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农业农村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担保、金融保险、产权交易、进出口等方案的制定。
2.协调推动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区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等农村集体用地的管理和改革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特色农产品发展。组织拟订并实施区级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组织实施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收集、上报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区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冷链物流、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收集、上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并实施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区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
10.负责全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指导意见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收集、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上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苗)、化肥、兽(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区农业农村投资管理。提出农业农村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市和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农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农村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负责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负责编制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建设、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实施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指导农业对外开放和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负责全区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17.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负责指导区级重大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2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局机关安全保卫、绩效管理、信息、信访和史志编纂等工作。(二)乡村建设与治理指导股。统筹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三)规划与农业园区股。统筹协调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提出全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四)种植业股。拟订全区种植业、种业发展政策建议、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五)养殖业股。负责起草全区养殖业发展及畜禽、水产种业发展政策建议、规划。组织实施养殖业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种畜禽(含水产原种和良种) 、渔业渔政监督管理职责。(六)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统筹推进全区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农村改革政策研究、试点示范、经验总结等工作。(七)农业机械化发展股。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八)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拟定农田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九)科技教育与职业农民股。牵头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新技术的科技项目申报和推广工作。(十)农产品发展与监管股。组织实施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十一)计划财务股。编报机关和所属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群团和机关纪委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按照区委规定设置。
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根据《德阳市罗江区区机构改革方案》(德市罗委办发〔2019〕43号)和《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区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市罗委办发〔2019〕42号)文件精神,《德阳市罗江区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拟定完毕
人员情况:区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25名,参公人员12名(保留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事业人员85名。
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19个事业单位。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主要工作
一是产业发展势头强劲,预计全年完成标准化栽植2.85万亩,出栏生猪24.99万头,水产品总量1.3万吨。二是实施柑桔、贵妃枣绿色防控16000亩,推广肥水一体滴灌5000亩,推广油菜、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6万亩。三是布局29个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认定西蜀柚乡(蜜柚)、乡愁记忆(晚熟柑橘)等9个区级园区。四是预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总面积1.8万亩,新建、整治排灌渠系26.7公里,整治塘堰10座,新建蓄水池8个,修建田间道路18.9公里。五是新建技改32座提灌站,新增灌面7000余亩,恢复和改善灌面3000余亩。六是建立2063名新型职业农民的信息库,认定新型职业农民809人,评定技术职称职业农民100人。七是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共审计村组572个,审计金额5601万元。八是新申报“三品一标”农产品7个,其中绿色产品3个,无公害农产品3个,有机农产品1个。九是新建柑橘专家大院1个、贵妃枣专家大院1个、新品种新技术区级示范园2个、梨树高密植栽培基地1个,引进果树新品种17个、新技术2项。十是农残抽样185个,检测合格率100%(目标任务98%以上)。十一是累计免疫猪瘟24.29万头、口蹄疫25.44万头、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疫苗569.37万羽、小反刍兽疫1.69万头、其它禽5.07万羽,免疫密度达100%。十二是开展家畜产地检疫15.1万头、家禽产地检疫384.8万羽;屠宰检疫生猪产品309.7万公斤;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5761头。十三是开展监督执法检查400余次,接受举报1起,查处5起,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19.76公斤(已放归凯江)。十四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万元以上,增幅达9.2%以上。十五是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产油大县奖励等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十六是有序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完成河长制、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十七是坚持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稳定生猪生产发展。十八是围绕产业扶贫、技术扶贫、联系村帮扶三条主线,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十九是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等。
2.特色亮点工作
一是全力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区)。二是承办全省“三清两改一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启动仪式,副省长尧斯丹,市委副书记、市长何礼,四川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等18个省级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启动仪式。三是承办全市一季度乡村振兴现场会。四是全省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2019-2022年)新闻发布会在罗江区召开。五是对“农联”改革加强调研与指导,引入现代金融管理制度,进行股份制改造,蟠龙“农联”、略坪“农联”完成利润120万元,超过预期。六是完成农村产权交易184宗,累计交易金额2亿余元。七是申报省级农产品安全示范县,建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八是创建省级有机农产品认证示范区。九是创建罗江区“鳜鱼”国家地理保护标志产品。十是开展水面生态健康养殖3000余亩,新建稻虾、稻鱼工程1000亩。十一是成功举办四川美丽田园欢乐游暨罗江区首届菜花节。十二是已争取上级财政资金1.7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72.55%,力争目标任务的148.75%,预计年底将超过2亿元。
3.创优争先工作
一是成功入围2019年全省23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县培育名单。二是金山镇被列入全国产业强镇。三是成功申报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县。四是成功申报全国农民专合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示范县。五是成功入围四川省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六是成功入围四川省家庭农场重点县。七是鄢家镇星光村被评为“2019四川治理有效村”。八是贵妃枣获评全省“优质品牌农产品”。九是响石村被列入创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十是大井村、万佛村、顺河村、老君村被列入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十一是创建“美丽四川·宜居乡村” 86个。十二是在全省率先出台《德阳市罗江区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意见》。十三是“宝峰山”现代农业园区入围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名单,申报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3个。十四是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1家、市级4家,申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16家;新培育家庭农场160家,申报家庭农场示范培育工程93家。十五是推进落实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机制,落实担保资金1000万元,对61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审核发放贷款4889.7万元。十六是获全市2019年度益农信息社运营优秀奖。
二、机构设置
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单位1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
