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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德阳市罗江区调元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932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10-3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调元镇
发布时间: 2019-10-30 来源:调元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上级人民政府及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项目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镇政权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自身组织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干部队伍建设。

5.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积极推进村民自治的民主化进程;负责辖区内信访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6.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7.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加强镇村规划、教育、科级、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8.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

9.负责筹备、召集和主持本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负责处理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党建基础

1、深入开展重要精神学习。镇党委组织宣传队伍,深入传达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其中专题组织学习了12次,各基层党组织采取各种形式多样的方式学习了26次。确保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我镇全覆盖宣传宣讲到位。

2、压实党建责任。专题研究党建工作6次,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2次,民主生活会一次,全覆盖谈心谈话25人次,坚持党建督查制度,每季度对各支部党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党建工作落地落实。扎实开展书记党建述职工作。全镇所有党支部书记向镇党委书记述职,并由镇党委书记点评,共总结出问题28个,形成问题台账,打表推进整改,切实将党建责任落实到基层;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所有支部均按要求开展了组织生活会,镇党政领导班子到场指导。

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学习党章党规,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每月按期收缴党费,履行党员义务。

4、切实开展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根据各支部自评和镇党委综合评价,镇党委确定居委会党组织为软弱涣散党组织。为了更好的提档升级,在市委组织部和区委组织部的关心下,居委会以党建为引领,打造党建+文化的综合性“三醒”文化特色示范社区。目前,正在进行规划设计工作,完成后马上开工建设。

5、加强党员干部管理。一是加强对村组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对村干部和监委会主任进行了“三资”和履职能力的培训;二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对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任用,将一批有一技之长、热心村级事务的年轻人纳入了村级后备干部管理,共发展村级后备干部20名;三是量化考核。将各村(居)差异化考核,鼓励在常规化考核的基础上,各自找准自己的特色,逗硬奖惩;四是严格党员发展管理。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将一批有文化、愿意留在本地发展的致富带头人发展成为党员,目前,已发展党员6名

6、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镇党委专题研究6次,开展警示教育6次,镇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2次,将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到位。强化对村监委会的指导,开展监委会履职能力培训一次。

(二)优化经商环境、强化招商引资。

立足实际,准确定位,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以农业招商为主,推进农产品市场发展,进行绿色招商,打造生态环保乡镇。2018年,我镇固定资产投资6635万元;工业总产值17584万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635万元。

(三)下足“绣花”功夫、打赢脱贫攻坚

2018年,我镇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 ”的原则,坚持精准施策、精准到户帮扶,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帮助贫困户精神物质双脱贫。

1、扎实进行贫困户数据动态调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在区扶贫移民局的指导下,按照“两公示一公开”以及“六个比对”的贫困户识别要求,对所有贫困户进行了再次清理,共清退71户243人,并对其余疑似问题贫困户50户89人进行了上报,补录新增贫困户75户148人。经过此次调整,我镇贫困户共计为535户1098人。

2、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工作。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结合我镇实际,印发《调元镇深入开展“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活动方案》,对全镇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活”部署并开展自查自纠,取得了良好的实效。同时围绕“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的脱贫核心指标细化整改措施,一是针对个别贫困户收入算不够的问题,继续加大政策兜底力度,确保深度贫困户生活有所改善;继续做好子女教育工作,鼓励子女发扬优良传统美德,赡养善待老人;继续抓好贫困户收入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二是针对部分贫困户房屋漏雨、墙体裂缝的情况,实地查看房屋情况,若影响正常生产生活,在家庭无力修复的情况下,向上级申请资金予以修复;三是针对住房还是土坯房、危房且无厕所无厨房的贫困户,直接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改建住房、改厨改卫,目前已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危房改造67户;四是针对个别季节性缺水的8户贫困户,已经申请打井项目2户,与邻居协调共同用水6户。

3、狠抓产业发展。按照自身特点,着力推进新村建设、产业发展、就业扶贫,金融帮扶,形成可持续脱贫机制。坚持以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助推精准扶贫,把新村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切实解决贫困户发展难、增收难、住房难的问题。对已建有扶贫产业园的3个村150户贫困户,加大产业指导和服务,确保其利润分成。积极申报农村公益性扶贫岗位50余个,发动各村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提供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增收。

4、深入开展“大战红五月,帮扶到田间”主题活动全镇从5月初开始,共计有8个帮扶部门(包括镇机关),出动帮扶干部253人次,深入贫困户329户,共帮助贫困户,收油菜籽10亩,插秧45亩,送慰问品50余份,送生产肥料100余包,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村组道路进行大扫除60余次,切实改善贫困户环境面貌。

5、抓政策宣传,提高贫困户内生动力。广泛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的知晓度。要求各村以宣传标语、广播、入户帮扶等形式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各村帮扶部门,帮扶人,第一书记到村对“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宣讲,确保把精准扶贫政策落到实处。继续强化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社会兜底保障各项帮扶措施的宣传和落实,加大扶志、扶智教育力度,教育贫困户努力自我发展,感恩党和社会,消除“等靠要”思想,计划实施“奖勤罚懒”工作,激发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和引导贫困群众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在全镇树立典型,给予宣传表彰和帮扶。

