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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928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10-3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19-10-30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德阳市罗江区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重大环境问题。负责落实全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全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负责全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环保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较好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主要环境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我区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大气颗粒物平均浓度同比明显下降,1-12月PM2.5改善幅度达28.1%,PM10改善幅度达22%,降幅居全市首位;优良天数率为72.9%,较2017年同期增7.8%。今年4个季度我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金山镇大井村6组)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今年1-12月凯江通江断面、绵远河袁家桥断面水质稳步改善,综合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完成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环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一是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将环保工作纳入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决策前均征求环保部门意见。区委书记、区长多次调研环保及生态建设工作,明确提出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区委、区政府20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题会,研究讨论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迎接央督“回头看”准备情况等工作。二是健全和完善环保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成立以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32个区级部门和全区10个镇的镇长为成员的罗江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环保局。三是结合实际,将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各镇,将工作目标纳入对各镇、各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四是充分落实工作保障,建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环保领导机制,每月定期现场督导环保问题整改,严格逗硬考核问责;组织部门考察环保领导干部人选征求市环保局意见;区财政在年初将环境保护人员和业务费用等纳入财政预算;各镇均建有建环所并配备环保兼职人员。

(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效推进。一是截至2018年底,罗江区圆满完成省反馈21个问题、市环保督察反馈14个问题的整改,完成率100%。二是2017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罗江的督办案件共29件18个问题,均已于2017年内程序性办结,截止2018年底,已完成整改29件,完成率100%。三是德落督改办办印发的《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德阳市督察组现场核查移交问题清单》中罗江共涉及整改任务6项,现场移交问题5个。截止2018年底,6项反馈意见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场移交的5个问题,目前已完成3个,余2个问题未完成,完成率60%,未完成问题为:“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和城南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建设任务均已纳入市住建新定“三推方案”,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四是在2018年央督“回头看”过程中我区在全市收到群众信访投诉最少,共收到信访件2件,已全部程序性办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三)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成效显著。一是切实抓好2017—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问题整改工作,查出问题17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二是扎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调查、非道路机械移动源调查和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工作,督促38家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网络调查,12家规上企业完成大气污染源数字清单系统填报,122家小散企业完成网上调查填报。三是开展砖瓦行业污染防治工作,已完成建成区燃煤锅炉清零行动,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节能减排示范市淘汰燃煤锅炉项目补助资金8万元已拨付企业。四是已按时完成全省首批100家之一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五是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减排措施清单2018年修订工作,启动2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全面开展应对工作,印发了《德阳市罗江区2018-2019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德阳市罗江区2018-2019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六是扎实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管工作,开展柴油车尾气道路抽检工作,已完成市上下达的100辆抽检任务。七是扎实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比原计划提前一个月完成,并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八是切实抓好乡镇饮用水源地划定工作,慧觉镇、金山镇已采取城乡供水一体化解决饮水问题。九是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已完成四项清单的制定和四项配套任务的完成,总投资2500余万元。十是完成辖区内9个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十一是为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依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德阳市罗江区工作方案》,制定了2018年年度实施计划。督促辖区内已签订土壤目标责任书重点监管企业完成自我风险隐患排查,并对周边土地进行自行监测。

(四)总量减排和项目审批任务圆满完成。我区突出抓好了工程治理减排,着力推进了落后产能结构减排,不断加强了“三大体系”建设。今年上报废气减排项目是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脱硝工程减排、脱硫工程减排以及罗江利森水泥有限公司和金八角水泥公司的全口径减排、罗江区玻纤行业陶土坩埚关停项目;废水减排项目是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项目、罗江区玻纤行业陶土坩埚关停和金山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在生态环境部年终认定的情况下即能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14.05%、9.31%、3.27%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完成50家新上项目的总量前置核定工作,主要涉及4项主要污染物和VOC等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严格环评审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坚决予以劝阻和否决。今年以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事项54件,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334件,环评执行率达100%。

