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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四川省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911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0-3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0-10-30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2019年度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

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重大环境问题。负责落实全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全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负责全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帮助下,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大力强化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督,扎实推进全区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污染减排工作,各方面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一定成效。

1、环保督察问题和全区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有效推进。

迎接了省级生态环境专项督察、市级回头看督察、凯江流域环保问题督察等。截至目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交的29件信访案件(实际为18个问题)均程序性办结,完成率100%。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21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的信访件2件,均已办结;省环保督察“回头看”现场移交5个问题,已完成3个,正在整改2个;我区自查突出环保问题60个,现已整改完成56个,正在整改4个,完成率93%。全区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共25项。

2、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成效显著。一是为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为重点抓手,我局梳理出了40项全区2019年度将要推进的重点工作,并印发给相关镇和部门,并督促抓好落实。二是全面启动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召开了我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动员部署会,与各镇、相关部门签订了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禁烧率达100%,综合利用率达 98%以上。三是制定了《德阳市罗江区2019年臭氧污染防控方案》(德市罗污防“三大战役”办〔2019〕11号)。以 4 月至 9 月为重点时段,以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为重点控制对象,加强治污减排,强化联防联控,防治臭氧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四是制定了《芙蓉溪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黄水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制定了针对性整改措施,并督促各单位按照分工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定期调度。五是印发了《德阳市罗江区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德市罗污防“三大战役”办〔2019〕37号)。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度工作方案》进行修订,并印发给各镇及相关部门。制定了详细的重污染天气应对管控减排措施,包括停产以及大气重点排放企业“一厂一策”。全面做好2019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以及应对工作。六是扎实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管工作,开展柴油车尾气道路抽检工作。

3、总量减排圆满完成。截止2018年底,通过3年(2016、2017、2018年)扎实开展总量减排工作,我区累计已完成减排比例为:化学需氧量:80.3%;氨氮:61.7%;二氧化硫:96%;氮氧化物:92%;挥发性有机物已完成减排2194.21吨。已提前完成了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十三五”任务目标为在2015年的排放量基数上削减:化学需氧量:23%;氨氮:34%;二氧化硫:23.42%;氮氧化物:13.3%。),我区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完成50家新上项目的总量前置核定工作,主要涉及4项主要污染物和VOC等污染物的总量控制。

4、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我局加强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的监督和管理。一是制定宣传牌。二是开展不定期巡查。三是联合开展夜查。我区已有7个镇完成了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改造,实现了区自来水公司供水。

5、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强化。一是加强环境监察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共检查企业355余家次,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1家,下达处罚决定书7家,处罚金额48.85余万元,限产1家,移送1家。二是及时调处各类信访投诉。2019年共接到“12369”环保热线、“12345”为民服务热线、微信平台、领导信箱等上级转办及各种渠道举报投诉83件,我局均组织人员及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积极有效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环保热难点问题,维护了老百姓生存的环境权益,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做好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工作。加强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建设,在移动执法系统中更新完善污染源档案信息、人员管理信息等;加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结合双随机抽查,实现执法过程“留痕”管理,2019年共完成“双随机”抽查50家次。四是环境安全检查及环境应急工作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开展环境安全生产检查继续加强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督促辖区内企业完善应急预案专家评审工作,已共计完成备案67家,2019年完成备案20家。要求企业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强化人员配备,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能力建设。

6、依法行政提升新水平。一是抓好环评审批监管,严把项目准入关;二是建立规划环评联动机制;三是加大违法查处处罚力度,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扎实推进信息公开,保障公众合法权益;五是认真履职尽责,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六是按时核发排污许可工作七是“三线一单”编制取得阶段性成果。

7、全区土壤法治防治进展顺利。完成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评估调查并形成了评估调查报告,编制了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

8、加强固废管理工作。对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完成了危险废物申报工业企业6家、机动车维修单位55家、医疗单位19家,并指导企业做好了危废转移电子联单的使用。

9、社会环保意识不断提升。持续开展生态文明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律七进”、“环保大讲堂”“6.5环境日”活动,“环境日校园活动周”、环保设施开放日活动。报送各类信息简报50份。发放各类环保宣传册6100余分。组织干部职工学法78场次,推送“两微一端”普发信息30余次。播放专题片、专题节目、公益广告2条。举案说法,累计2019年1月至今召开100家企业参会的各种培训会、推进会达5次,以案例警示企业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规范完善生产经营活动。