纳入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德阳市罗江区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2.德阳市罗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3.德阳市罗江区农机监理站
4.德阳市罗江区农村能源办公室
5.德阳市罗江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6.德阳市罗江区种子管理站
7.德阳市罗江区水产渔政管理站
8.德阳市罗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9.德阳市罗江区慧觉镇畜牧兽医站
10.德阳市罗江区万安镇畜牧兽医站
11.德阳市罗江区蟠龙镇畜牧兽医站
12.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畜牧兽医站
13.德阳市罗江区白马关镇畜牧兽医站
14.德阳市罗江区新盛镇畜牧兽医站
15.德阳市罗江区金山镇畜牧兽医站
16.德阳市罗江区调元镇畜牧兽医站
17.德阳市罗江区御营镇畜牧兽医站
18.德阳市罗江区鄢家镇畜牧兽医站
19.德阳市罗江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局本年收入合计2578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79.98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1万元,占0.01%。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8年增加16523.16万元,增加178.48%,主要原因是根据《德阳市罗江区区机构改革方案》(德市罗委办发〔2019〕43号)和《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区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市罗委办发〔2019〕42号)文件精神,《德阳市罗江区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拟定完毕,原农业局、农办、畜牧局合并为德阳市罗江区区农业农村局。财务合并,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农业项目增加。
2019年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局本年支出合计1667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8.87万元,占16.91%;项目支出13853.1万元,占83.09%;支出决算总额较2018年增加9263.33万元,增加125.03%,主要原因是根据《德阳市罗江区区机构改革方案》(德市罗委办发〔2019〕43号)和《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区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市罗委办发〔2019〕42号)文件精神,《德阳市罗江区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拟定完毕,原农业局、农办、畜牧局合并为德阳市罗江区区农业农村局。财务合并,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农业项目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578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79.98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1万元,占0.01%。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667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8.87万元,占17%;项目支出13853.1万元,占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780.9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6523.16万元,增长178.48%。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671.9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9263.33万元,增长125.03%。主要原因是根据《德阳市罗江区区机构改革方案》(德市罗委办发〔2019〕43号)和《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区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市罗委办发〔2019〕42号)文件精神,《德阳市罗江区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拟定完毕,原农业局、农办、畜牧局合并为德阳市罗江区区农业农村局。财务合并,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农业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79.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542.99万元,增长179.09%。主要原因是按照德委办法(2019)4号关于德阳市罗江区机构改革的方案,原农业局、农办、畜牧局合并为德阳市罗江区区农业农村局。财务合并,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农业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70.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568.63万元,占3.41%;卫生健康支出108.75万元,占0.6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15604.49万元,占93.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3.7万元,占1.52%;住房保障支出136.42万元。占0.82%。农业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农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8.03万元,占29.5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4万元,占11.8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21.19万元,占56.49%;死亡抚恤5.7万元,占1.0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万元,占1.11%。
(二)卫生健康支出108.75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39万元,占,35.86%;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2.68万元,占20.86%;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16万元,占38.7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1万元,占4.51%。
(三)住房保障支出63.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63.59万元,占100%。
(四)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
(五)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
(六)农林水支出15603.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138.56万元,占7.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万元,占0.29%;事业运行904.52万元,占5.8%;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91万元,占0.58%; 病虫害控制103.19万元,占0.66%;农产品质量安全47.78万元,占0.31%; 防灾救灾151.06万元,占0.97%;农产品加工与促销36万元,占0.23%;农村公益事业3837.00万元,占24.59%;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942.84万元,占12.45%;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56万元,占0.36%; 其他农业支出6594.25万元,占42.26%;森林培育32.71万元,占0.21%;执法与监督8.05万元,占0.05%;防灾减灾支出5.00万元,占0.03%。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32.60万元,占0.85%。产业化发展支出42.00万元,占0.27%。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130万元,占0.83%。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支出210.00万元,占1.35%;农业保险保费补贴85.34万元,占0.55%;其他农林水支出10.59万元,占0.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670.96,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168.0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67.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支出决算为321.1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决算为5.7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6.3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4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4.91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138.56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4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904.52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决算为9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 病虫害控制:支出决算为103.19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 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决算为47.78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 防灾救灾:支出决算为15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公益事业:支出决算为383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决算为1942.84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支出决算为5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支出决算为6594.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培育:支出决算为32.71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执法与监督:支出决算为8.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 防灾减灾: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支出决算为132.6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支出决算为4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决算为1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支出决算为2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决算为85.34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10.5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253.7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36.4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7.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95.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支出。
