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为负责县城区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管理维护及户外广告管理利用;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气象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焦主题主线,责任担当再次压紧压实。一是守初心担使命,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际成效。二是建制度重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廉政防线。三是强责任抓落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走深走实。
2、持续克难攻坚,“三大革命”取得新突破。一是深化农村垃圾治理。二是全域实施“厕污共治”。
3、坚持标本兼治,文明城市展现新面貌。一是环境卫生大改观。二是市政设施大提升。三是市容秩序大改善。
4、始终凝神聚力,精准扶贫再上新台阶。一是把握工作重心,注重分析研判。二是整合资源优势,强化帮扶落实。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整改。
二、机构设置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 德阳市罗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3. 德阳市罗江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
4. 德阳市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4633.0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76.26万元,增长38.0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人员正常调资、千村示范工程和罗江区略坪镇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2019年度支出总计4283.9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总计各增加1052.46万元,增长32.56%。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人员正常调资、千村示范工程和罗江区略坪镇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63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27.95万元,占6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1.49万元,占3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3.61万元,占1.8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28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76万元,占26%;项目支出3170.23万元,占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83.9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503.04万元,增长13.3%。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人员正常调资、千村示范工程和罗江区略坪镇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8.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8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64.46万元,增长80.42%。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人员正常调资、千村示范工程和罗江区略坪镇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8.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16万元,占3.69%;卫生健康支出18.76万元,占0.7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240.17万元,占93.8%;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41.09万元,占1.7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88.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9.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8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5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3.9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项): 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6.9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 (项):支出决算为606.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3.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03.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0.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1.0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5.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9万元,增长39.13%。主要原因是增加县外兄弟单位和我局外出学习考察垃圾分类、人居环境、厕所革命先进经验等。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6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810.5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24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机关2019年政府采购元。主要采购打印机,办公家具和两台环卫车。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2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管执法大队执法用车、环卫和市政作业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市政维护、重大节日城市装扮、镇村保洁人员补助、县城清运费征收手续、垃圾中转站维护费、地埋式压缩站维护费、垃圾市政执法车辆作业车运行费、环卫人员加班费、县城区公厕运行费用、稻麦原种场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城市照明、城市保洁、垃圾处理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罗财预[2019]1号文件,2019年区财政预算批复。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城市保洁和城市照明等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并指派专人长期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市照明”” 垃圾处理”“城市保洁”“市政维护”“市政执法车环卫作业车运行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城市照明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30万元,执行数为311.27万元,完成预算的72.39%,结余118.73万元,年底财政已据实结算追减。 通过项目实施,全年城区主干道路灯亮灯率达到98%。通过项目的实施落实,为罗江市民的夜间出行提供了便利、保障了城市夜间交通,维持城市治安,美化了城市夜景,提升了城市品位,路灯运行状况良好,总体评价好。但同时存在路灯老旧问题,不节能,造成了一定程度资源和财政资金的浪费。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近年来城市发展越来越快,但相关市政基础设施未能跟上发展的步伐,特别是城市照明,资金的缺口较大,维护工作量也越来越大。二是路灯老旧,不节能,造成了一定程度资源和财政资金的浪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逐步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跟上城市快速发展的步伐。二是建议以“节能、特色、环保”为原则,实施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逐步形成科学规划、合理亮化、认真维护、精心修缮的城区亮化建设和管理格局。
