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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932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10-3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略坪镇
发布时间: 2019-10-30 来源:略坪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上级人民政府及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项目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镇政权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自身组织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干部队伍建设。

5)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和民主化进程;负责辖区内信访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6)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7)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加强镇村规划、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8)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

9)负责筹备、召集和主持本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负责处理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镇党委、政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并取得成效:一是稳步推进“农联”试点工作,“农联”的订单生产、技物配套服务、农机服务、资金互助进展顺利,全年实现净收益50余万元;二是棚户区改造、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进入全面竣工验收。三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争取省市区项目资金155万元,为688户贫困户实施“五改三建”、“两改一入”小微项目,代表罗江区完成省级交叉检查和全省第二轮全覆盖督导,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实现脱贫;四是持续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固废企业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成功关停拆除梓源塑胶厂,完成宇峰玻纤厂陶土坩埚改造,拆除砂石堆料场1家、砂石加工场2家,关停整顿砂石加工场2家;五是成功化解三大历史遗留问题,在全区率先完成瀑电移民房屋维修,公房办证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妥善处置了金富公司土地流转费纠纷问题;六是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镇14个村集体经济顺利破壳,实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53.37万元;大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联合工质所、派出所等单位,对砂石开采、市场乱收费等4项社会乱象进行综合整治;严格依纪依法对4名村(社区)干部进行了纪律处分,以专项治理强农惠农“一卡通”为抓手,对17名镇村组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

二、构设置

按照《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办公室、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党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罗委办[2006]64号)的规定,部门内设两个正股级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于2011年10月,按照德阳市罗江区委编办《关于设立乡镇财政所的通知》(罗委编发[2011]60号)规定,设立了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财政所,机构规格为正股级。至此,部门实有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内设机构3个。目前,单位内设正股级机构5个,即:党政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产业引导中心,群众工作中心和财政所。此外,由本单位代管的社团组织一个,即“德阳市罗江区略坪农村发展服务部”。

3.人员情况

按照2006年德阳市罗江区乡镇机构改革文件规定,核定本单位编制人员总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取消了事业编制。目前,实际配备科级领导职数3正6副,股级领导职数5正,其中,财政所所长由科级领导兼任。

2018年度,本单位年度平均在岗人数42人,年末实有在岗人员40人。其中:行政在编人员17人,本单位自聘人员4人,本单位代管的农村发展服务部人员12人,三支一扶人员4人,村(社区)上挂职锻炼人员3人。

年末人员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期内公务员调出2人;农村发展服务部退休1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解聘1人,公招离开本单位1人。