公用经费222.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区委区政府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36万元,占67.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万元,占32.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16万元,下降10.5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区委区政府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完成公车改革,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公车养护,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36万元。主要保障农业农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工作开展,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现代农业推进工程、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中央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工程、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工程、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立项项目财政资金支出、农业公共安全保障工程项目、农业高产创建项目、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粮油高产创建项目、良种良法配套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脱贫攻坚“五个一”、强化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德阳市罗江区区机构改革方案》(德市罗委办发〔2019〕43号)和《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区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市罗委办发〔2019〕42号)文件精神,原农业局、农办、畜牧局合并为德阳市罗江区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区委区政府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133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国家农业部领导检查罗江区产油大县建设项目及油菜长势,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及区委、区政府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省农业农村厅,市局领导来我区检查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提灌站、种子生产基地建设等工作,省农科院专家到我区指导梨树管理和果树冬管技术,省种子站来人到罗江区检查种子收储工作,省厅、市局及区领导检查、兄弟县农业农村局来罗江区进行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村改革等业务交流,召开全区农业工作会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果树培训工作会议,在全区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农机安全检查工作以及接待考察农业招商引资人员。单位需支付招待费,必须坚持接待“三单”原则。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37万元,比2018年增加96.41万元,增长76.54%。主要原因按照德委办法(2019)43号关于德阳市罗江区机构改革的方案,原农业局、农办、畜牧局合并为德阳市罗江区区农业农村局。财务合并,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4.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98万元。主要用于产油大区奖励资金等工程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农业农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现代农业推进工程、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中央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工程、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工程、中央财政产粮大区奖励资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立项项目财政资金支出、农业公共安全保障工程项目、农业高产创建项目、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粮油高产创建项目、良种良法配套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脱贫攻坚“五个一”、强化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德阳市罗江区家庭农场培育示范工程项目,2.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3.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2019年(白马关、元宝山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2019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5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畜禽资源化利用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农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机关运行经费:是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例如:1.通过建设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 ,充分发挥园区产业融合示范效应,带动农户增收。2.粮油绿色高产高效项目:油菜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面积2000亩,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面积8000亩。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农业项目建设实施均达到设计的建设目标和实现资金使用效益,建成项目都可正常发挥使用功能、用途、作用,并产生极大收获、收益、收入等综合效益,发挥出了示范、拉动、推广和促进发展等辐射效应。农业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增加了农田灌溉面积,为农业生产发展奠定了基础。通过农业项目的建设,也进一步带动区域旅游业、服务业、商业、农副产品等的恢复和发展,带动了当地农民增收。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2019年(白马关、元宝山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规范了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外部监督,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2.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2019年(白马关、元宝山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40万元,执行数为1851.4654万元,完成预算的67.57%。通过项目实施,共建成高标准农田1.8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0.2万亩。内容包括新建、整治排灌渠系26.666km,整治堰塘10座,新建蓄水池8个,修建田间道路18.982km,田型调整1607亩,地力培肥1.8万亩。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建成旱涝保收,宜机作业的高标准农田,可为推广科学施肥、节水技术创造条件,增强耕地蓄水保墒能力,促进土壤养分平衡,从而降低水资源消耗和化肥施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障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增产增收。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今年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项目复工时间推后,造成项目完工时间滞后。二是国家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资金远远不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一些地区的农田排管渠道、田间道路等跟不上现代农业先进生产方式。三是项目建设后期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部分项目区的农业基础设施使用年限和使用效率降低。
下一步改进措施: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多方协调克服困难,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施工单位算好时间账,细化任务,倒排工期,增加人员与机械,对影响群众灌溉生产的工程优先安排施工,保障了项目主体工程在2020年6月高质量完工。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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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6 |
执行数: |
16 |
|
其中-财政拨款: |
16 |
其中-财政拨款: |
16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规范了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外部监督,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
规范了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外部监督,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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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 指标 |
90人 |
培训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90人 |
培训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90人 |
|
项目完成 指标 |
质量 指标 |
规范了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
对10个镇每年每镇给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补助 |
对10个镇每年每镇给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补助 |
|
项目完成 指标 |
时效 指标 |
按时 |
经常性,每年延续 |
经常性,每年延续 |
|
项目完成 指标 |
成本 指标 |
16万元 |
给10个镇每年每镇给予1万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补助计10万元,每年支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软件服务费3.3万元,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2.7万元 |
给10个镇每年每镇给予1万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补助计10万元,每年支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软件服务费3.3万元,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2.7万元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 |
规范了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外部监督,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
规范了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外部监督,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镇村组干部、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满意有明显提高,满意度百分之百 |