(2)垃圾处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3.6万元,执行数为461.47万元,完成预算的91.57%,结余42.13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渗漏液处理费待审计支付),年底财政已据实结算追减。通过项目实施,逐步实现了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凸显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同时,罗江区生活垃圾跨区外运处理存在因处理场限量和运输风险,导致罗江城区生活垃圾滞留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罗江区生活垃圾跨区外运处理存在因处理场限量和运输风险,导致罗江城区生活垃圾滞留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德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全部收纳,缩短运距,解决限量问题。
(3)城市保洁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98.3023万元,执行数为577.0013万元,完成预算的82.66%,结余121.301万元(主要是本年度11-12月城市保洁未支付),年底财政已据实结算追减。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对城区区域面积1187848㎡的道路清扫保洁;完成流经城市区域起于铁路桥至橡胶大坝面积约20万㎡河道环境卫生管护;完成城区内每天清理约500张“牛皮癣”的清理;完成城区、乡镇每天约130吨生活垃圾清运、收集;完成城区所有环卫设施、护栏清洗。城区环境卫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更整洁、更优质。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城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和城区小广告清理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城区环卫工作的实际,加强城区日常环境卫生指导、监督和考核。切实推动城区环境卫生清扫工作质量和保洁效果。
(4)市政维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对城区区域市政雨污水井、防洪沟清掏、花岗石道路维修、沥青及砼路面维修、亲水平台护栏等日常维护。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城市路灯设施自然消耗量增加;二是市政公用设施修复增加;三是城区扩大(如高教园区),以上三种原因严重导致市政维护经费严重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市政维修工作的需要,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经费的投入。
(5)市政执法车环卫作业车运行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0万元,执行数为118.6775万元,完成预算的74.17%,结余41.3225万元(主要是本年度11-12月车辆维修费尚未支付,待下年度支付),年底财政已据实结算追减。通过项目实施,通过项目的实施落实,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乡垃圾“村收、镇运、区处理”。但是部分车辆使用年限长久,接近报废期限 ,维护费用过高。同时,平时工作中未加强对绩效监控工作的重视,绩效监控工作容易滞后,未形成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的习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车辆使用年限长久,接近报废期限 ,维护费用过高;二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在平时工作中未加强对绩效监控工作的重视,绩效监控工作容易滞后,未形成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的习惯。下一步改进措施:车辆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因安全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排查用车隐患。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城市照明项目 |
||||
预算单位 |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30万元 |
执行数: |
311.27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43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11.27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所需,促进社会安全和稳定 |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所需,促进社会安全和稳定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525万度 |
430万元 |
311.27万元 |
|
质量指标 |
2552盏路灯 |
2552盏路灯 |
2552盏路灯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前 |
2019年12月前 |
||
成本指标 |
电力公司 |
0.82-0.85元/度 |
0.82-0.85元/度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城市亮灯率 |
亮灯率95%-99% |
亮灯率95%-99% |
|
社会效益指标 |
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所需 |
亮灯率95%-99% |
亮灯率95%-99% |
||
生态效益指标 |
节能减排 |
亮灯率95%-99% |
亮灯率95%-99%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安全和稳定 |
亮灯率95%-99% |
亮灯率95%-99%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方便人民群众的出行 |
亮灯率95%-99% |
亮灯率95%-99%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垃圾综合处理费项目 |
|||||||||||
预算单位 |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03.6万元 |
执行数: |
461.47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3.6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461.47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
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全年处理垃圾 |
5.5万吨 |
5.1万吨 |
||||||||
质量指标 |
生活垃圾日产日处理 |
处理率100% |
处理率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前 |
2019年12月前 |
|||||||||
成本指标 |
德阳固体垃圾处理厂、中江垃圾处理场 |
120元/吨-80元/吨 |
120元/吨-80元/吨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
处理率100% |
处理率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所需 |
处理率100% |
处理率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
处理率100% |
处理率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
处理率100% |
处理率10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
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
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城市保洁项目 |
|||||||||||
预算单位 |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98.3023万元 |
执行数: |
577.0013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698.3023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77.0013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切实提高我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
切实提高我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 量 指 标 |
完成县城区面积160.3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工作、城区小广告的清理工作、每天收集垃圾约130吨和1000个果皮箱、垃圾桶清洗 |