    (四)筑牢三大底线、创新社会管理

1.狠抓安全稳定工作,坚守社会稳定安全底线。开展安全检查14次、安全知识专题讲座28次,签订安全生产及消防责任书25份,发出安全告知7全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并顺利通过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复评。召开排查不稳定因素研究会12次。基层调委会履职到位,全年调解民事纠纷173起,调解成功率达100%

2.严抓民政工作,坚守民生事业底线。低保清理工作顺利推进,实现应保尽保,民政救助、残疾人量服稳步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有效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补贴等全额及时发放。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新吸纳优秀人才返乡创业,带动新增就业岗位。

3.切实抓好卫生及食品安全工作,坚守人民生命健康底线。一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圆满完成春、秋两季血防査螺灭螺任务,加强传染病宣传教育,今年共开展血吸虫病防治、狂犬病防治和艾滋病防治宣传38次,共发放3000余份宣传资料。二狠抓食品安全工作。我镇每季度及特大节庆日坚持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致力营造健康的食品安全环境。

(五)聚力齐抓共管、美化生态建设

1.强化秸秆禁烧巡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坚持每日秸秆禁烧宣传巡查,实现“三无”目标;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依托青花椒产业基地等产业,综合利用秸秆,从根本上解决秸秆出路。

 2.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河流综合整治。对照“河长制”工作要求,通过“落实两大保障、细化四项措施、突破三大难点”,实现“三个到位”,层层落实河长责任,坚持“日报、月报”制度,强化秀水河、垒水河流环境监管,推进“河长制”全面升级,确保全镇“河长制”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切实改善城乡卫生环境。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镇政府投入资金,对全镇范围内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对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整治,进村入户宣传,改变场镇、公路沿线卫生脏、乱、差问题。

4.强化环保政策宣传,强化干群环保意识。开展好“4.22”地球日,“6.5世界环保日”环保宣传活动,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以环境保护促进社会和谐,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全年共开展集中宣传10次、宣传2300余人次,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意识。

(六)整合多方资源、形成产业互动

1.打造四大产业基地,构建规模化产业链条基本形成。进一步打造四大产业基地,依托现有产业基地建成设施,以规模化产业链条建设为目标,建成顺河村青花椒冷链加工基地,扩大以双堰村、百花村为中心的粮经复合基地建设,规范临江大村耳羊基地,酒垭村、百花村黑珍珠樱桃基地后期运营工作,四大产业基地格局基本形成。

2.创新一三产业互动共荣,积极打造“全域旅游”。一是举办特色节会,举办“赶春”春季亲子乡村旅游系列活动,以创意农业为突破点,聚集人气,打造品牌。二依托“山弯湾”休闲农场及顺河村万亩青花椒基地,结合青花椒产业园观光环线骑行、青花椒采摘体验、茶马古道远足等新业态,统筹打造旅游环线精品线路。开发特色旅游产品,重点包装推介了三麻子青花椒、百花粉丝、大樱桃等特色农旅商品

二、构设置

调元镇人民政府独立编制机构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属二级单位0个,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062.9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78万元,下降1.9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的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9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4.45万元,占76.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02万元,占18.8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4.32万元,占4.4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05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57万元,占50.63%;项目支出520.34万元,占49.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8.5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14.01万元,下降1.3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1.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9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3.86万元,减少9.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1.5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65万元,占43.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4万元,占12.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9万元,占1.12%;城乡社区支出81.65万元,占9.94%;农林水支出251.55万元,占30.62%;住房保障支出19.29万元,占2.3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21.5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2018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333.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0.4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0.8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3.41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9.3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9.12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决算数为6.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决算数为2.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5.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18年决算数为66.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52.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12.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186.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8年决算数为19.29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9.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3.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46万元、津贴补贴55.4万元、奖金5.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4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9.92万元、生活补助61.4万元、奖励金0.04万元、住房公积金19.29

公用经费65.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1万元、印刷费0.79万元、水费0.14万、电费3.35万元、邮电费9.12万元、差旅费8.94万元、维护费0.13万元、培训费0.98万元、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劳务费13.4万元、工会经费1.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万元、其他交通费8.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资金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2万元,占63.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3万元,占36.14%。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本来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52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开会、办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02%。主要原因减少公务接待。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8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区教育局、督导组脱贫攻坚交叉检查3批次,0.137万元;金山水站协调宝文支渠用水1批次,0.022万元;财政局检查一事一议项目2批次,0.066万元;市监理所、区农业局、保险公司等2018年拖拉机年度检审1批次,0.07万元;重阳节座谈会1批次,0.113万元;区政协、基建办、农工办、农业局调研及参加乡村振兴施工队挂牌仪式2批次,0.0816万元;区投促局招商引资接待3批次,0.195万元;移民局检查灾后情况1批次,0.032万元;区安监局迎省安全社区复评1批次,0.057万元;市委组织部调研2批次,0.18万元;区委宣传部采访青花椒三麻子合作社1批次,0.07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88.0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村级公共运行维护及基层组织建设、群团、惠农、财政所三资、人大代表专项工作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调元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本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按照年初预算,合理使用经费,厉行节约,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镇政府按照年初预算项目,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分月、季度或一次性申报,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完成后使全镇环境更优美、经济更稳定、社会更和谐,达到预期经济、社会目标和群众一致好评。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人大代表专项工作”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人大代表专项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召开人代会2次,人大视察3次,完成人大工作公司,人大资料归档。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人大代表专项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调元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万元