镇村组干部、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满意有明显提高,满意度百分之百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2019年(白马关、元宝山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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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740 |
执行数: |
1851.4654 |
|
其中-财政拨款: |
2740 |
其中-财政拨款: |
799.77806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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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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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高标准农田1.8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0.2万亩。内容包括新建、整治排灌渠系26.666km,整治堰塘10座,新建蓄水池8个,修建田间道路18.982km,田型调整1607亩,地力培肥1.8万亩。 |
建成高标准农田1.8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0.2万亩。内容包括新建、整治排灌渠系26.666km,整治堰塘10座,新建蓄水池8个,修建田间道路18.982km,田型调整1607亩,地力培肥1.8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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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1851.4654万元 |
工程建筑工程费用1637.2783万元,物化补助158.4万元,项目前期费用55.7871万元。 |
工程建筑工程费用1637.2783万元,物化补助158.4万元,项目前期费用55.7871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时 |
经常性,每年延续 |
经常性,每年延续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1851.4654万元 |
工程建筑工程费用1637.2783万元,物化补助158.4万元,项目前期费用55.7871万元。 |
工程建筑工程费用1637.2783万元,物化补助158.4万元,项目前期费用55.7871万元。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发挥作用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 |
项目建成后,将新增粮食生产能力86.28万kg,新增农民纯收入总额531.9万元 |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受益群众满意度≥90% |
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2%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项目、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2019年(白马关、元宝山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范围(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的离退休经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 森林管护: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 社会保险补助:反映专项用于木材减产等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6.退耕还林-退耕现金: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退耕还林- 其他退耕还林支出:反映专项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 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公益事业:反映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农林水支出-农业- 其他农业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贴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执法与监督: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 其他林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
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19个事业单位。包括:德阳市罗江区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德阳市罗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德阳市罗江区农机监理站、德阳市罗江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德阳市罗江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德阳市罗江区种子管理站、德阳市罗江区水产渔政管理站、德阳市罗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德阳市罗江区慧觉镇畜牧兽医站、德阳市罗江区万安镇畜牧兽医站、蟠龙镇畜牧兽医站 、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畜牧兽医站 、德阳市罗江区白马关镇畜牧兽医站、德阳市罗江区新盛镇畜牧兽医站、德阳市罗江区金山镇畜牧兽医站、德阳市罗江区 调元镇畜牧兽医站 、德阳市罗江区御营镇畜牧兽医站、德阳市罗江区鄢家镇畜牧兽医站、德阳市罗江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农业农村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担保、金融保险、产权交易、进出口等方案的制定。
2.协调推动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区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等农村集体用地的管理和改革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特色农产品发展。组织拟订并实施区级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组织实施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收集、上报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区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冷链物流、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收集、上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并实施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区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
10.负责全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指导意见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收集、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上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苗)、化肥、兽(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区农业农村投资管理。提出农业农村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市和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农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农村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负责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负责编制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建设、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实施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指导农业对外开放和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负责全区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17.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负责指导区级重大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2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农业农村局总编制154名,现有干部职工209人。其中在编人员125人。行政编制25名,参公人员13名(保留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事业人员87名。退休人员 8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农业农村局收入总额为25779.9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779.98万元,占99.99%;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占0.01%。上年结转收入7935.68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8年增加19739万元,增加126.7%,主要原因是按照德委办法(2019)43号关于德阳市罗江区机构改革的方案,原农业局、农办、畜牧局合并为德阳市罗江区区农业农村局。财务合并,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农业项目增加。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农业农村局支出总额为1667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9万元,占16.91%;项目支出13853.09万元,占83.09%;支出决算总额较2018年增加9263.34万元,增加125.03%,主要原因是按照德委办法(2019)43号关于德阳市罗江区机构改革的方案,原农业局、农办、畜牧局合并为德阳市罗江区区农业农村局。财务合并,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75万元,农林水支出15604.4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4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044.6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在编制全年预算时注重以下几点,一是预算编制全面性,实现了下属单位全覆盖,二是以财政局2019年“预算编制指标口径”为依据,坚持量入为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三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做到优先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四是预算编制专项资金提前细化、按项目时效性和进度编制。
2019年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财政资金预算总支出16671.97万元(含财政追加),其中:人员经费259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23.38万元;基本建设项目0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13853.09万元。本年预算经区人大预工委进行审查合格。
(三)执行管理情况