完成县城区面积160.3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工作、城区小广告的清理工作、每天收集垃圾约130吨和1000个果皮箱、垃圾桶清洗 |
完成县城区面积160.3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工作、城区小广告的清理工作、每天收集垃圾约130吨和1000个果皮箱、垃圾桶清洗 |
||||||||
质量 指标 |
确保无清扫、清运盲点,垃圾日产日清。 |
清扫、清运率100% |
清扫、清运率100% |
|||||||||
时效 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前 |
2019年12月前 |
|||||||||
成本指标 |
德阳固体垃圾处理厂 |
0.38元/平方米.月 |
0.38元/平方米.月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环境卫生管理 |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美化城市、改善人居环境 |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市政道路、公共场地清扫、清运保洁质量。 |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市政维护项目 |
|||||
预算单位 |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0万元 |
执行数: |
10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乡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 |
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乡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市政公用设施 |
完成对城区区域市政雨污水井、防洪沟清掏、花岗石道路维修、沥青及砼路面维修、亲水平台护栏等日常维护 |
完成对城区区域市政雨污水井、防洪沟清掏、花岗石道路维修、沥青及砼路面维修、亲水平台护栏等日常维护; |
||
质量指标 |
市政设施完善 |
市政维修率98% |
市政维修率98%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前 |
2019年12月前 |
|||
成本指标 |
市政维护费 |
100万元/年 |
100万元/年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专款专用,百分百 的用于市政维护 |
使用率100% |
使用率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市政设施完善 |
市政维修率98% |
市政维修率98% |
|||
生态效益指标 |
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
市政环境改善率98% |
市政环境改善率98%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城市形象,美化环境 |
形象提升度98% |
形象提升度98%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城市基础设施及市容市貌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
形象提升度98% |
形象提升度98%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垃圾市政环卫执法车运行费项目 |
|||||
预算单位 |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60万元 |
执行数: |
118.677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6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18.6775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乡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 |
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乡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对县城、乡镇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的清理,转运、处理好生活垃圾; |
县城区、乡镇每天收集垃圾约130吨 |
县城区、乡镇每天收集垃圾约130吨 |
||
质量指标 |
确保县城和乡镇的生活垃圾达到日产日清, |
保证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 |
保证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前 |
2019年12月前 |
|||
成本指标 |
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燃费用 |
160万元/年 |
160万元/年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专款专用,百分百的用于垃圾车 |
使用率100% |
使用率1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紧密配合,合理调度车辆、精心安排人员,增加清运班次,延长清运时间 |
垃圾收集率100% |
垃圾收集率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
垃圾收集率100% |
垃圾收集率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公共场地保洁质量。 |
垃圾收集率100% |
垃圾收集率10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
垃圾收集率100% |
垃圾收集率100%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城市照明项目、垃圾处理项目和城市保洁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城市照明、城市保洁和垃圾处置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 (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类)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胡的支出。
1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2个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为财政定额补助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为负责县城区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管理维护及户外广告管理利用;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气象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中共罗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我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事业单位编制总数为39名。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局现有行政编制人员9名,事业单位人员34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初结转和结余900.01万元, 2019年本年实现收入463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27.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21.49万元,其他收入83.6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安排支出428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76万元,项目支出3170.23万元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预算收入454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27.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621.49万元);安排基本支出1028.51万元(人员支出963.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24万元);安排项目支出3170.2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1199.2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4198.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0.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6.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59万元、资本性支出1,010.22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支出189.07万元。