执行数:

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召开人代会议不低于2次;人大视察工作不低于2次;人大工作公示;人大资料归档

召开人代会2次,人大视察3次,完成人大工作公示,人大资料归档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人代会

不低于2次

完成2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人大视察

不低于3次

完成3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人大工作公示

各村(居)公示人大动态

完成公示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人大资料归档

资料归档

完成资料归档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人大视察、人代会

完成不低于100%

完成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人大公示、人大资料归档

不低于90%

完成95%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底

2018年12月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规范有序推进政府班子队伍建设,促进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维护群众知情权,规范整理案卷归档,有效保存工作资料,方便档案查询

规范有序推进政府班子队伍建设,促进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维护群众知情权,规范整理案卷归档,有效保存工作资料,方便档案查询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档案使用年限

大于15年

大于15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人大、政府、群众满意度

大于90%

大于90%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调元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人大代表专项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人大经费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调元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53万元,比2017年减少6.71万元,下降9.2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办公经费有所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调元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保险及办公设备购买。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1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调元镇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指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 事业运行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6.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2.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调元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镇党委、政府机关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管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产业引导中心四个内设机构。

(二)机构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上级人民政府及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项目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镇政权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加强镇党委自身组织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干部队伍建设。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以及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17年底,镇机关现有在职行政人员19人,其中:镇领导职数7名(正职3名,副职4名)。设镇党委书记1名,镇长兼财政所所长1名、专职人大主席1名为镇领导正职,副书记1名,副镇长2名,组织委员1名。机改分流返聘人员5人,三支一扶2人,临聘人员7人。行政退休人员5人,事业退休人员6人,2001年机改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952.4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52.4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8.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6.12万元。2017年收入总额为865.60万元。2018年收入总额较2017年增加86.8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资金支出1018.59万元。具体支出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65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政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二是保障机关正常开展工作的水、电、气、办公用品等支出,三是三渔水库库区防渗防漏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99.24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二是用于遗属的困难生活补助,三是机关工伤、生育失业等支出,三是“7.11”洪灾中央自然灾害补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险和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9.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住房公积金和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269.67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保障调元镇第一居民委员会顺利开展日常工作事务人员生活补助和办公费用;二是场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是秀水河水源保护地拆迁补偿和青苗补偿支出,四是土地整理项目支出。

6.农林水支出260.55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保障事业干部正常工作的人员经费,二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经费,三是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生活补助,四是保障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正常运行的人员生活补助及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正常办公的办公经费。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是足额编制工资性支出和各类工资性附加项目。二是按照标准编制年初预算公用经费。三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2万元/辆.年编制。四是编制了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财政部门审批额度执行。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二)专项预算管理。

调元镇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支出,按照年初预算项目,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分月、季度或一次性申报,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完成后使全镇环境更优美、经济更稳定、社会更和谐,达到预期经济、社会目标和群众一致好评。

(三)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调元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本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按照年初预算,合理使用经费,厉行节约,确保机关正常运转。

2、项目支出绩效。

镇政府按照年初预算项目,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分月、季度或一次性申报,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完成后使全镇环境更优美、经济更稳定、社会更和谐,达到预期经济、社会目标和群众一致好评。

3、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调元镇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及时总结上报。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全镇财政运行状况是良好的,保障了我镇的工作顺利开展,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与镇党委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中,经济科目设置错误。二是预算编制预见性底,执行过程中存在变动性。三是财政管理职能在不断转变,预算执行存在一定偏差,财政管理水平还有待于提高。

(三)改进建议。

1.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件2

2018年人大代表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本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群众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人大代表专项工作经费,是为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施,根据代表履职需要和当地实际保证代表活动经费。全镇共有人大代表43名,预算经费3万元。开展工作如人大代表调研、召开人代会等。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完成人大代表调研工作3次;召开2次人代会;对人大工作公示,人大资料的归档共计3万元。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人员作风,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项目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为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施,根据代表履职需要和当地实际保证代表活动经费。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细化、明确、清晰、可衡量。

2、项目管理

人大代表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纳入调元镇预算管理,由调元镇年初进行预算编制,拟定用款计划和方案,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资金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序列项目支出,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3、项目绩效

人大代表专项工作经费预期投入3万,实际投入3万,实际支出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完成人大代表调研工作3次;召开2次人代会;对人大工作公示;人大资料的归档。

二、 存在主要问题

三、 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五部分 附表

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

相关附件: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