1、预结算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执行预算资金16671.92万元(含财政追加),其中:基本支出2818.88万元;本年项目支出13853.09 万元;年末项目支付结转17044.69万元。财政预算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各产业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罗江区农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818.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5.5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223.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人员经费2595.5万元,分别是工资福利支出2248.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6.92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223.38万元,分别是办公费13.85万元、印刷费10万元、手续费0.068万元、水费3.92万元、电费10.44万元、邮电费23.03万元、差旅费73.66万元、维修费6.07万元、会议费1.71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劳务费5.63万元、工会经费12.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8万元。
本年农业项目支出13853.09 万元,主要是1.卫生健康支出2013年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质量保证金39万元。2.农林水支出13560.4万元。其中:(1)农业支出12904.11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5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91万元,病虫害控制支出103.19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47.78万元,防灾救灾支出151.06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36万元,农村公益事业支出3837.00万元,(生猪疫病防控经费636.66万元、2019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559.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出2107.19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1942.84万元,(2019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565.82万元、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336.42万元、2018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支出202.84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支出56万元,其他农业支出6594.25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支出2573.73万元、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预算支出1130万元)。(2)林业和草原支出178.36万元。(3)农业综合开发支出42万元。(4)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4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幸福美丽新村支出210万元)。(5)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支出85.34万元。(6)其他农林水支出10.59万元。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3.7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支出231.8万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督促指导项目执行中相关制度、流程实施情况,使设计、报批、招投标、采购、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工作公开透明,有序推进。
配置专门人员建立项目台账及档案,重点农业项目的组织管理、计划、设计、技术、监理、合同、质量、检查、验收、财务等文件资料档案都按照农业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来形成、收集、建立和保管,并及时更新,积极监管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内控制度并得到正确执行;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分配安排做到公正公开,地方配套或自筹资金都足额落实;项目资金都按规定经过检查、验收或监理签字确认和相关审计确认;结算方式通过银行转账,兑现方式实行“一卡(折)通”,专款专用,按管理级次、项目实施进度和规定比例拨付资金,项目补助、补贴、补偿资金等兑现工作,都按照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公示,及时足额兑现。并及时到账,不存在串用、挤占、挪用、置换、浪费和虚列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
2、三公经费预结算执行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安排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用:2019年预算安排9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2019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付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德阳市罗江区区机构改革方案》(德市罗委办发〔2019〕43号)和《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区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市罗委办发〔2019〕42号)文件精神,原农业局、农办、畜牧局合并为德阳市罗江区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区委区政府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单位坚持党中央八项规定,简化接待,限定接待参与者,接待以普通工作餐为主。2019年公务接待费用计划用于农业生产项目及国家核查验收、省市检查验收、招商引资,相关单位学习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安排18.36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10.5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区委区政府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完成公车改革,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公车养护,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2019年支付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运行维护费共计18.36万元,用于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是保障农业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无政府性债务。
2、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019年本单位无规定非税收费任务,行政执法中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2.73万元,全额缴入财政。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5.28万元,全额缴入财政。
3、政策采购实施计划。2019年罗江区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资金支出753.48万元,其中:物资采购159.58万元,工程招标494.92万元,服务支出98.98万元。
4.全面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在管理和使用中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2019年资产总计18893.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183.87万元,流动资产18254.14万元,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登记,做到物资与账册相符,年终对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实行固定资产编号,固定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做到账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整体绩效
1、农业项目建设实施均达到设计的建设目标和实现资金使用效益,建成项目都可正常发挥使用功能、用途、作用,并产生极大收获、收益、收入等综合效益,发挥出了示范、拉动、推广和促进发展等辐射效应。
2、农业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增加了农田灌溉面积,为农业生产发展奠定了基础。
3、通过农业项目的建设,也进一步带动区域旅游业、服务业、商业、农副产品等的恢复和发展,带动了当地农民增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区不存在农业项目损失报废、不发挥作用和未实现设计目标及预期效益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农业项目受季节影响较大,如果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工期就会拖后。
2、后期管护还需加强,确保造工程质量。
3、由于竣工验收工作滞后,导致工程资金拨付进度缓慢。
(四)改进建议
1、抓好规划实施
抓好规划项目研究。按照“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的原则,积极主动加强规划研究,着力抓好重大项目谋划,适时启动项目前期工作。
2、落实政策资金
争取各级地方财政涉农资金投入。
3、抓好项目管理,全面提升农业投资效益。
一要强化项目前期工作。二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三要抓好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四要抓好项目竣工验收。
4、抓好资金监管,完善资金安全运行机制
一要切实健全制度。二要切实加强稽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是及时排除潜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提炼管理经验、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三要抓好绩效评估。开展绩效评估是健全激励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四要加强学习。
附件2