2018年末,本单位实有退休人员45人。其中,退休公务员20人,事业退休人员15人,参照事业退休人员管理的农村发展服务部退休人员10人。

期内,退休公务员病故减少1人,农村发展服务部人员退休增加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23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8.83万元,占91.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73万元,占3.53%;其他收入55.51万元,占4.48%。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7年减少574.40万元,减幅31.6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减少了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工程费260.00万元;环境治理工程费31.40万元;缴纳公房办证土地出让金33.90万元;行政事业项目经费46.57万元;财政2017年收回灾后重建结余资金化解存量借垫款项列支224.08万元以及增加在职(退休)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23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8.83万元,占91.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73万元,占3.5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5.51万元,占4.4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46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96万元,占54.27%;项目支出670.71万元,占45.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39.7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55.69万元、67.09万元,分别下降71.97%、4.54%。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减少了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工程费260.00万元;环境治理工程费31.40万元;缴纳公房办证土地出让金33.90万元;行政事业项目经费46.57万元;财政2017年收回灾后重建结余资金化解存量借垫款项列支224.08万元以及增加在职(退休)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下降较小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工程费26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7.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4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43.22万元,下降18.0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一般行政事业项目经费有所减少和因人员增减变动减少了人员经费和一般公用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7.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1.95万元,占39.9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40万元,占15.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2万元,占1.47%;城乡社区支出17.62万元,占比1.59%;农林水支出423.78万元,占比38.27%;住房保障支出32.37万元,占2.9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41.83万元完成预算支出96.9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25.46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09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其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4.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其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其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3.00万元,完成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37.61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15.0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79.89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14.8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2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84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32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6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预算为156.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预算为265.98万元,完成预算88.55%,未完成预算支出的主要原因是:村级组织活动及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费结转下年支出34.4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2.37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5.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6.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9.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完成预算91.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 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5万元,占8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7万元,占17.77%。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018年,我单位无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5万元,完成预算97.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预算减少0.13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秸秆禁烧等专项工作公务用车有所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18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如参加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务用车;开展环保、露天秸秆禁烧工作巡查、检查、督察以及安全稳定、防汛、救灾、抢险等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万元,完成预算7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预算减少0.43万元,下降28.67%,主要原因是商务接待和一般性公务接待均有所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农业招商引资项目洽谈4批次55人次,支出0.50万元;省农工委、市(县)农办指导“农联”工作6批次73人次,支出0.46万元;市(县)安监局开展安全社区复评工作1批次12人次,支出0.11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11万元,外事接待1批次,9人,共计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瑞士公司洽谈羊肚菌产业合作事宜,主要用于支出接待餐费。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时产生的餐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03.7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共设置评价指标50项,其中:一级指标3项,分别是: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二级指标设置11项,三级指标设置18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85.0分。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分别是:村级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人大代表专项工作经费3.00万元、财政所专项工作经费1.50万元、“三资”管理中心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和群众团体及关工委工作经费0.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于2018年底已全部实施完毕,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分为92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村级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人大代表专项工作经费”、“财政所专项工作经费”、“‘三资’管理中心运行维护费”、“关工委、老协等群众团体经费”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村级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1.00万元,执行数为36.60万元,完成预算的51.55%。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村级组织开展党员、群众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支出,确保了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提高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执行欠规范,个别村在项目筛选、资金分配上缺乏科学性,决策程序缺乏集体协商、民主、公开;二是项目推进不及时,三是项目资金报账手续不完整、不规范,报账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项目资金规范管理,从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决策程序要求等环节加强管理;二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时效管理,根据各项目情况均衡推进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时效。

2. “人大代表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提高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和履职能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了社会治理水平。通过开展代表工作室开展座班接访活动,及时掌握到社情民意,为政府集民志、听民意、科学决策打下了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需适当增加专项经费预算支出,让代表有更多的机会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下一步改进措施:力保活动经费。

3. “财政所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财政所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应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所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设备更新和提升服务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确保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稳定机构队伍。

4. “‘三资’管理中心运行维护费”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三资”管理中心正常运转,提升了农村“三资”管理水平,特别是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仍然是专项经费保障不足,由于缺乏“三资”管理中心的专业人才,需从村(社区)借用,最大的问题就是人员经费保障不足,影响工作积极性。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财政提高保障水平,满足基本的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

5. “关工委、老协等群众团体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50万元,执行数为0.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丰富了老年人的文娱生活,增强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通过关工委对贫困(留守)儿童的走访慰问,促进了他们身心健康成长,也为关工委积极开展工作创造了条件。发现的主要问题: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不足。镇老协有支较有活力的文娱队伍,每逢重大节日期间都要开展形式多样文娱、宣传活动,涉及到添置活动设施、设备费用和人员费用;关工委走访慰问贫困(留守)儿童时,因局限于专项经费,走访慰问面会大幅度缩小,切实需要关爱的儿童难以及时覆盖。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加专项工作经费,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村级组织活动及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费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4.00

执行数:

71.00

其中-财政拨款:

14.00

其中-财政拨款:

71.00

其它资金:

0.00

其它资金:

0.0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村级道路硬化维修300米,排灌沟渠整治450米,垃圾池维修16个,村村响广播维护14个村