10、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扎实。我区1-9月PM2.5平均浓度为37.2μg/m³;PM10平均浓度为54.5μg/m³;优良天数率为82.8%(市级1-9月常态化管控目标为82.1%),达到市级1-9月空气质量常态化管控目标值。截至2019年8月,凯江通江断面水质24项监测指标平均浓度除五日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外,其余指标均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绵远河袁家桥断面水质24项监测指标平均浓度均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  

11、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完成了所有污染源的核算工作。持续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工作。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污普比对核实工作,负责收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散乱污、四经普、信访、电力等相关名单,并与污染源普查入库名单进行初步的比对,筛选形成罗江区待核实名单。现已按照市局的要求编制了《德阳市罗江区关于开展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对比核实工作的情况报告》。

12、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积极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二是牵头推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13、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铁军。一是建设政治机关,强党性提素质二是建设学习机关,提高干部素质三是落实精准扶贫,解决百姓实际困难四是完善廉洁机关,强自律守纪能力。

二、机构设置

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德阳市罗江区环境监察大队

2. 德阳市罗江区环境监测站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09.5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0.6万元,下降11.71%。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收回了部分超过两年未使用项目资金并按财政要求压缩了部分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4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5.6万元,占99.6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13万元,占0.3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71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02万元,占71.75%;项目支出202.81万元,占28.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8.7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7.84万元,下降11.5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入较上年度减少并按财政要求压缩了部分收入,相应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3.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2.52万元,下降20.8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入较上年度减少并按财政要求压缩了部分收入,相应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3.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类)0万元,占0%;国防支出(类)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1万元,占0.14%;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57万元,占7.78%;卫生健康(类)支出13.53万元,占1.9%;节能环保(类)支出614.79万元,占86.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类)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9.03万元,占4.0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类)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13.92万元完成预算79.4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3.科学技术支出(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1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5.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1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50.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项目未完成,按规定结转次年使用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1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支出决算为17.74万元,完成预算5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目未完成,按规定结转次年使用

2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21.城乡社区支出(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2.农林水支出(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3.交通运输支出(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6.金融支出(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3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32.其他支出(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33.债务还本支出(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34.债务付息支出(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5.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4.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1万元,完成预算68.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部分修理费用未支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8万元,占5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3万元,占40.1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8万元,完成预算57.8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减少7.74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较多,主要是有部分修理费用未支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业务用车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环境监察、督察、执法、企业巡查、污染应急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土壤、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迎接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环境监测等环境保护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3万元,完成预算95.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61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环境保护督察检查、部门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央省市调研、对口部门学习考察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384人次,共计支出2.1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大气水秸秆禁烧环保督察接待7325元;污染普查核查接待3990元;省市执法工作接待3533元,中央省调研接待3916元,对口接待考察学习254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68万元,比2018年增加16.44万元,增长34.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业务活动增加,且单位办公资产老旧,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办公运行费用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1、监测仪器设备购置保证金退款;2、购买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业务用车2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日常对企业监察巡查执法监测应急等业务活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执行情况较好。资金预算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资金全部用于相应的项目中,支出完全符合该资金性质及预算要求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环境监察与监测工作经费保障”“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环境监察与监测工作经费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4.5万元,执行数为5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环境监察、监测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全面完成了全区环境保护、企业监察、巡查、执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例行监测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2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摸清我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区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资金较少,可购买的专业技术服务有限。二是人员太少,由于预算资金少,购买的技术服务有限,造成基层工作人员工作量巨大。

(2)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能满足省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相关技术要求,及时提供罗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为区政府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环境监察与监测工作经费保障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4.5

执行数:

54.5

其中-财政拨款:

54.5

其中-财政拨款:

54.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环境监察与监测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全面完成了全区环境保护、企业监察、巡查、执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例行监测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1、完成年度监测业务工作

环境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例行监测

污染源监督性、执法监测30次、例行80次全区重点监管单位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2、完成年度监察业务工作

全区环境保护、企业监察、巡查、执法、

检查企业355余家次,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1家,下达处罚决定书7家,处罚金额48.85余万元,限产1家,移送1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监测我区环境质量状况、