德阳市罗江区家庭农场培育示范工程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家庭农场培育示范项目由罗江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管理,具体负责项目的审核把关、项目总方案的编制上报、业务培训与指导、新农直报系统的相关项目补贴录入、组织项目验收及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协调区财政局做好培育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协调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对项目遴选、建设、验收等进行全程监督;支持乡镇做好情况核实、主体公示、指导编制分户方案、督促工作进度、参与项目验收、监督问题整改等工作;鼓励区家庭农场协会配合区农业农村局的工作要求,承接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73号)文件下达家庭农场(含家庭牧场)中央资金650万元,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下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预算资金300万元。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民合作社(含奶农合作社)、家庭农场(含家庭牧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申报的通知》(川农函﹝2019﹞366号)要求,培育工程一类按照10万/个的标准扶持30个,二类按照5万/个标准,对前期省级财政资金下达的60个(5万/个)提高培育标准。示范工程二类按照20万/个标准扶持1个,三类按15万/个标准扶持2个。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们编制了《德阳市罗江区家庭农场培育实施方案》和《2019年家庭农场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培育工程优先选择以粮食种植为主的规模经营户和新创办的家庭农场,按照不低于确定名额1.3倍报送名额,由省项目评审组最终确定培育对象,培育对象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补助资金的两倍。示范工程二类为种养循环效益较好且已经命名或拟申报今年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的,示范工程三类为已经命名或拟申报今年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的,由区农业农村局从符合条件的示范场直接推荐,示范场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补助资金。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支持家庭农场(含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扩大规模,标准化种养,引进、选育和推广优质优良品种,购置农业机械装备、农产品初加工、畜禽无害化处理、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及相关配套生产设施等。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我区为全省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县和全省职业农民职称试点县,省级部门在项目资金分配上进行了倾斜。区农业农村局充分考虑了全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各镇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对区内项目资金作了初步分配,提交区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培育示范工程财政资金共计9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00万元。共计支持培育对象90户,示范对象3户。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中央下达罗江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预算产出指标: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数量同比增长≥20%;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执行率≥90%。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满意指标:新型经营主体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80%。
省内资金绩效目标情况。产出指标:培育职业农民创建的家庭农场60个;支付资金执行率≥90%。效益指标:项目任务完成期限1年;职业农民成长为家庭农场主显著提高;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满意指标:区域内新型经营主体和农牧民满意度≥8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5月24日区农业农村局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德阳市罗江区家庭农场培育、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并通过。根据省厅家庭农场项目管理要求:培育工程需向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示范工程由市农业农村局批复。2019年7月5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报送《德阳市罗江区家庭农场培育实施方案》和《2019年家庭农场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7月16日《德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19年家庭农场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下达。按照《德阳市罗江区家庭农场培育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局汇总编制并向区政府请示2019年家庭农场培育工程分户实施并通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家庭农场培育工程计划总投资不低于27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60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300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1800万元。示范工程计划总投资不低于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资金到位。中央财政资金650万元和省级财政资金300万元均按时下达到位。培育工程自筹资金2064.74万元,示范工程自筹资金101.9万元均到位,符合项目要求。
3.资金使用。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并严格按照财政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做到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已按扶持标准全部支付到位,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均为家庭农场,属于个体工商户,项目均为自建,无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等。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区政府成立由区领导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基建办、整合办、乡镇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家庭农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家庭农场项目指导,履行监管职责;财政负责资金管理、拨付;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家庭农场负责具体建设。
(二)项目管理情况。家庭农场培育示范工程采用先建后补方式,项目均为自建方式。
(三)项目监管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家庭农场培育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从项目申报、建设、资金三方面进行了行为规范并严格落实。区农业农村局不定期检查项目进度和质量;各镇严格按备案的分户实施方案指导督促项目户实施建设;所有项目户均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建设内容,并通过区家庭农场协会推荐的3家审计公司自行选择进行项目审计,并保证了项目的质量;区农业农村局与相关镇组成联合验收组,区财政局、区纪委采取抽查方式,对项目质量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的,及时兑现扶持资金。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家庭农场培育示范工程共涉及项目户93户,财政补助资金950万元做到了专款专用,自筹资金比例符合项目2:1要求,建设内容在期限内全面完成。新培育160名职业农民创办家庭农场,新增区级以上示范场73家。
(二)项目效益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新增区级以上示范场55家,县级以上示范场新增比例达210%。新培育120名职业农民创办家庭农场。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执行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93户项目户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未整合,专款专用,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新培育160名职业农民创办家庭农场,指标完成率2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省厅电子问卷调查、市县交叉实地抽查、区农业农村局电话了解实地走访方式,新型经营主体满意率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达标
(二)存在的问题。
家庭农场培育示范项目基本为自建项目,受季节、气候、用工影响严重,项目实施期限过短。
(三)相关建议。
建议延长项目实施期限。
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
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批复的绩效目标和任务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8]217号)文件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民合作社(含奶农合作社)、家庭农场(含家庭牧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申报的通知》(川农函[2019]366号)文件精神,我区坚持“产业优势明显、市场前景广阔、产品特色鲜明、运作行为规范、示范带动力强”的原则,共申报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2019年中央财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以达到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二)2019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情况
2019年,我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共183万元,已全部到位。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资金使用管理)
2019年,我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共183万元,其中,5个省级及以上示范社按照30万元/个的标准进行扶持,11个市县级示范社按照3万元/个的标准进行扶持。资金全部用于自身能力提升、购买政策咨询、财务管理、技术指导、信息统计等服务,为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业务提供软硬件支持。到目前为止,资金已拨付173万元,余10万元暂未拨付。10万元未拨付的资金中,涉及两个按照30万元/个标准扶持的专合社(这两家专合社项目均已完成验收,各自余5万元尚未拨付)。
(二)项目管理
对于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我区严格按照川农函〔2019〕366号文件要求,以先建后补的为实施办法。本年这16个专合社项目建设方式均采取采取民办公助,村民自建,县级财政报账制。为加强项目建设的领导工作,顺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承担项目的专合社所在镇人民政府将联合项目建设单位及各相关部门,进行项目领导和技术指导。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员、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未按方案实施,任何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承担项目的专合社所在镇人民政府或罗江区农业农村局举报投诉。工程建设中,将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施工,重点控制卫生、防疫、环保、劳动安全等环节。项目建设需要的建筑材料,必须在具有资质的单位购买。聘请专业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程监控,保证工程质量并严格成本控制,项目竣工后,及时申请项目验收。
(三)资金产出
我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加强对项目的实施、监管、验收以及资金支付。目前,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全部验收合格,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四)实施效果
1、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前,极少数农民合作社所在区域农民没有享受到生产的产品储藏、保鲜新增的附加值,同时生产规模也受到市场季节销售的影响较大,无法放开手脚加大种植与养殖。项目建成后,通过增加储藏保鲜能力,可以从新增附加值中享受到项目直接带来的经济效益。据初步测算,各专合社集配中心加工分装、储藏保鲜库除带动周边种养业农产品实现增值100余万元外,自身每年亦可实现利润20万元,带动周边农户均增收1500元。同时,提高机械化服务的附加值,减少农民的劳动强度,并为入社的每位专合社成员增收800余元。另外,扶持专合社的中央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按入社成员人数平均量化,其份额记入成员账户、参与盈余分配,也是一笔财富,增加了入社成员的收入。