基本支出1028.51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支出、五险一金、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3170.22万元。主要包括城市保洁、垃圾综合处理运行经费、城市照明、垃圾车、市政车和执法车运行费用、稻麦原种场人员工资及保险、稻麦原种场人员办公管理运行费、翰林公园游乐园摩天轮维护费及夜间光亮工程电费、市政维护费、镇村保洁人员补助经费、县城区公厕运行费用、垃圾中转站维护运行费、绿化养护费、垃圾转运站维护运行费、城区清运费征收手续费、重大节日城市装扮经费等。
四、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细则》及罗江县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口径等要求,我局首先对专项资金预算提前细化,并对每一个项目进行目标绩效评价;其次每个单位在详尽掌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单位基本支出进行了预算。单位上报的2019年部门预算经区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后,县政府(财政局)下达了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情况。
(二)执行管理情况
《罗江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罗财预〔2019〕1号)批复我局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数为45494411.81元。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城管局2019年财政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65.24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经费实际支出数为3.2万元,“三公经费”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起公务用车改革后,城管局无财政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同时,我局严格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经费支出范围、标准等。
(三)综合管理情况。
1、重大事项及重大开支。我局重大财务开支,都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再按照财政规范程序进行资金申请、拨付,管理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政府采购情况。机关2019年政府采购1267482.67元。主要采购打印机,办公家具和两台环卫车。
3、信息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预决算情况,并接受了上级部门督查检查。
4、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并制定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并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四)整体绩效。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局上下齐心,全面完成了年初绩效工作目标。
1、2019年,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向好。入选全国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人民日报刊登《垃圾分类一小步 农村文明一大步 清洁我们的村庄四川首创罗江模式》专题报道我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完善“罗江模式”基础设施建设、保洁员培训、建立卫生评比体系、“四好”村创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等为重点,完成新建挡墙式环卫设施300余口,公路沿线小型垃圾池100余口,配发户分类垃圾桶600余套。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150余次,清理卫生死角1000余处。持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得到有效治理。
2、2019年,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对城区11座社会公厕进行升级改造,纳入环卫所统一管护并免费开放。脱贫攻坚见实效,帮助贫困户办实事90余件,组织环境卫生整治50余次,宣讲政策法规、环境治理培训等20余场,对口帮扶的新盛镇东岳村和天鹅村的28户(60人)2019年脱贫户全部脱贫。
3、2019年,城管执法更有力度。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9起,持续开展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等“五乱”集中整治,规范流动摊点770余个,清理占道经营5100余处,规范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4900余辆,清除“牛皮癣”广告1100余处,保持良好市容秩序。开展乱搭乱建、违章搭建专项整治,坚决杜绝新增违建,依法拆除30余处违法建设,制止50余处搭建彩钢棚等临时建设。
4、2019年,“四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建设成效显著。提升城市绿化、美化值,配合城区提档升级工作,做好城区树木栽、移植,定期做好草坪、绿化带修剪,合理布置鲜花景观,绿化、美化城市环境。维护城市亮化率,建立夜景光亮工程管理和维护的长效机制,管好、用好夜景光亮工程,让罗江夜景“亮起来、美起来”,路灯亮灯率达98%以上。加强城区清扫保洁力度,在城区金雁路、潺亭水城的餐饮行业、新盛镇金铃村、慧觉镇富荣村及场镇试点生活垃圾定时收集,在万安镇芒江村等15个村开展农村垃圾和资源化利用分类试点工作,在翰林二期C区建立废旧物品回收机制,我区生活垃圾处理初步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19年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的内容,我局自评情况为:项目决策20分,自评分19分;项目管理10分,自评分10分;项目完成20分,自评分17分;项目效益50分,自评分49分;自评总分95分,整体支出绩效评为“较好 ”。
(二)存在问题
1、年初预算不完整。由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经费预算不足,年中追加整治经费导致年末部门决算数据与部门预算下达数差额较大。
2、财政拨款支出与财政拨款收入不同步,存在结转下年支出的情况。
(三)改进建议
1、做好、做细、做实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项财政资金的功能,预算尤其重要。预算下达后,按“统一管理、分级审批、预算控制、统一支付”原则,进一步强化支出计划性,支出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拨付要手续齐全程序合规,资金使用要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
2、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年初预算数尽量做到精细化,测算准确,与实际发生数误差不要太大。
附件2
城市照明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的职能: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罗江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的主管部门,根据每月向纹江供电公司、供电局、调元供电所按实报电费支出,通过财政专项资金转出,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该项目经费未立项。
3.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资金支持条件、范围和支持方式:严格按照执行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该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有已100%用于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4.资金分配原则:该项目为2019年全年罗江城区夜间照明、美化城市夜景等公共照明设施电费支出。该项目各项费用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费用按月结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19年正常维护的2552盏路灯公共部分亮化设施,保障城区道路照明及公共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方便市民夜间出行,美化、亮化城市。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保持路灯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主干道亮灯率达98%以上。实施进度计划为每月向纹江供电公司、供电局、调元供电所按实报电费支出,通过财政专项资金转出。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罗财预(2019)1号文件,2019年区财政预算批复我单位城市照明专项资金430万元,用于全城2552盏路灯亮化设施的运行,该项目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到位情况。截止评价时点,区财政资金到位3112708.45元,到位率72.4%,到位及时,筹措得力。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城市照明电费支出达到 3112708.45元,该资金专款专用,月资金的使用根据实际用电情况进行发票报账,按月支付用电费用。资金已100%用于项目,支付进度按计划完成,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月份 |
