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智能问答
旧版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2019年度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914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0-3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0-10-30 来源: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2019年度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司法局

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德阳市罗江区司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工作股、法制股、行政执法监督股),各镇司法所为司法局派出机构。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区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

3.承担监督管理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责。

4.指导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对民间纠纷的排查、预防、调处和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执行等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指导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6.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培训、干警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7.负责重大政府合同签订出具法律意见,对全区各部门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8.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全区行政执法证审核和申报。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我局共有编制数25个,其中22个政法专项编制、2个事业编制、1个工勤编。2019年实有在职人数为22人,退休人员4人,临聘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21.4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14万元,增长9.12%。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人员2人,原在职人员正常增资,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建设司法行政指挥系统。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柱状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8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8.46万元,占99.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32万元,占0.4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6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54万元,占85.97%;项目支出79.06万元,占14.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1.4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6.04万元,增长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人员2人,原在职人员正常增资,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建设司法行政指挥系统。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1.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9.52万元,增长18.85%。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新增2人,人员经费增长。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1.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465.31万元,占82.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1万元,占10.76%;卫生健康支出12.65万元,占2.25%;住房保障支出25.23万元,占4.4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61.28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3.科学技术(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款)***(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86.25元,完成预算100%。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8.28万元,完成预算101.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一部分往年结转的中央转移支付沉淀资金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77万元,完成预算67.17%。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33.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3.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23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5.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0.10万元、津贴补贴156.04万元、奖金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7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5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6万元、住房公积金25.23万元等。
  公用经费58.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2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2.12万元、邮电费5.96万元、差旅费1.56万元、维修(护)费1.57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培训费0.54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劳务费5.01万元、工会经费4.65万元、福利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万元、其他交通费14.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3万元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55.17%,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燃油费降低,公务接待大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9万元,占86.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占13.9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9万元,完成预算8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72万元,增加62.5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维修及路桥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等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完成预算1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2.12%。主要原因接待批次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行政执法考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级调研、“七五”普法市级检等。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承接市级、区级综合性会议和调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8万元,比2018年增加15.6万元,上升36.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信息化电子设备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1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指挥系统建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31日,司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社区矫正执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得分85分,存在的问题:人员少,工作量大,在资金安排、使用、核算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导致预算经费科目与支出科目存在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全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普法宣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为广大公民学法用法提供方便、快捷的有效方式,增强普法实效性;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普法范围不够宽,法治阵地建设的具体内容过少,需要丰富、更新,

2)社区矫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社会安全稳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管和帮扶,让社区矫正对象安心在辖区接受社区矫正,思想情绪稳定,顺利渡过社区矫正期,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范围内。发现的主要问题:社区矫正月度集中教育要严格社矫人员到场纪律,请销假制度的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坚持集中学习基础上结合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监管漏洞。

3)法律援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实施和法律工作者、律师的办案津贴,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案件回访还不够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案件回访次数

 

普法宣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普法宣传

预算单位

区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万元

执行数: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宣传资料印刷2万份,印制普法宣传手提袋5000个、围裙2000套、学法用法笔记本1500本,努力为广大公民学法用法提供方便、快捷的有效方式,增强普法实效性。

完成宣传资料印刷2万份,印制普法宣传手提袋5000个、围裙2000套、学法用法笔记本1500本,努力为广大公民学法用法提供方便、快捷的有效方式,增强普法实效性。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印刷宣传资料、普法宣传活动物资、普法宣传工作物资

印刷宣传资料20000万份、普法宣传手提袋5000个、学法用法笔记本1500本

印刷宣传资料20000万份、普法宣传手提袋5000个、学法用法笔记本1500本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普法实效性≥95%

≥95%

普法实效性≥9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普法满意度≥95%

≥95%

普法满意度≥95%

 

社区矫正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

预算单位

区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万元

执行数:

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评估调查、监管文书管理、监管定位资金到位9万元。

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评估调查、监管文书管理、监管定位资金到位9万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社区矫正评估文书、执法耗材设备、交通支出、定位网络设备

社区矫正评估文书500份(3万元)、社区矫正执法耗材设备3万元、社区矫正执法交通支出1.5万、社区矫正定位网络费用1.5万元

印刷宣传资料20000万份、普法宣传手提袋5000个、学法用法笔记本1500本

效益指标

监管质量指标

监管覆盖率≥100%

社矫对象覆盖率≥100%

全区143名社矫对象覆盖率≥100%

满意度指标

对象满意度指标

安置帮教帮扶率≥95%

帮教人员帮扶率≥95%

帮教人员帮扶率≥95%

 