2、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推动了各专合社已经形成的杂柑、蜜柚及蔬菜种植、加工、水产养殖等相关方面的发展,促进了专合社技术支持、市场开拓等的发展。带动了整个产、加、销、服体系,包括农民、社员、农技服务业和相关产业的利益联结。在种植殖环节,带动杂柑、蜜柚、蔬菜的繁育和无公害、高产、优质栽培技术的推广,并带动项目区土地的综合利用;在水产养殖环节,带动淡水鱼、虾等优质品种的推广,提高水产资源利用效益,增加养殖户的经济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销售环节,促进各地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工企业发展,促进地方农副产品销售体系的形成,带动地方外贸、运输业、包装业、餐饮业的发展。促进服务、种植技术、农村非农业经济项目发展、第三产业等各个服务环节协调发展。同时,各专合社通过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了机械化操作水平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于专合社技术支持、市场开拓等方面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必将带动整个罗江的机械化服务体系。促进服务、种植技术、农村非农业经济项目发展、第三产业等各个服务环节协调发展。
3、生态效益。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实施,对于各专合社自身能力是一个促进作用,更是一种鞭策作用。项目的实施,必将进一步提高各专合社的规范化发展。在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杜绝污染与浪费,对我区农业行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五)未完成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原因分析
在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各相关监督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为止,已全部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目前,尚有1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还未拨付。
(六)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未发现问题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对于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我区严格按照川农函〔2019〕366号文件要求,实行先建后补的办法。具体做法如下:由各承担项目的专合社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区供销社等部门对16个承担项目的专合社的方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再上报德阳市农业农村局、德阳市财政局进行再次复审;上级部门复审通过后,按照既定方案进行项目的实施。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专合社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6家目前已全部验收通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实施主体缺失项目方面的基本常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由于客观原因,某些专合社负责人缺少项目方面的基本知识,制定的方案可行性缺乏,影响项目实施进度,于2020年8月中旬才完成最后一家农民合作社项目的验收工作。二是某些建设内容专业化很强,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缺少这方面的技术支撑。项目实施涉及工程建设、竞价采购、社会化服务等各方面,一些领域专业技术性很强,给实施主体及监管部门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三是实施主体资金缺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施效果。一些项目实施主体位于比较偏远的镇村,资金本身相对缺乏,实施项目的成本更高,势必影响实施进度及效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所有承担项目的合作社已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争取尽快申请拨付剩余资金,以圆满完成绩效目标。
六、有关措施与建议
一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管理,进一步保证“专款专用”,对实施主体严格把关。继续按照“产业优势明显、市场前景广阔、产品特色鲜明、运作行为规范、示范带动力强”的原则,选择有一定承担能力的经营主体承担项目。二是结合罗江区开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提升各专合社整体素质。在规章制度建设、组织机构建设、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以及组建登记等方面规范化、制度化,提升各个经营主体的能力素质,为罗江全区的“三农”工作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2019年(白马关、元宝山片区)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74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等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137号)及《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298号)要求,我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编制了《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白马关、元宝山片区)实施方案》,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德阳市农业农村局下达了《关于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白马关、元宝山片区)实施方案》的批复(德农农建【2019】5号)。该项目由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德阳市罗江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高标准农田1.8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0.2万亩。内容包括新建、整治排灌渠系26.666km,整治堰塘10座,新建蓄水池8个,修建田间道路18.982km,田型调整1607亩,地力培肥1.8万亩。
建设地点位于白马关镇接引村、换马村、三叉河村、万佛村,新盛镇金铃村、老君村、天鹅村、月亮村、天星村,鄢家镇星光村,慧觉镇三井村、富荣村、明月村,御营镇响石村。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建成高标准农田1.8万亩,新建、整治排灌渠系26.666km,整治堰塘10座,新建蓄水池8个,修建田间道路18.982km,田型调整1607亩,地力培肥1.8万亩,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7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区于2019年7月呈报了《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白马关、元宝山片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德市罗农〔2019〕120号),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740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其中中央资金 1973 万元,省级配套资金为767万元。经2019年第三次德阳市罗江区项目资金整合会议审议通过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情况。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740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其中中央资金 1973 万元,省级配套资金为767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资金经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德市罗财农【2019】31号)下达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973万元,经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等专项资金的通知》(德市罗财农【2019】43号)下达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资金767万元,合计到位资金2740万元。
3.资金使用情况。该项目现已拨付项目资金799.77806万元,已拨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暂估价)的43.2%。按照与施工单位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12.4.1付款周期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形象进度付款,已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暂估价)的30%,已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暂估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暂估价)的70%,竣工资料经检查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暂估价)的8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并在竣工资料各案后支付至结算审核确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一年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和管理使用单位无异议后无息退还”,该项目现正在准备申请市级验收,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该项目资金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74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管理、拨付,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建设资金全部为财政资金,其中中央资金1973万元和省级配套资金767万元全部下达到位。项目实施完成后,经区农业农村局申请,由德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公示后,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资金管理与拨付完全按照有关规定与制度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经市农业农村局下达批复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项目的设计及勘测、施工、监理全部通过公开招标,保证项目实施公开、公平。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在实施中,区农业农村局、项目镇村加强监管,保证项目公开透明,也使项目建设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0年6月底,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施工单位按照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建设,部分项目点在施工过程中还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工程质量达到了较高水平,并获得村民的认可,没有发生由于工程质量而引起的纠纷和事故,部分已建沟渠和作业道已经投入使用,极大提升了大春生产便捷程度。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位于粮油作物主产区,项目建成后,在白马关镇、新盛镇等镇建成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1.8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2000亩。机械均能下田作业,达到丘陵区≥90%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目前,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体已全面完工,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管理、监督、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并结合项目评价指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从资金情况、项目前期工作、过程管理、产出和效果等方面,对项目实施所带来的绩效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该项目共建成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1.8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2000亩,新增节水灌溉10000亩,灌溉水利用率提高23%,道路通达率达90%,年受益农户4966户,受益群众13868人,新增农民纯收入总额325.8万元,项目区公众满意度达92%。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今年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项目复工时间推后,造成项目完工时间滞后。二是国家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资金远远不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一些地区的农田排管渠道、田间道路等跟不上现代农业先进生产方式。三是项目建设后期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部分项目区的农业基础设施使用年限和使用效率降低。