保障生态环境持续改观

为改善罗江区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依据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90%

 >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5

执行数:

25

其中-财政拨款:

25

其中-财政拨款:

2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为了摸清全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区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共完成了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元507家,畜禽养殖324家,加油站19家,油品运输企业2家,入河排污口42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家,行政村102个,生活源锅炉3台的调查工作,已完成核算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调查我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等信息

计划于2019年8月底前核定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报告、质量核查与评估报告,2020年6月底前完成普查成果总结与开发

共完成了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元507家,畜禽养殖324家,加油站19家,油品运输企业2家,入河排污口42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家,行政村102个,生活源锅炉3台的调查工作,已完成核算工作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

现已基本摸清我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区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90%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

执行数: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用于监测罗江区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全面完成了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为改善罗江区空气环境质量提供依据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能达到省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相关技术要求,

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正常,全面完成罗江区空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及时提供罗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为改善罗江区空气环境质量提供依据

为改善罗江区空气环境质量提供依据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90%

 >9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环境监察与监测工作经费保障开展了绩效评价,《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环境监察与监测工作经费保障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3、4)。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为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2.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反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传、试点示范等。

17.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环境监测与信息:反映环保部门监测与信息反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及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减排专项支出:反映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0.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的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层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2个,罗江区环境监察大队、罗江区环境监测站。其中罗江区环境监察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罗江区环境监测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生态环境宣传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有关规划和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全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

(三)人员概况。

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总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24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25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20人,工勤人员人;离退休人员1 人,其中: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2018全年收入9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5.87万元其他收入12.0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2018全年支出91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14万元项目支出386.18万元。包括:教育支出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6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29.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2018部门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任务,认真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按时完成基础预算、项目预算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基本准确,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全面反映了部门目标任务完成和预期效益情况。预决算差异主要体现在节能环保支出增加支出51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调了人员工资津贴标准。二是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确保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财政追加了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购置资金、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经费支出。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购置资金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购买第三方服务均通过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公开采购,所有的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根据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结果,未发现在部门预算管理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

(二)结果应用情况。

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认真组织了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各部门按时报送了绩效自评报告。并按区财政要求及时公开了部门决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部门绩效目标等信息对评价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情况较好,预算编制较准确,严格执行了预算相关规定专项项目设立符合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及时,项目实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相关信息公开及时,整改结果反馈及时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准确度仍有提升空间,二是绩效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一是通过认真分析测算,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制度继续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规范预算执行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

 

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办法[2018]19号文件,为了摸清全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区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我局按照项目资金的申请程序,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申请将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源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请示》(德市罗环<2018>5号),区政府批复先计划20万元启动资金,之后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付资金。该项目进行到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时,根据项目的需要,我局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明确污染源普查调查阶段工作方式及解决所需资金的请示》(德市罗污普办<2018>13号),区政府同意我局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聘第三方机构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原则上控制在60万元以内。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主要是调查我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等信息。计划于2019年8月底前核定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报告、质量核查与评估报告,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普查成果总结与开发。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的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前期准备、自查自评、现场评价和报告撰写四个阶段。通过实地查看、调阅数据资料以及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具体实施在汇总整理、定量分析、定性分析等基础上形成相关评价结论。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按照项目资金的申请程序,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申请将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源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请示》(德市罗环<2018>5号),区政府批复先计划20万元启动资金,之后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付资金。该项目进行到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时,根据项目的需要,我局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明确污染源普查调查阶段工作方式及解决所需资金的请示》(德市罗污普办<2018>13号),区政府同意我局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聘第三方机构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原则上控制在60万元以内。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在清查建库阶段,区政府给予了启动资金20万元,在调查阶段时区政府批准我局原则上控制在60万元以内。

2.资金到位。

2018年底,财政拨入启动资金20万元,入户调查阶段的资金25万元。2019年底财政拨入入户核查和评估阶段的资金20万元。

3.资金使用。

2019年底,该项目已支出了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机构,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补助,办公耗材等支出。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德阳市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资金是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下达,对于资金的申请,支付均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于污染源普查所需的技术服务,我局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聘第三方机构,所有支付均及时进行了账务处理,会计核算也符合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根据《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德市罗府办发<2018>29号)文件精神,原则上由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设置的德阳市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项目统一部署。区政府同意我局采用的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聘第三方机构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对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通过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聘第三方机构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