完成村级道路硬化维修860米,排灌沟渠整治730米,垃圾池维修31个,基层组织阵地维修6个村560平方米,集中供水站维修1处,村村响广播维护14个村,14个村辖区保洁、垃圾池清运及无害化处理。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道路硬化维修

300米

860米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排灌沟渠整治

450米

730米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垃圾池维修

16个

31个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基层组织阵地维修

 

6个村560平方米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集中供水站维修

 

1处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村村响广播维护

14个村

14个村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辖区保洁、垃圾池清运及无害化处理

14个村

14个村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维修项目质量优良率

≧95%

≧95%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村村响广播正常使用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辖区保洁、垃圾池清及无害化处理合格率

 

≧95%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维修项目完工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维护项目保持率

全年

全年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符合成本控制要求

符合

符合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道路硬化维修

方便出行,减少农产品运输成本

方便出行,减少农产品运输成本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排灌沟渠维修整治

改良土壤,提高农产品质量

改良土壤,提高农产品质量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基层组织阵地维修

 

改善工作环境,服务群众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辖区保洁、垃圾池清运及无害化处理

 

防治环境污染,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集中供水站维修

 

节约用水,减少浪费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道路、沟渠维修项目

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垃圾池维修项目

美化环境,防治污染

美化环境,防治污染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村村响广播维护

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公益设施维修项目

防治污染,保护耕地,减小水土流失,美化环境

防治污染,保护耕地,减小水土流失,美化环境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道路硬化维修使用年限

≧10年

≧10年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沟渠整治维修使用年限

≧8年

≧8年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垃圾池维修使用年限

≧5年

≧5年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村村响广播维护正常运转年限

≧1年

≧1年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集中供站维修使用年限

 

≧3年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层组织阵地维修使用年限

 

≧5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主管部门满意度

≧95%

≧9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8%

≧98%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8%

≧98%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费”项目《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费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85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办公室更新办公设备和公务车购买保险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调研、座班接访等方面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其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其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款)01至50(项)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体事务支出(项):指本(款)01至50(项)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本(款)01至50(项)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反应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本(款)01至03(项)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本(款)01至10(项)以外的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应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应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前期土地开发费用等支出。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于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3.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本(款)01至07(项)以外的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按照《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办公室、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党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罗委办【2006】64号)规定,部门内设非独立核算正股级机构两个,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于2011年10月,按照德阳市罗江区委编办《关于设立乡镇财政所的通知》(罗委编发【2011】60号)规定,设立了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财政所,机构规格为正股级。至此,部门实有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内设机构三个。此外,由本单位代管的社团组织一个,即“德阳市罗江区略坪农村发展服务部”。

(二)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上级人民政府及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项目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镇政权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自身组织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干部队伍建设。

5、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和民主化进程;负责辖区内信访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6、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7、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加强镇村规划、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8、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

9、负责筹备、召集和主持本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负责处理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编制及人员情况

按照2006年德阳市罗江区乡镇机构改革文件规定,核定本单位编制人员总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2018年实际配备科级领导职数3正6副,股级领导职数4正。

2018年,本单位年度平均在岗人数42人,年末实有在岗人员40人。其中,行政在编人员17人;本单位自聘长期聘用人员4人;农村发展服务部人员12人;三支一扶人员4人;村(社区)挂职锻炼人员3人。

2018年末,本单位实有退休人员45人。其中,退休公务员20人,事业退休人员15人,参照事业退休人员管理的农村发展服务部退休人员1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238.0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138.83万元,基金预算收入43.73万元,其他收入55.51万元。

其他收入构成:财政横向拨款收入54.64万元,零余额账户存款利息收入0.8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完成财政总支出1466.67万元。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表一】)

【表一】

单位:万元

项目(按功能分类)

合计金额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97.46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5.40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6.32

四、城乡社区支出

                        321.34

五、农林水支出

                        423.78

六、住房保障支出

                         32.37

支出合计

                      1466.67

 

2、按支出性质和经济科目分类(【表二】)