(三)相关建议
一是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争取和用好各级部门的专项财政资金,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融合相关部门资金,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去。二是完善项目建设后期管理制度,落实项目区镇村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农业基础设施的有效使用。
2019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及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利用保护利用工程资金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了及时有效的预防、控制动物传染病,防止疫病传播,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养殖业快速发展,确保养殖户增收,保证我区畜牧业总产值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防疫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
(一)项目资金
德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及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资金的通知》(德市财农〔2019〕8号)下达我区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总资金169.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53.2万元,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16.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三项内容。主要目标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生产安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等疫病预防和控制,确保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零发生,确保人畜共患病牲畜患病比例平稳下降。主要内容有:主要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储存、注射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以及对实施和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补助;对牛和羊的结核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免疫应激死亡、患病动物强制扑杀补偿等。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为上级下达。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总资金169.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53.2万元,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16.1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53.2万元,其中强制免疫补助138.78万元,无害化处理补助14.42万元。
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资金16.1万元,其中强制免疫补助13.64万元,无害化处理补助2.46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加强春秋两季集中防疫工作,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对全区的畜禽进行全面的免疫,在集中免疫之外的时间段对补栏的畜禽进行补免。2019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全区累计免疫猪瘟18.36万头、口蹄疫20.57万头、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疫苗556.08万羽、小反刍兽疫0.98万头、犬只免疫狂犬病1.81万只,免疫率和抗体合格率符合农业农村部要求。累计发放消毒设备35台,消毒药水12.6吨。四是做好非洲猪瘟检测。持续对曾发病养殖场、空栏场进行环境采样,共检测样本954个,均为阴性。并全面启动生猪屠宰环节企业非洲猪瘟自检工作,共检测样本1288个,均为阴性。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实施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强化了养殖业主主体责任落实,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优化动物防疫资源配置,促进动物防疫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有效降低了动物疫病发生风险,保障了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1、受经济条件和农村“重养轻防,重治轻防”传统思想的影响,一些养殖户固有的养殖观念已根深蒂固,要在此基础上将动物防疫体系延伸至场、户有一定的难度;部分畜禽养殖户,特别是农村散养户,对畜禽免疫的认识不够,存在一定程度的抵触情绪,对免疫有一定的畏惧心理。
2、近年来国内外的动物疫病越来越复杂多变,实验室技术人员紧张,实验室人员专业素养需要进一步提高,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学习,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3、村防疫员老龄化严重,不利于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
(三)相关建议
近年来,我区规模化标准养殖场(小区)的不断增多,应加强完善疫情监测,建立县、镇、村三级网络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区级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养殖户防疫意识,消除免疫、抗体水平监测采样的抵触情绪。
四川省2019年德阳市罗江区
畜禽资源化利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111家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已开工110家(1家因面临金山镇发展拆迁区域而申请放弃实施,放弃名额纳入生猪保供新建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设备提升),粪污收集、处理、储存等土建项目已全部完工,固液分离机、抽渣泵、节水饮水器、干粪运输等设施设备应完成7853台套,已完成7837台套,完工率99.8%,沼液田间输送管道应完成沼液输送管网211950m,已完成211950m,完工率100%。生猪保供新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工程已现场核实新建14家,正进一步根据项目资金结余情况按程序确定项目补助单位和补助金额,沼液收贮运专合社和有机肥厂建设项目正抓紧实施建设,预计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2021年3月底前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资金到位及支出情况
(一)资金计划。项目总投资7139.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5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0.00万元(项目工作经费),业主自筹资金3539.73万元。
(二)资金到位。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中央补助资金分2年下达,截止2020年7月15日,已到位中央补助资金1200.00万元,到位率34.295%,已自筹资金2275.9万元,到位率64.3%。
(三)投资完成情况。截止2020年7月15日,已完成投资4553.78万元,其中完成中央投资2253.08万元,完成自筹资金2275.9万元。项目已支出国家补助资金92.00万元。因项目尚未完工验收,国家补助资金未足额到位,国家补助资金尚未结算,按照《实施方案》变更请示精神,项目竣工结算结余资金将用于新建生猪保供新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
(四)统筹整合情况。目前,德阳市罗江区本项目资金未整合用于其他建设,也未整合其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
(五)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主管单位制定了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专项、专账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未出现资金使用方面违纪违规情况。
三、项目建设情况
(一)监督管理情况。为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安全完成,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出台了《畜禽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成立了建设专班,从项目申请、现场核查、会议培训、现场指导、过程监督等多方面开展工作,项目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已完工项目实施效果得到了国家农业部第三方评估专家的好评,有机肥厂(专合社)建设项目也制定了明确的工作流程,力争早日开工。
(二)项目推进情况 。截止2020年7月7日,111家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已开工110家(1家因面临金山镇发展拆迁区域而申请放弃实施),粪污收集、处理、储存等土建项目已全部完工,固液分离机、抽渣泵、节水饮水器、干粪运输等设施设备应完成7853台套,已完成7743台套,完工率99.87%,沼液田间输送管道应完成沼液输送管网211950m,已完成211950m,完工率100%。生猪保供新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工程已现场核实新建14家,待第二批资金下达后根据项目资金结余情况按程序确定项目补助单位和补助金额,沼液收贮运专合社和有机肥厂建设项目正抓紧落实项目建设用地,预计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2021年3月底前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
(三)项目材料报送情况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我们及时报送
2019年半年工作总结、2020年年度工作总结,从2019年10月起,分别在直联直报平台按季度、月报送了项目实施项目进度和阶段性执行报告,接受了德阳市重点项目审计,及时报送了审计绩效自评等资料。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推进进展不平衡,规模养殖场进展开工和完工进度较快,有机肥厂和配套专合社项目进展缓慢;二是用地困难,有机肥厂和配套专合社项目一直未能落实建设用地,项目不能落地,影响整体推进进度;三是资金拨付进度较慢,到位国家补助资金3500万元,财政实际拨付资金198.34万元,资金拨付率仅为6%。
(二)相关措施。目前,项目第二批中央补助资金已下达各省,中央资金没有变化。2020年7月2日农业农村部召开了全国畜禽资源利用项目建设推进电视电话会,根据会议精神和要求,我局将继续加大项目建设管理和指导力度,确保全区整体推进项目实施质量和资源化利用绩效达到项目要求。
下一步尽快组织对2019年计划项目年度验收、审计和资料收集整理,及时向财政申请拨付国家补助。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