(五)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年度任务圆满完成。为确保我区在规定时间内全面高效地完成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制定了《德阳市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对照入户调查相关要求,把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真正做到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促成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截至目前,共完成了工业源509家(其中禁用2家)、农业源324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家、移动源21家、行政村102家、生活源锅炉3台、入户排污口42个、综合报表5类的数据采集工作,并于2018年12月12日将普查数据导入了专网系统,入专网率达到了100%。

(六)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强化。一是对全区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企业近290余家次。二是全年完成“双随机”检查任务41家。截至12月底,全区共立案24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7件,共处罚金69.56万元,移交公安行政拘留1件,行政拘留1人。三是认真查处信访投诉,截至目前共处理各类投诉65件,其中接到人民群众来信5封,来访9次,处理12369环保投诉电话及网络平台投诉共51件。四是完成排污费征收移交工作,积极配合地税局做好对企业征收排污税的复核工作。五是完成辖区内3家企业省环境信用评价,3家企业评价结果均为环境良好企业。

(七) 依法行政提升新水平。一是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在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组织会前学法,主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新修订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二是推进多层次多形式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进一步明确了部门、镇、村(社区)网格成员职责。三是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利用“两微一端”主动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环境质量状况,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二、构设置

本部门属一级行政单位,下属两个事业单位,罗江环境监察大队、罗江环境监测站,罗江环境监察大队为参公事业单位。两个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收支由局机关统一核算,2018年部门决算数据包括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汇总数据。

纳入德阳市罗江区环境保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罗江环境监察大队

2、罗江环境监测站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收、支总计1030.17万元,2017年相比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288.84万元,增长了38.96%。主要一是上调了人员工资、津贴;二是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确保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财政追加了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购置资金、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经费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收入合计90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5.86万元,占98.67%;其他收入12.03万元,占1.3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本年支出合计91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15万元,占57.67%;项目支出386.17万元,占42.3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6.59万元,2017年相比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286.65万元,增长了39.27%。主要一是上调了人员工资、津贴;二是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确保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财政追加了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购置资金、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经费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97.23万元,增长48.79%。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上调了人员工资、津贴;二是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确保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财政追加了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购置资金、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经费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0.6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83万元,占5.06%;医疗卫生支出(类)11.66万元,占1.28%;住房保障支出(类)24.41万元,占2.69%;节能环保支出823.93万元,,90.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906.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 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6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培训较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114.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了退休人员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12.2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301.01万元,完成预算23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调了人员工资,追加了财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支出决算为139.84万元,完成预算103.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调了人员工资

12.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支出决算为2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支出决算为81.00万元,完成预算125.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追加安排了部分工作经费与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支出决算为155.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7、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决算为86.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减排专项支出: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4.41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3.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5.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8.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66万元,完成预算104.74%,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机车维修费有较多结转本年度支出;二是本年度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大气污染检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确保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车辆使用率高,加之车辆老旧,维修维护费用相应增加。同时为迎接各项检查督察等工作,接待工作增多接待费也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92万元,占74.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4万元,占25.51%。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2万元,完成预算101.4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5.29万元,增长93.84%。主要原因是上年机车维修费有较多结转本年度支出;二是本年度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大气污染检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确保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车辆使用率高,加之车辆老旧,维修维护油耗费用相应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环境监察、督察、执法、企业巡查、污染应急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土壤、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迎接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环境监测等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4万元,完成预算114.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2.24万元,增长149.77%。主要原因是迎接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4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7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大气、饮用水源督察接待1.58万元,规划园区环评接待0.15万元,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接待0.11万元,招商引资接待0.34万元,监测设备检定、考试等接待0.29万元,污染源普查接待1.27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本单位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执行情况较好,预算编制较准确,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预算执行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非税收入、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信息公开管理较完善。重点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积极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环境执法效能,坚持依法打击、重点打击、精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对改善本地生态、生活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执行情况较好,资金预算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资金全部用于相应的项目中,支出完全符合该资金性质及预算要求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1.56万元,执行数为163.99万元,完成预算的95.59%。通过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的实施能满足省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相关技术要求,及时提供罗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为区政府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2、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75%。通过项目实施,对摸清我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区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资金较少,可购买的专业技术服务有限。二是人员太少,由于预算资金少,购买的技术服务有限,造成基层工作人员工作量巨大。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71.56