供电局(元) |
备注 |
2019年1月 |
319237.85 |
支付城区1月城市照明费 |
2019年2月 |
348869.69 |
支付城区2月城市照明费 |
2019年3月 |
284552.6 |
支付城区3月城市照明费 |
2019年4月 |
246424.6 |
支付城区4月城市照明费 |
2019年5月 |
223403.25 |
支付城区5月城市照明费 |
2019年6月 |
228447.75 |
支付城区6月城市照明费 |
2019年7月 |
195468.43 |
支付城区7月城市照明费 |
2019年8月 |
250205.43 |
支付城区8月城市照明费 |
2019年9月 |
249973.04 |
支付城区9月城市照明费 |
2019年10月 |
214628.3 |
支付城区10月城市照明费 |
2019年11月 |
226294.45 |
支付城区11月城市照明费 |
2019年12月 |
325203.06 |
支付城区12月城市照明费 |
合计 |
3112708.45 |
|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按照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关续,严格执行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的计量依据以调元供电所、明源供电、供电局每月实际用电为依据,按照实际用电的电费开出发票进行报账作为结算依据。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每月指派专人与调元供电所、明源、供电局联系,核对按实产生的路灯电费——核实后,由各电力部门开具模拟发票——市政所领导审核开具发票金额——通过党组会通报——分管领导再次审核——城管局局长审核签字——财务人员进行转账支付当月电费。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的计量依据以调元供电所、明源供电、供电局每月实际用电为依据,按照实际用电的电费开出发票进行报账作为结算依据。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四、目标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进度按期完成。截止评价时点实际支出完成额3112708.45元,完成率72.4%,任务量完成100%。项目实际完成进度100%;项目实际完成质量优。全年城区主干道路灯亮灯率达到98%。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为公益项目,非以营利为目的,城市照明保障城区道路照明及公共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方便市民夜间出行,美化、亮化城市,提高城市品质,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市民满意率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的实施落实,为罗江市民的夜间出行提供了便利、保障了城市夜间交通、维持城市治安、美化了城市夜景、提升了城市品位,主干道亮灯率达到了98%,运行状况良好,总体评价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近年来城市发展越来越快,但相关市政基础设施未能跟上发展的步伐,特别是城市照明,资金的缺口较大,维护工作量也越来越大。二是路灯老旧,不节能,造成了一定程度资源和财政资金的浪费。
(三)相关建议。
一是建议逐步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跟上城市快速发展的步伐。二是建议以“节能、特色、环保”为原则,实施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逐步形成科学规划、合理亮化、认真维护、精心修缮的城区亮化建设和管理格局。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城市保洁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的职能: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的主管部门,根据下属部门环卫所每月对城市保洁各项流程的考核评分,按照项目采购合同要求进行核算扣款,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该项目经费未立项。
3.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资金支持条件、范围和支持方式:严格按照执行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该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已100%用于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4.资金分配原则:该项目为2019年全年罗江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专项资金,该项目各项费用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费用按月结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19年全年罗江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专项资金。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
治理,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干净、整洁、和谐、宜居的居住环境。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罗财预[2019] 1号文件,2019年区财政预算批复我单位城市保洁专项资金698.3万元,该项目为2019年全年罗江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专项资金。该项目各项费用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情况:根据罗财预[2019]1号文件,2019年区财政预算批复我单位城市保洁专项资金698.3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止评价时点,区财政资金到位5770013元,到位率82.62%,到位及时,筹措得力。
3.资金使用情况
月份 |
城区保洁清运服务经费(元) |
备 注 |
2019年1月 |
0 |
|
2019年2月 |
0 |
|
2019年3月 |
0 |
|
2019年4月 |
1156493 |
支付2019.01-02月城市保洁 |
2019年5月 |
574440 |
支付2019.3月城市保洁 |
2019年6月 |
572110 |
支付2019.4月城市保洁 |
2019年6月 |
569660 |
支付2019.5月城市保洁 |
2019年7月 |
0 |
|
2019年8月 |
583360 |
支付2019.6月城市保洁 |
2019年9月 |
585920 |
支付2019.7月城市保洁 |
2019年10月 |
576580 |
支付2019.8月城市保洁 |
2019年11月 |
575630 |
支付2019.9月城市保洁费 |
2019年12月 |
575820 |
支付2019.10月城市保洁费 |
合计 |
5770013 |
|
3、财务管理情况。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按照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合同制定考核标准每月指派专人与作业质量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分—每月末汇总考核评分—评分考核情况报环卫所负责人审核---评分考核情况报局党组会研究---评分考核情况报局分管领导审核—评分考核情况报局长审核并签安——财务人员进行转账支付当月城市保洁费。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并指派专人长期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四、目标绩效情况
(一)目标完成
项目实施进度按期完成。截止评价时点实际投资完成额5770013元,完成率82.62%,任务量完成82.62%。项目实际完成进度100%;项目实际完成质量优。完成对城区区域面积1187848㎡的道路清扫保洁;完成流经城市区域起于铁路桥至橡胶大坝面积约20万㎡河道环境卫生管护;完成城区内每天清理约500张“牛皮癣”的清理;完成城区、乡镇每天约130吨生活垃圾清运、收集;完成城区所有环卫设施、护栏清洗;清扫、清运率100%。项目实际完成质量优,项目实际完成进度100%。
(二)项目效益