法律援助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

预算单位

区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万元

执行数:

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8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办理130件以上,完成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宣讲场次30场,印制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及手册20000份。

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办理130件以上,完成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宣讲场次30场,印制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及手册20000份。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法律援助办件量

130件以上

完成130件以上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及手册、宣讲场次

20000份

印制20000份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底之前

2019年底完成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法律援助群众知晓度

≥99%

≥99%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99%

≥99%

满意度≥99%

2.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德阳市罗江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普法宣传项目、社区矫正项目、法律援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德阳市罗江区司法局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德阳市罗江区司法局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德阳市罗江区司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工作股、法制股、行政执法监督股),各镇司法所为司法局派出机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区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

3.承担监督管理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责。

4.指导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对民间纠纷的排查、预防、调处和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执行等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指导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6.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培训、干警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7.负责重大政府合同签订出具法律意见,对全区各部门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8.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全区行政执法证审核和申报。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我局共有编制数25个,其中22个政法专项编制、2个事业编制、1个工勤编。2019年实有在职人数为22人,退休人员4人,临聘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总额为62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502.46万元(行政运行费386.1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万元),项目支出拨款收入76万元(法律援助8万元、普法宣传10万元、其他司法支出51万元),其他收入2.32万元,上年结转40.6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其中基本支出办公经费39.91万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25.23万元,五险一金85.15元、劳务费5.01万元、接待费0.29万元、会议费0.06、培训费5.4万元;项目支出58.52万元(法律援助8万元、普法宣传10万元、社区矫正7万元,其他司法支出33.5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算的编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按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二)结果运用情况。

按照区财政的要求,及时上报相应计划,待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

基本支出按要求进行申报,其中人员工资按月申报并直接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按月或季度进行申报并支付,6月执行进度50%,9月执行进度75%,12月执行进度100%。项目支出按月申报并授权支付,其中1-6月执行进度50%,1-9月执行进度数70%,1-12月执行进度100%。机关严格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约用水用电,全年水费支出0.05万元,电费支出2.12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大幅节省公用经费。

1.资产管理情况。我局按要求完成资产管理信息录入,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全面完成资产清查、上报任务。

2.内控制度管理情况。我局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在本年度内没有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信息公开情况。我局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在预决算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4. 绩效评价及依法执行财政监督情况。我局高度重视评价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接受财政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19年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重点项目绩效明显,多项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肯定。我局在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府提案,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面相符。为全局司法行政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存在问题

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在资金安排、使用、核算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导致预算经费科目与支出科目存在差异。

(三)改进建议

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全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

 

 

 

 

 

 

 

 

 

 

 

 

 

 

 

 

 

 

 

附件2

2019年德阳市罗江区司法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社区矫正、普法宣传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职能。

1)普法宣传: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组织、指导法治宣传报道和宣传骨干培训;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负责本局日常法治宣传事务

2)社区矫正:指导、管理、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接收矫正对象,办理有关衔接手续;负责指导司法所对矫正对象实施法治教育、公益劳动和培训学习等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协助、配合监狱对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做出是否继续暂予监外执行或收监决定;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因重新违法犯罪被依法惩处的、或严重违规决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件的办理;指导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实施教育,组织开展社会帮教活动。

2.项目依据。

1)普法宣传项目依据。《罗江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规划》中明确县财政按照全县常住人口人均0.6元的标准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2)社区矫正项目依据。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的有关规定(川财行[2015]238号),本级财政应按本地区社区服务人员每人每年不低于1400元的标准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资金申报情况。

1)普法宣传:年度申报资金总额:1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批复10万元。

2)社区矫正:年度申报资金总额: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批复7万元。

 2019年共计申报资金17万元,批复资金17万元

2、申报内容、申报目标相符性自评。严格按照年度工作重点完成申报内容,分阶段推进项目落实,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可行性和合理性。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资金到位。3.资金使用。

资金计划

普法宣传资金计划

完成宣传资料印刷2万份,印制普法宣传手提袋5000个、学法用法笔记本1500本、活动赠品若干,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和法治惠民汇演,努力为广大公民学法用法提供方便、快捷的有效方式,增强普法实效性。

资金到位

2019年度用于法治宣传的项目资金到位共计:10万元

使用情况

计划项目明细

资金支出

印刷宣传资料20000万份

2.6万

普法宣传手提袋5000个

1.4万

笔记本1500本及活动赠品

3万

法治惠民汇演

3万

普法实效性≥95%

 