【表二】

单位:万元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合计金额

一、基本支出

                         795.96

(一)人员经费

                         696.11

(二)日常公用经费

                          99.85

二、项目支出

                         670.71

(一)行政事业类项目

                         670.71

合  计

                       1466.67

按支出经济分类

 

一、工资和福利支出

                         533.82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18.78

三、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

                         406.85

四、资本性支出

                         307.22

合  计

                       1466.67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1、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编制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区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口径、项目和预算控制数,坚持“保重点、保稳定、精细化、绩效化”的原则,通过“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程序,确定预算编制工作。

2018年,按照《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德市罗财预【2018】1号)文件,本部门整体预算收支情况如下表(表三):

【表三】

 

 

预算项目

合计金额(单位:万元)

一、预算收入

                    930.48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930.48

二、预算支出

                    930.48

(一)基本支出

                    867.48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支出

                        867.48

1、工资福利支出

                      377.99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41.76

3、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

                      347.73

(二)项目支出

                   63.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支出

                      63.00

2、预算精细化及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注重预算精细化,绩效目标精确化。

人员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上年时点月末实有人数编制下年预算,并按照编制预算口径细化到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社保缴费以及离(退)休人员所需经费。

公用经费预算编制:参照上年度实际发生支出的经济科目,结合本年度公用经费压缩目标及“三公”经费控制目标,预算细化到具体的经济科目。总体要求是不突破预算编制口径规定的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标准,不挤占其他经费。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结合本部门当年可能发生支出的项目进行编制,项目细化到“项”级,支出细化到经济科目。

部门预算支出整体绩效本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实现绩效目标,便于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率,方便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运用等要求,编制预算支出绩效。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按照项目类别,分别细化到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控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和满意度等具体指标。

   (二)部门预算执行管理情况

1、预算执行进度情况

2018年,部门总预算支出1466.67万元,其中:上年度财政返还额度支出263.00万元。

本年度实际完成财政拨款支出1411.16万元,完成全年财政拨款支出97.62%。其中,基本支出795.96万元,完成100%;项目支出615.20万元,完成94.70%。

预算执行进度总体较好。基本支出较为均衡,项目支出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其原因主要是:

1)部门预算经费构成及支付习惯影响。部门预算经费主要有三大部分构成,即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转移支付到村(社区)经费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按月均衡,一般在当月10日前完成支付;村(社区)经费如办公费、组干部生活补助等,按惯例要到年终拨付,因此,预算执行进度基本上集中在年末时段。

2)项目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影响。因项目开竣工时间,施工进度,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审价结算等因素,致使项目预算支出执行进度集中于下半年。如村级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年度内追加的项目经费等。

2、节能降耗情况

通过加强机关日常管理,厉行节约之风,强化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教育,2018年部门总体能源消耗有所下降,全年电费支出5.01万元,比上年下降6.27%;公务车燃油费支出4.39万元,比上年下降3.13%,其他能源消耗如食堂燃气费用支出保持相对稳定。

3、“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三公”经费预、决算总体控制较好,预、决算数分别比上年下降1.15%和4.90%(详见下图)

“三公”经费预算对比图

 “三公”经费决算对比图

(三)部门综合管理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坚持“保基本、保运转、保稳定”的原则,强化财政预算支出绩效,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总体要求,严格支出管理,从严控制支出。

1、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88号)精神,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确保应收尽收,无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2018年收到川西采气厂占地青苗补偿金1.04万元,已全额缴入非税收入代管资金专户,无坐收坐支现象。

2、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确保不产生新的债务。近几年来,部门没有发生新增债务,既没有直接债务和担保性债务,也没有发生拖欠工程项目款的情况。

3、严格政府采购管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采购目录清单和采购程序。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1.6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分散采购支出1.34万元,公务车保险费采购支出0.33万元。

4、加强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特别是使用管理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与维护,所有及时资产录入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并按要求报送资产报表,每年年末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资产清查,确保账实相符。2018年,单位使用管理的固定资产总额(账面原值)1224.05万元。

