,用于车辆保险购买。

3. 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全部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系统,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按时完成资产清查任务,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4.内控制度管理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的带领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审批制度》《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明确分工、相互分离、分别行权。

5.信息公开

在财政部门预决算批复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公开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四)整体绩效。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紧抓机构改革契机,齐心协力、勠力前行,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奋力开创罗江市场监管新局面全年,全区未发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市场监管工作

1)认真落实“红盾+利剑春雷行动2019,深入开展各类专项市场整治全年立案182件,结案167件,罚没70余万元。春雷行动2019超额20%完成市局下达案件目标任务数严厉查处各类市场乱象,有效地防范了安全风险,维护全区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2大力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指导移动通信、汽车消费、教育培训、小区物业管理、快递物流等重点行业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和广告舆情处置,突出互联网、金融类广告整治检查户外广告1470条次,互联网广告463条次,开展广告发布事前、事中指导113户次,整改清除各类违规有害广告240条

3)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效归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在年报期间,推行零距离、面对面服务,耐心向经营者讲解年报流程,实施“一对一”指导,避免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影响企业融资、项目投标等正常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企业、个体、专合社年报公示连续四年被省市场监管局评为先进单位。

4抓好价格监管保障物价秩序检查部分同级行政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14个,检查火车站1个、产业园区2个、城市综合体1个(1788商业广场),检查职业技术学院、中学、小学及幼儿园17所,殡仪馆和公益性墓地3个,丧葬用品销售店铺38个,自来水公司2家,机动车检测公司2家。检查不按规定退还多收电费、不执行政府定价以及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等行为。

5)强化主体责任,抓实药品监管。督促医院、药店等落实主体责任,与100家经营单位签订了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责任书,并发放了警示函。开展中药饮片专项行动,保障药品质量。加强执业药师挂证和处方药检查。抽查药品经营单位执业药师在岗情况87家次,对6家药店给予警告,对5家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予以当场处罚或立案查处。开展隐形眼镜、一次性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检查,查封扣押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90余瓶,下架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3批次,没收过期染发膏200盒。完成药品抽样61批次,检出不合格10批次,立案10件。化妆品抽样8批次。开展化妆品宣传周、安全用药月活动,受理健康咨询300余人次,指导服务群众39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6)强化措施发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成食品抽检498个批次,其中省级抽检65批次,市级抽检28个批次,区本级抽检405个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75批次,食品抽检130个批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48余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0余份,收到书面整改报告50份。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校园周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5个专项行动和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节前检查。推动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新模式,完成95%的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做好2019年中高考期间、两会”、“梨花节”、“油菜花节”、“枣子节”、“诗歌节”、“一带一路川菜川剧文化周”等重大区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

7)积极行动,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8家,检查特种设备292台。发现各类安全隐患42处,已整改完毕41处,余1家正在整改中。

2.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1)主动服务,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罗江区委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地做强工业、实行“工业主导+乡村振兴”双轮驱动的规划,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要求,对重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实行上门服务,指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全区生产企业“双随机”抽检结果显示,罗江区企业产品的合格率达97%,同比去年93%的合格率有较大提升。

2)助推企业自主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知识产权成果运用,争取省级专项资金50万元。依托“罗江花生”地理标志商标优势,采用“企业+科研单位+基地+农户”模式,发挥资源优势,带动连片“罗江花生”种植面积200余亩。

3)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从狠抓政策落实、指导企业规范管理、强化产品质量、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等方面为民营企业发展服好务。积极鼓励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入企业厂区、生产一线指导各企业参照指导标准和诊断评审表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组织制度。

3.消费维权工作

2019年度整合12315消费维权渠道,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3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0.67万元。精心组织“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年主题的系列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218人次,发放各类消费维权知识手册、宣传单1.16万余份(册)充分利用标语、电子显示屏、展板等多种形式宣传475户次。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有力维护市场经营环境,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脱贫攻坚工作

贯彻“三位一体”,助力脱贫攻坚积极组织所辖支部开展结对贫困村共建,组织打扫清洁卫生帮扶活动,鼓励贫困户振作精神,早日脱贫奔小康。积极号召私个协会支部参与乡村振兴,建设扶贫产业园1个,解决近60余人务工问题,增加群众收入200余万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市场监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情况较好,预算编制较准确,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预算执行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非税收入、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信息公开管理较完善。对重、热点行业加强日常监管,积极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行政执法效能,积极推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和质量提升工作,为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问题。

干部职工对绩效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财务人员由于岗位调整,在预算执行上缺乏经验,预算执行效率还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财务人员加强学习预算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中心组学习、培训等方式向全局干部传达绩效管理的重要性,提高绩效管理效率。

 

 

 

 

 

 

 

 

 

 

 

 

 

附件2

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监管、执法检查、抽样检测等专项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财政拨付2019年食品药品项目专项资金60万元。资金申报、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酒类食品、医疗器械”从生产、流通到消费(使用)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和抽样检验,以及委托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检验食品及食用农产品。

1、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到消费(使用)环节监管及抽样检测经费37.7万元;

2、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样快速检测以及不良反应监测经费9.5万元;

3基层所建设、执法办案、食品药品应急处置和举报投诉工作经费12.8万元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专项资金已于20191月申请,申请资金60万元,年中追减2万元,年末未支出收回4万元,资金到位54万元

2、资金使用。截止2019年12月底,以上54万元专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用于食品药品执法检查、抽样检测、日常监管等费用开支标准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各项支付依据,保证资金支付内容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以上经费到位后,我局对上述经费的财务管理全部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采取报账制,统一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财务处理、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根据(德市监【201928号)文件要求,2019年我局共承担抽检任务有:省抽常规抽检(民生工程)任务65批次,本级抽检13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270批次。