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对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设置了专职部门,德阳市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项目统一部署,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要求,全程监管第三方机构污染源普查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进行实施,截至目前,共完成了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元510家,畜禽养殖324家,加油站19家,油品运输企业2家,入河排污口42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家,行政村102个,生活源锅炉3台的调查工作,已完成了核算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对摸清我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区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执行,资金到位及时,支出符合财务规定。通过项目实施,对摸清我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区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

1、预算资金较少,可购买的专业技术服务有限。

2、人员太少,由于预算资金少,购买的技术服务有限,造成基层工作人员工作量巨大。

(三)相关建议。

增加项目预算资金,购买专业技术服务,用以提高污染源普查数据的精准度。

 

 

 


附件3

 

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搞好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及时提供罗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为区政府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依据,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于2017年6月23日经政府五届1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局四川省罗江中学教学楼顶新建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该站已2017年8建成,完成设备采购、安装、验收投入运行2019年预算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修维护资金10万元,用于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日常用电,网络及维修维护耗材等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站房用地所属单位为四川省罗江中学教学楼顶,由区政府出面与学校领导协调解决,能长期保障站房用地;站房于2017年8月按照规范要求新建并投入使用,不存在年久失修、安全隐患、Z字型固定扶梯或站房护栏未搭好等问题。栏杆、扶梯、防雷设施等都建设完好,无安全隐患。满足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建设技术规范要求,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有专人管理,定期维护,能及时有效监测罗江环境空气质量为省、市政府考核罗江环境空气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资金10万元2019年已按预算下达,资金到位率为100%。

2.资金使用。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资金主要用于子站仪器设备运行的用电,数据传输网络,防雷检测,仪器设备维护耗材以及空调、站房、灭火器等的维护。资金开支完全符合该资金性质及预算要求,已用于相关费用中。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资金经区财政预算下达,对于资金的申请,支付均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用于子站仪器设备运行的用电,数据传输网络,防雷检测、仪器设备维护耗材以及空调、站房、灭火器等的维护及时进行了财务处理,会计核算也符合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2017年11月四川省空气质量管理平台联网,数据通过平台全省发布,仪器设备及系统有专业运维,监测子站日常运行良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资金能满足监测子站的日常运行维护资金需要,保障监测子站的正常运行,及时提供罗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为省、市政府考核罗江环境质量提供及时、准确数据,为区政府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附件4

 

环境监察与监测工作经费保障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进一步推进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完成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企业监察、巡查、执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例行监测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等工作,2019年预算环境监察与监测业务工作经费54.5万元,用于保障环境监察与监测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项目绩效目标。

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科学、规范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大力强化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督,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发展

(五)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环境监察与监测业务工作经费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环境监察与监测业务工作经费54.5万元2019年已按预算下达,资金到位率为100%。

2.资金使用。环境监察与监测业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全区环境保护、企业监察、巡查、执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例行监测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等业务工作的费用开支。资金开支完全符合该资金性质及预算要求,已用于相关费用中。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依据现行的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我局制定有财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会计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环境监察与监测业务工作经费经区财政预算下达,对于资金的申请,支付均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用于保障全区环境保护、企业监察、巡查、执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例行监测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等业务工作的费用开支及时进行了财务处理,会计核算也符合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环境监察与监测业务工作经费全部用于保障全区环境保护、企业监察、巡查、执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例行监测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等业务工作的费用开支中。保障了年度监察、监测业务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全年共完成污染源监督性、执法监测30次、例行监测80次全区重点监管单位监测10个。检查企业355余家次,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1家,下达处罚决定书7家,处罚金额48.85余万元,限产1家,移送1家。及时调处各类信访投诉83件积极有效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环保热难点问题,维护了老百姓生存的环境权益,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建设,在移动执法系统中更新完善污染源档案信息、人员管理信息等;加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结合双随机抽查,实现执法过程“留痕”管理,2019年共完成“双随机”抽查50家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环境监察与监测业务工作经费基本能满足环境监察与监测业务工作的资金需要,为圆满完成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充足的经济保障

 

五部分 附表

 2019环保局决算公开表.xls

相关附件: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