5、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财政预、决算公开,财政预算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公开表格式和公开说明等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决算按照上级统一规定及时公开。二是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开支范围、使用管理要求和项目绩效等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

6、认真接受上级财政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2018年,接受区民政局对下拨至本部门的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2次,对本部门加强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给予肯定。接受区财政局对本部门政府采购和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本部门按照要求及时落实了整改措施。

(四)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支出绩效从基本预算支出和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反映。基本预算支出注重行政运行保障、机关厉行节约、节能降耗等方面;专项预算项目支出注重资金绩效分配、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绩效目标完成及效益等方面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6分。

1、部门基本支出绩效情况

1)行政运行保障情况

行政运行保障:一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即开门办公;二是保障人员经费落实,不拖欠职工工资;三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四是保障民生支出和维护社会稳定。

2018年,部门运转正常、有序,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没有发生因经费不落实而造成怠工、信访、安全稳定等事件。部门及各职能办公室履行职能职责情况较好,较好的完成了部门年度目标任务。

2)机关厉行节约情况

努力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建设节约、廉洁、清明政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稳步推进“农联”试点工作,“农联”的订单生产、技物配套服务、农机服务、资金互助进展顺利,全年实现净收益50余万元;

二是棚户区改造、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进入全面竣工验收。

三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争取省市区项目资金155万元,为688户贫困户实施“五改三建”、“两改一入”小微项目,代表罗江区完成省级交叉检查和全省第二轮全覆盖督导,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实现脱贫;

四是持续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固废企业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成功关停拆除梓源塑胶厂,完成宇峰玻纤厂陶土坩埚改造,拆除砂石堆料场1家、砂石加工场2家,关停整顿砂石加工场2家;

五是成功化解三大历史遗留问题,在全区率先完成瀑电移民房屋维修,公房办证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妥善处置了金富公司土地流转费纠纷问题;

六是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镇14个村集体经济顺利破壳,实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53.37万元;

七是大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联合工质所、派出所等单位,对砂石开采、市场乱收费等4项社会乱象进行综合整治;严格依纪依法对4名村(社区)干部进行了纪律处分,以专项治理强农惠农“一卡通”为抓手,对17名镇村组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

2、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1)专项资金绩效分配

根据《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坚持“科学规范、分类管理、协作制衡”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机制,采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分配手段,实现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

2)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坚持“确保重点,兼顾长远,绩效优先”的原则,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支付程序以及专项资金核算所涉及的经济科目等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执行;专项资金支付严格审核审批手续;专项资金项目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事项的,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签订有关合同。同时,办理所采购物资验收入库、登记管理等手续。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专项预算资金支出项目有长效项目,也有短期项目。通过各项目实施,较好地完成了预期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安全社区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地质灾害滑坡点治理”等项目实施,大大地提高了我镇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感,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广大群众安全、方便出行,营造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特别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这一长效项目的实施,很好的解决了公共服务设施“有钱建设,无钱维护管理”的局面,如农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设备、文化体育设施设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设施等。过去,因缺乏项目资金运行维护和管理,一旦遭受自然或人为损坏,造成项目设施无法正常运转,对此,群众抱怨,干部无奈,严重时影响到干群关系。随着该长效项目逐步实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有钱建设,无钱维护管理”的局面将有效得到改善。

3、部门财务管理与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财政改革和精细化管理要求,本部门建立健全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2018年初,先后修改完善了《略坪镇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略坪镇机关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略坪镇人民政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略坪镇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等。同时,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所岗位职责上墙公示,接受监督。

新形势下,随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财政监管水平提高适应财政工作精细化管理要求,本部门将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各项制度建设。

本部门为政府行政单位,会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工作,本部门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开列会计账户和设置会计科目。并依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核算内容进行分类记账、算账、报账和编制会计报表。

单位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管理。

单位所有收支全部纳入账内核算,无账外账。

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开立银行账户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并报请上级财政部门批准。