按照“政企分开、管扫分离”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构建的“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市场化作业”的环卫保洁体系,实现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降低了保洁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和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凸显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城区环境卫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市民所得到的环卫服务更专业、更高效,居住的环境更整洁、更优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我区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公共场地清扫保洁质量,实行管洁分离,依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城区1187848㎡的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作业项目进行外包招标,签订外包服务合同,根据合同条款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台帐,实行市场化运营监督管理。通过财政资金得力筹措和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降低了保洁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和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凸显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城区环境卫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市民得到的环卫服务更专业、更高效,居住的环境更整洁、更优质。
(二)存在的问题。
对城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和城区小广告清理不及时。
(三)相关建议。
根据城区环卫工作的实际,加强城区日常环境卫生指导、监督和考核。切实推动城区环境卫生清扫工作质量和保洁效果。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垃圾处置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的职能: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的主管部门,根据每月转运至处理场的车数、吨数情况,核算垃圾综合处理运行费,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该项目经费未立项。
3.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资金支持条件、范围和支持方式:严格按照执行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该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已100%用于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4.资金分配原则:该项目为2019年全年罗江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罗江区生活垃圾为外运处理。该项目各项费用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费用按月结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19年全年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100%。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罗财预[2019] 1号文件,2020年区财政预算批复我单位垃圾处置专项资金503.6万元。该项目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该项目为2019年全年罗江城区生活垃圾处置费,支出各项费用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情况:2019年区财政预算批复我单位垃圾处置专项资金503.6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止评价时点,区财政资金到位4614738.14元 ,到位率91.6%,到位及时,筹措得力。
3.资金使用情况
月份 |
垃圾处置运行经费(元) |
备 注 |
2019年1月 |
29891.1 |
支付2018年11-12月垃圾处置费 |
2019年2月 |
0 |
|
2019年3月 |
545857.5 |
支付2019年2月垃圾处置费 |
2019年4月 |
723968.6 |
支付2019年3月垃圾处置费 |
2019年5月 |
874591 |
支付2019年4月垃圾处置费 |
2019年6月 |
640047.4 |
支付5月垃圾处置费 |
2019年7月 |
0 |
|
2019年8月 |
637699.3 |
支付6月垃圾处置费 |
2019年9月 |
539762.65 |
支付7月垃圾处置费 |
2019年10月 |
203860.17 |
支付8月垃圾处置费 |
2019年11月 |
215107.28 |
支付9月垃圾处置费 |
2019年12月 |
203953.14 |
支付10月垃圾处置费 |
合计 |
4614738.14 |
|
4.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按照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城垃圾收集车收集至县中转站-中转站压缩出料至转运车中—转运车运至生活垃圾填理场中—入场过磅后驾驶员签字---将垃圾倒入填理库区进行无害化处理—每月朋底处理场将入场清单汇总---环卫所清运队核定入场数量—入场处理清单报局党组会研究---入场处理清单报环卫所领导审核-----入场处理清单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入场处理清单报局长审核签字—财务人员依据核定金额转账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并指派专人长期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度按期完成,截止评价时点实际投资完成额4614738.14元,完成率91.6%,任务量完成100%。
(二)项目效益
人口的增长带来的垃圾增量,必然会造成垃圾处理的压力,但垃圾处理能力在人口增长的情况下未出现下降,为市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通过垃圾综合处理逐步实现了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凸显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垃圾综合处理逐步实现了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凸显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切实提高了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罗江区生活垃圾跨区外运处理存在因处理场限量和运输风险,导致罗江城区生活垃圾滞留问题。
(三)相关建议。
建议德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全部收纳,缩短运距,解决限量问题。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垃圾、市政、执法等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的职能: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罗江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和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的主管部门,根据每月通过公务卡到定点加油站预存加油费,并分发给执法大队、市政所和环卫所。并实施定点加油和车辆维修审批制,严格按照车辆管理规定进行登记,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该项目经费未立项。