2.2019531日,我局发布《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抽检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依法对2019年食品抽检项目进行政府采购。2019625日,发布《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抽检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委托四川省中安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罗江区2019年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及区本级抽样检测采购”。

3.稽查大队及时对抽检的不合格报告进行稽查执法检查,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4.经费支出情况:抽检经费支出39.5万元,广告印刷、办公耗材资料费2.8万元,行政执法及日常检查车辆及差旅费5万元,食品药品宣传周及不良反应监测站网上评价经费4.2万元,食品药品培训相关费用2.5万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强化措施发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19年5月9日下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提出的“四个最严”重要精神。代拟印发《罗江区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德阳市罗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德阳市罗江区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全区未发生食品安全较大事故。

1)加强监督抽检,严防食安风险。完成食品抽检498个批次,其中省级抽检65批次(生产领域6批次,不合格率0;流通领域36个批次,不合格8个批次,不合格率22.2%;餐饮23个批次,不合格5个批次,不合格率21.7%);市级抽检28个批次(流通领域22个批次,不合格率0;餐饮6个批次,不合格2个批次,不合格率33.3%);区本级抽检405个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75批次(流通领域229个批次,不合格5个批次,不合格率2.1%;餐饮46个批次,不合格2个批次,不合格率4.3%),食品抽检130个批次(生产领域23个批次,不合格4个批次,不合格率17%;流通领域75个批次,不合格3个批次,不合格率4%;餐饮32个批次,不合格7个批次,不合格率21.9%)。由此可见,罗江区内食品生产状况较好,但流通和餐饮领域食品安全存在较多风险。

2)聚焦风险监测,抓实食品安全源头监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48余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0余份,收到书面整改报告50份。约谈20172019年连续年国抽、省、市抽检2家不合格生产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并全面整改。对2019年度省级风险监测抽检1家不合格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要求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将风险监测不合格产品追回新办企业2家,延续换证3家,跟踪检查5家,检查率100%。

3)把握问题导向,抓实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校园周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5个专项行动和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节前检查。督促下架问题辣条239袋,共计8.6kg,查扣过期食品24.4kg。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冻库专项检查5发放《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190份,张贴防控宣传画246张。查处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产品240kg,全部无害化处理,劝返违规调运的生猪产品50kg高速路口24小时执勤263天。

4)推行量化分级,抓实餐饮业态监管。对全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经营者进行量化分级A级(优秀)11家,B级(良好)145家, C级(一般)109家。根据分级结果,对B、C级着重监管。组织春季、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2次,全覆盖检查44所校园食堂2次,排查食堂安全隐患17约谈学校食堂2家,当场处罚1家。约谈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2次,督促下线违规餐饮单位30余家。发放餐厨废弃物规范处置告知书300余份。推动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新模式,完成95%的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做好2019年中高考期间、两会”、“梨花节”、“油菜花节”、“枣子节”、“诗歌节”、“一带一路川菜川剧文化周”等重大区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

5)着重宣传引导,推进共治共享。一是多措并举开展以“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分别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镇、进机关系列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二是常态化开展“你送我检”和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目前已开展“你送我检”活动4次,累计快检400余批次。开展“进社区”活动5次,累计普及500余人,受到社区群众一致好评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关注、人人共治、人人共享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6)突出亮点打造,全面争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印发创建工作方案及《创建示范区责任分解表》,完善区、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及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召开全区工作推进会,对内对外分解创建工作任务,局班子成员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全覆盖督促指导各镇创建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区本级食用农产品快检室,食品安全餐饮示范一街和餐饮单位“互联网+监管”APP等亮点工程打造

5月15日,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工作顺利通过省上专项督察。

2.强化主体责任,抓实药品监管。一是督促医院、药店等落实主体责任,与100家经营单位签订了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责任书,并发放了警示函。二是认真组织GSP检查员开展现场核查工作,10家药店的新办或变更许可情况开展了现场核查,指导2家零售药店通过GSP认证。三是开展中药饮片专项行动,保障药品质量。检查药品是否可追溯,查处3家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行为,检出不合格中药饮片8批次。四是加强执业药师挂证和处方药检查。抽查药品经营单位执业药师在岗情况87家次,对6家药店给予警告,对5家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予以当场处罚或立案查处。五是开展隐形眼镜、一次性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检查,查封扣押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90余瓶,下架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3批次,没收过期染发膏200盒。六是完成药品抽样61批次,检出不合格10批次,立案10。化妆品抽样8批次。七是开展化妆品宣传周、安全用药月活动受理健康咨询300余人次,指导服务群众39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19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针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经营个环节进行了监督抽检。通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了解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现状,为进一步制定风险防控分析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有效保障了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有力促进了辖区市场的规范化。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人员问题。一是执法人员数量太少,工作量与人员配置不匹配,人少事多,远远不能满足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的需要,导致监管覆盖率低,工作忙于完成任务、难出亮点。二是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能力待提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掌握不够全面系统,股室、基层所人员不会办案,错失案件线索,影响了执法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部分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不到位,宣传工作还需加强。

2.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弱。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弱,部分单位不履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乡镇偏远地区老年从业人员多,此类情况更为严重。

(二)相关建议。

1.食品药品抽检监测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加大对人员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通过会议培训、实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抽检技术水平。

2.充分利用快检车开展食品快检工作。让快速检测充当监督抽检的先锋,提升问题检出率,体现靶向性抽检。

 

五部分 附表

2019决算公开,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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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