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强化国库集中支付,提高直接支付比例。2018年,门预算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比例达86.43%,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4、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按照县财政局要求,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镇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的监管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提供参考依据。

2)绩效评价过程

准备阶段  由镇财政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办收集资料,制定评价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等工作。

自评阶段  按照财政资金运用方向,确定归口使用管理部门开展自评,特别是专项预算资金支出,要求归口使用管理部门要从资金分配、资金使用、支付程序、审核审批、结算审查、使用效率和效益等方面开展自评,各职能办自评结果交由镇财政所汇总。

终评阶段  首先,组织相关职能办召开终评会议,讨论各职能办的自评情况;其次,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查阅会计档案和会计凭证,对各职能办自评结果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经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最后,依据综合评价结论出具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是增加资金绩效观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因此,要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财政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财政支出绩效意识和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发现了部门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部门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优化提供了重要参考。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和《德阳市罗江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部门职能和2018年工作目标任务,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支付流程,将部门预算资金全部纳入“大平台”系统管理,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并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2018年部门整体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6分。

1、经济效益评价

1)预算执行进度较好。全年预算执行率达97.62%。较好的预算执行进度,保证了部门正常运转,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2)预决算支出控制较好。一是通过四川省政府财政信息化管理系统(大平台)支付的比例达98.13%,提高了财政资金支付安全性、及时性和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控制有效,预算支出总体下降达1.15%,决算支出总体下降达4.90%;三是专项预算支出绩效目标明确,符合预期,效益明显。

3)财政资金支出结构优化,重点突出,保障有力。按照部门年度可支配财力,切实保障了部门行政运转,运转高效,年度部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专项预算资金支出突出热点、难点问题,注重民生项目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有限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4)财政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从年初预算编制着手,统筹年度预算经费,细化预算项目及各项目必保经费,努力做到预算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绩效化。

专项预算资金支出项目从项目筛选、绩效评估到资金分配,力争效益最大化;从项目资金拨付使用、跟踪检查到项目结算进行全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2、社会效益评价

2018年部门整体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分别通过政府公开网站和政府公开栏进行了公开、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同时,设立了意见箱,公示了举报电话。从公开、公示的结果来看,群众反映较好,阳光财政工作受到广大群众好评。

特别是通过相关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出,使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农村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等方面有了明显改观。过去,脏、乱、差的环境得到有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明显加强,有关信访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年度期间无重大安全稳定事故发生;农村公共服务体系运转维护有了资金支持,特别是农田水利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农村道路维护等方面有了资金保障,保证了农村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方便了广大群众出行,保障了群众出行安全,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在年度干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好评率达98.5%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须进一步明细化、绩效目标化。如编制公用经费支出时,综合评估前三年预算支出情况,并结合当年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细化经济科目和对应金额,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预算支出管理目标。

2、专项资金预算支出类/款/项和经济科目须进一步规范化,科目运用恰当,预算金额符合绩效目标管理要求。2018年,“农村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项目经费预算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科目中,财务处理时也没有按照实际支出情况进行分类记账。部门决算没有真实反映经济分类,不符合《2018年政府收支预算分类科目》的规定。

3、预算执行进度有待加强。重点是平衡基本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如村(社区)经费,尽量避免年终集中支付,减轻财政支付压力和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4、部门财务报表与部门决算报表一致性较差。虽然部门总体收支保持一致,支出类/款/项基本保持一致,但是,经济分类科目账表一致性较差。

5、部门资产管理有待加强。单位资产存在账实不相符的情况。由于缺乏专人负责资产管理,资产台账不完善,资产购置登记,毁损报废、处置核销等工作不及时,造成账实不相符的情况。

6、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适应新时期财政管理工作要求。如“三公”经费管理细则,日常公用经费管理细则,费用审核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等。