3.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资金支持条件、范围和支持方式:严格按照执行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该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有已100%用于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4.资金分配原则:该项目为2019年全年垃圾、市政和环卫所等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该项目各项费用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费用按月结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确保2019年垃圾处置中、市政执法等工作的燃油费用、维修费运行得以正常运行,保障全区市政、环卫和执法工作车辆运行工作能正常运行。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保证车辆运行工作率达100%。通过财政专项资金转出。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罗财预[2019]1号文件,2019年区财政预算批复我单位垃圾、市政、执法等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专项资金160万元,该项目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市政、执法等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到位16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60万元。
2、资金使用。2019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市政、执法等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资金共计使用118.6775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按照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关续,严格执行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的计量依据以垃圾、市政、执法等车辆运行每月实际费用为依据,按照实际费用进行加油报账作为结算依据。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每月指派专人与定点加油与车辆维修单位联系,核对按实当月产生的车辆运行费——核实后,由各定点加油和车辆维修单位开具发票——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开具发票金额——通过党组会通报——分管领导再次审核——局长审核签字——财务人员进行转账支付当月车辆运行费。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的计量依据各加油站加油情况和各车辆维修部门每月实际费用为依据,按照实际费用开出发票进行报账作为结算依据。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四、目标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进度按期完成。截止评价时点实际支出完成额118.6775万元,完成率74.18%,任务量完成100%。项目实际完成进度100%;项目实际完成质量优。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为公益项目,非以营利为目的,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乡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的实施落实,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乡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车辆使用年限长久,接近报废期限 ,维护费用过高。
二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在平时工作中未加强对绩效监控工作的重视,绩效监控工作容易滞后,未形成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的习惯。
(三)相关建议。
1、建议单位在平时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监控的重视,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使绩效目标监控与政府工作、财务工作挂钩,做到及时监控,及时控制,避免疏忽。
2、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合理安排经费和各项资金,使其物尽其用,更加贴合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运用现有资源,及时协调上级争取资金,保证预算绩效指标的顺利实施。
3、车辆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因安全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排查用车隐患。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政维护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的职能: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罗江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和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的主管部门,主要对全区日常零星维护、雨污水井、防洪沟清掏、人行道道路维修、沥青及砼路面维修和井圈井盖、水篦子等材料。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该项目经费未立项。
3.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资金支持条件、范围和支持方式:严格按照执行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该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有已100%用于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4.资金分配原则:该项目为2019年市政维护费支出。该项目各项费用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费用按月结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全区日常零星维护、雨污水井、防洪沟清掏、人行道道路维修、沥青及砼路面维修和井圈井盖、水篦子等材料的购置。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市级城市维护费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及时对市政维护项目进行正常维护,保障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罗财预[2019]1号文件,2019年区财政预算批复我单位市政维护项目专项资金100万元,该项目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维护项目预算到位10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00万元。
2、资金使用。2019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维护项目资金共计使用10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按照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关续,严格执行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的计量依据以市政维护运行每月实际费用为依据,按照实际费用作为结算依据。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每月指派专人核对当月产生的市政维护费——核实后,由维修单位开具发票——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开具发票金额——通过党组会通报——分管领导再次审核——局长审核签字——财务人员进行转账支付当月车辆运行费。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的计量依据市政公用设施相关部门按照年初约定价格,及时验收市政零星工程,进行核算,按照实际费用开出发票进行报账作为结算依据。 。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四、目标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进度按期完成。截止评价时点实际支出完成额100万元,完成率100%,任务量完成100%。项目实际完成进度100%;项目实际完成质量优。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为公益项目,非以营利为目的, 全面的市政设施的维修,有效地提高了市政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切实保障了中心城区居民的出行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地改善了城区的交通环境。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的实施落实,设备保障效率的提高,为提高设备使用频率和服务年限提供了保障,节约了更新设备的支出。
(二)存在的问题。
根据年初部门提报的维护需求,市级城市维护费存在总量严重不足、维护设施养护水平不高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建议有关部门适当倾斜资金,逐年提高市政维费额度,以便保证城市基础设施的高效运行。
第五部分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