资金计划

社区矫正资金计划

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评估调查、监管文书管理、监管定位资金到位7万元。

资金到位

2019年度用于社区矫正项目资金到位共计:7万元

使用情况

计划项目明细

资金支出

社区矫正评估文书500份

2万元

社区矫正执法耗材设备

2万元

社区矫正执法交通支出

1.5万元

社区矫正定位网络费用

1.5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两大项目是我局重点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对财务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程序,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处理账务项目,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结合项目特点,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等要求推进项目,实现了项目管理与过程管理的有机结合。对社区矫正设施设备采用政府集中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安装,跟进每批次项目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进度,及时汇报、登记、公开。对普法宣传项目的宣传物资实行分阶段采买、印制,依据常规普法和主题普法的时间节点,提前依据宣传活动的受众面、宣传范围大小采购、印制宣传物资,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社区矫正项目。

按照《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在完善各项监督管理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实施了分所每月定期定时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这一工作制度的执行,有效促使社区矫正日常监督管理更加规范、监督措施更为完善,重要地是从日常监管措施上杜绝了脱管、漏管现象和行为的发生。截止2019年11月底,共组织开展集中法治教育活动110场次,受教育社区矫正人员1200余人次。办理解除矫正信息录入和相关资料完结90人,截止10月底实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08人,建立矫正小组108个,成员432人。巩固、完善了全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并推进社区矫正手机定位工作,全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的手机定位率达到90%以上。坚持严格执法、人性化管理,着力提升安置帮教成效, 截止11月底,全区共有在册刑满释放人员696人,其中:监狱、看守所释放回归269人,解除矫正427人,依托司法所、基层村(社区)建立安置帮教育小组696个,成员2088人。确保全区年度内无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和行为发生。

2、普法宣传项目。

(一)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开展专项法治宣传。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牵头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规划清单认真组织开展专题性的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充分利用国际性、全国性的重大活动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以“妇女维权”为主题的“3.8国际妇女维权周活动,3.15消费者维权主题普法宣传活动,4.15安全生产”主题普法宣传活动、“6.26国际禁毒日”普法宣传等活动。12月组织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周暨“五下乡”普法宣传活动,安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惠民演出和有奖问答活动。充分创新丰富普法形式,逐步推进媒体公益普法,推广各级普法公众号、小程序,利用和发挥“罗江手机报”这一本地媒体平台,共发出法治宣传内容60余期(幅)、法律知识问答及案例解析等20期次,帮助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法律知识和资讯。

(二)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稳步推进“法律七进”。

1.“法律进机关、单位”方面。重视机关单位学法用法意识,为机关干部切实履行依法行政决策提供法律理论储备,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会前学法活动226场次,组织开展专题学法240场次。

2.“法律进学校”方面。牵头开展了2019年“宪法法律进校园”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联合政法系统各单位在全区26所大专、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法治主题班会、法治宣讲活动74场次,参加学生4785余人次。

3.“法律进乡村、社区”方面。开展返乡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印发《农民工维权》、《公民常用法律法规读本》等密切关联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普法读物共计30000余(册)本。整合罗江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学会会员、法律志愿者等资源,在全区127个村、社区切实推行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参与农民土地流转、劳动合同签订等事物,帮助镇政府、村委会审议合同,提出合法性建议及意见,为乡村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4.“法律进企业”方面。牵头安排全区各大、中、小企业聘请常年法顾问36人,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讲活动40场次,管理人员、企业职工参与2871人次;组织开展企业法律风险体检5次,共计体检18家企业。

5.“法律进宗教场所”方面。进一步巩固、规范、更新区内寺观教堂设立固定的普法宣传橱窗28个,坚持邀请律师、法律服务人员进寺观教堂作专题法治讲座,共开展法治宣讲8场次,参与人员300人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1、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明显,营造法治氛围。

积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法治巡回讲座,打造具有罗江特色的法治文化;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2019年7月,鄢家镇星光村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牵头规划实施,建成了罗江首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在白马关景区打造建设具有浓厚罗江历史文化、人文风情的法治文化景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全面完成。全区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公证处,基本建成了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依托各司法所,基本建成了镇级公共法律服务站10个,12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和30个楼栋。

2、社区矫正目标全面完成、保障全区社会稳定。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开展领导接访、下基层接访等活动,着力化解本系统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等重点人口的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采用手机APP定位科技化手段进行监管,坚决防止发生脱管、再犯罪等现象发生。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需要继续完善项目支出各项支出标准,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事前、事中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加强按项目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三是要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

(三)相关建议。

切实加强地方专项资金配套。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均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请求财政部门按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地方专项资金的配套,加大对办案业务专项资金的拨款力度,确保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部分 附表

司法.xls

相关附件: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