7、乡镇财力保障不足,协调运转压力大。就本部门2018年度情况分析,年平均实有在岗职工42人,除公务员和参照事业管理的服务部人员工资福利及人头公用经费由上级财力基本保障外,三支一扶人员福利待遇、政府自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均由部门自行解决,部门财政支付压力较大。

另一原因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劳动力成本提高,村管理事务加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压力加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矛盾日益突出。上级财力保障明显不足,部门财力保障压力凸显。从近三年的情况分析,用于安全稳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村干部年终考核奖励和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平均每年达60万元以上。

(三)改进建议

针对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和绩效目标管理的需要,拟落实整改措施如下:

1、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按要求编制部门预算,确保预算编制明细化、规范化、科学化。专项预算以绩效管理为目标,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化。

2、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按照财政预算资金性质和使用规范,平衡执行预算进度,防止年末集中支付款项。

3、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相关“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三公”、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规模和比例,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不突破预算指标。

4、加强部门资产管理,落实归口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做好资产购置、处置和清查盘点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5、修改完善部门财务管理制度,以适应新形势下财政管理工作要求,加强财务制度执行力度,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6、努力减轻本级财政保障压力,全面压缩一般公用支出,除必保项目外,其他项目支出在不影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实行“减、缓、免”予以压缩。同时,加强项目资金跟踪检查,确保绩效目标完成。

 


附件2

2018村级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村级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项目是我省十大民生工程之一,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三个方面开支,一是基层组织活动方面支出,主要包括基层组织开展活动、党员干部教育活动、群众教育活动、群众团体开展活动等支出;二是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支出,主要包括农村道路、水利设施、供水供电、客运交通、生活垃圾处理、村村通广播、文化健身设施、生态环境治理、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三是社会管理与村级运转方面支出,主要包括维护稳定、环境卫生监督、政策宣传、法律咨询与援助、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监督和农村土地规划管理等方面支出。

2018年,该项目财政预算支出71万元,其中,辖区内环境治理与保洁、垃圾清运与集中处理支出45.64万元,“村村响”广播维护支出1.40万元,阵地建设与维护支出9.34万元,道路硬化维修支出4.40万元,排灌沟渠维修支出6.15万元,农村集中供水设施维修支出0.74万元,垃圾池维修支出1.50万元,其他公益设施维修维护与社会管理支出1.83万元。项目受益村14个,社区居委会1个,受益总人口29463人,其中,非农人口1687人。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财政统一预算口径,年初预算14万元,实际财政预算(含调整预算)支出71万元。其中,每村申报资金5万元,14个村共计申报70万元,社区居委会1个,申报资金1万元。财政预算批复总金额71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未进行项目变更,预算调整及预算执行符合项目资金有关管理办法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年初预算绩效总目标是:完成村级道路硬化维修300米,排灌沟渠整治450米,垃圾池维修16处,“村村响”维护14个村。从实际完成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项目进度符合预期,质量符合要求,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度较好。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资金申报、管理、使用等环节符合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符合资金开支范围要求。按照《略坪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由各项目单位年初申报资金开支明细项目,镇级专人负责审核项目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审核通过后纳入当年实施范围,并进行公示。村(社区)申请拨付项目资金时,先由镇村两级组织项目验收,合格后再由项目实施单位填报《财政专项资金拨款申请表》申请拨款,相关项目完成资料分别由镇村两级保存。2018年项目资金拨付及时,效益较好。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按照财政预算口径,每村分配项目资金5万元,社区1万元安排使用,该项目实际财政预算(含调整预算)支出7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1万元,实际使用资金71万元。其中,辖区内环境治理与保洁、垃圾清运与集中处理支出45.64万元,“村村响”广播维护支出1.40万元,阵地建设与维护支出9.34万元,道路硬化维修支出4.40万元,排灌沟渠维修支出6.15万元,农村集中供水设施维修支出0.74万元,垃圾池维修支出1.50万元,其他公益设施维修维护与社会管理支出1.83万元。资金开支范围严格控制在《略坪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没有发生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18年,该项目资金镇级实行拨付制。村(社区)项目完成后,经镇村两级组织验收,并将项目实施、验收结算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项目单位按所完成的项目情况申请拨款。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由镇“三资”中心代理记账。项目资金支付一律实行转账。凡用于工程项目方面的开支,要求开具税务发票,严禁白条支付项目款。所有收支票据,首先经村民理财小组进行审核,再由报账员报送“三资”中心审核,审核符合要求的票据交由“三资”会计记账,对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规定、不规范、超标超范围支出的票据一律不予记账或退回经办人要求其整改。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组织实施按照《略坪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首先,年初各单位按照资金分配情况,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议定当年需要实施的项目,根据项目效益,轻重缓急程度,对议定的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当年实施项目,同时进行公示公开。项目实施中由镇村两级进行监督管理,按照项目进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抽查,确保项目质量。项目完工后由镇村两级进行验收,并进行竣工结算。最后,各项目单位依据明细项目结算金额填报《财政专项资金拨款申请表》申请拨款。拨款进度按照完成1个项目拨1个项目经费,项目资金实行总额控制,超支自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18年,村级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如下:

1、村(社区)15个单位每个单位至少常年确定5至7名保洁员,负责辖区内的日常保洁工作,垃圾池每天至少清运1次,池内垃圾不外溢,支付劳务费45.64万元。

2、对14个村“村村响”广播坚持日常维护,保证正常使用,支付维护费1.40万元。

3、基层阵地维修6个村560平方米,支付维修费9.34万元。

4、道路路面硬化维修9处860米,支付维修费4.40万元。

5、排灌沟渠维修13处730米,支付维修费6.15万元。

6、垃圾池维修31口,支付维修费1.50万元。

7、农村集中供水站维修1处,支付维修费0.74万元。

8、其他公益设施维修维护与社会管理支出1.83万元。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实施项目经镇村两级组织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工程项目优良率达到95%以上,服务类项目达到预期效果,辖区内环境整治与保洁、垃圾清运与集中处理成效显著,特别是场镇及周边脏乱差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村村响”正常使用率达100%,为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开展村民教育发挥了应有作用。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年初项目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已全面完成。项目预算支出71万元,实施拨付资金71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该项目实施,有效缓解了过去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有钱建设,无钱维护”的局面,极大改善了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局面,为生态环境建设、乡村振兴打下了基础。

经济效益:通过及时实施农村道路、排灌沟渠维修项目,极大改善群众交通出行条件,方便农产品运输,提高了运输效率,减少了运输成本;通过维修农田排灌沟渠,能有效改良土壤,提高农产品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增加收入。通过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能显著改善环境面貌,减少污染源,减少疾病传播途径,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社会效益:通过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能确保基础设施发挥最大效果,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群众满意度;通过公益服务类项目实施,能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条件,增加人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生态效益:保护耕地,减小水土流失,提高地力;减少环境污染,美化环境,提高了人居环境舒适感。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加强项目筛选,提高项目实施精准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进一步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特别是工程类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对服务类项目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完善考核制度,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3.全面加强项目资金会计核算,严格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正确运用会计科目,规范设置会计账簿,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加强会计凭证审核,防治不规范原始凭证和白条记账。

(二)相关建议

1.加强村(社区)会计培训。一是强化财经法规、规章制度培训;二是业务技能和操作实务培训。明确由财政部门负责村(社区)会计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

2.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村(社区)公共财力投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村(社区)职能由抓生产向抓发展和服务转变,涉及到村(社区)管理事务的支出越来越大,现有财政补助经费已远远不能保障村(社区)公共服务需要。

3.保持村(社区)财务人员相对稳定。按照现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村(社区)领导班子三年一届,由于换届等原因,村(社区)财务人员频繁变动,往往随着村两委变动而村会计人员跟随更换。由此造成村(社区)财务管理的种种弊端。同时,也一定程度影响到村(社区)财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发挥。

五部分 附表

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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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