执行数:

163.99

其中-财政拨款:

171.56

其中-财政拨款:

163.99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建成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用于监测罗江区空气环境质量状况,为改善罗江区空气环境质量提供依据

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于2017年8月按照规范要求新建并投入使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符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规范要求

建成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用于监测罗江区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按照规范要求新建并投入使用

效益指标

 

及时提供罗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

能达到省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相关技术要求,

满意度指标

 

为改善罗江区空气环境质量提供依据

为改善罗江区空气环境质量提供依据

为区政府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0

执行数:

45

其中-财政拨款:

60

其中-财政拨款:

4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为了摸清全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区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共完成了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元507家,畜禽养殖324家,加油站19家,油品运输企业2家,入河排污口42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家,行政村102个,生活源锅炉3台的调查工作,正在进行核算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目标任务

调查我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等信息

计划于2019年8月底前核定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报告、质量核查与评估报告,2020年6月底前完成普查成果总结与开发

共完成了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元507家,畜禽养殖324家,加油站19家,油品运输企业2家,入河排污口42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家,行政村102个,生活源锅炉3台的调查工作,正在进行核算工作

效益指标

 

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

现已基本摸清我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区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

满意度指标

 

为改善罗江区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依据

为改善罗江区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依据

 

为区政府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罗江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德阳市罗江区环境保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24万元,比2017年增加6.51万元,增长15.61%主要原因是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办公、接待及车辆等相关工作经费支出都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德阳市罗江区环境保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采集录入审核等第三方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德阳市罗江区环境保护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招商引资补助、上级补助及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为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2.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反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传、试点示范等。

17.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环境监测与信息:反映环保部门监测与信息反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及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减排专项支出:反映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0.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的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层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罗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罗江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2个,罗江环境监察大队、罗江环境监测站。其中罗江环境监察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罗江环境监测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罗江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重大环境问题。负责落实全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全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负责全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人员概况。

罗江环境保护局总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24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33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22退休人员1人。编外人员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罗江环境保护 2017年收入预算386.9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91万元。包括,教育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2.68万元医疗卫生11.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18.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罗江环境保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56万元项目支出238.49万元包括:教育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40.9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情况:

罗江环境保护严格按照区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预算、项目预算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基本准确,预决算差异体现在节能环保支出增加支出222.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由于工资调标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并且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追加安排了部分工作经费。我局对专项工作经费按业务范围分配,细化为环境监察工作经费和环境监测工作经费,有利于后期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

执行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管理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2017年部门本年决算支出合计619.0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00万元,占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6万元,占6.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01万元,占1.78%;住房保障支出13.40万元,占2.16%;节能环保支出550.78万元,88.97%。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2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1.5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20.73万元。主要为上级专项资金结转。包括节能减排沱江流域“德阳成都控制单元”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资金87万元,环境监测与信息资金33.73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完成预算75%,比上年减少15.9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以单位职工食堂接待为主,减少了外出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3万元,完成预算62.56%,比上年减少62.96%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车辆的费用支出,二是有部分维修维护费用未及时报销。

综合管理情况。

1.非税收入执收情况

罗江环境保护非税收入主要是排污费的征收、环境监测服务费、罚没收入三项收费,都是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征收,全年共完成非税收入181.82万元,所有收费均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无挪用、截留非税收入的情况。2017年4月,按照财税[2017]2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停征环境监测服务费收费,我局高度重视,已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停收该项收费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2017年罗江环境保护实施了三批仪器设备的采购计划,均是通过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政府采购支出157.29万元。主要用于大气环境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控工作

3.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全部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系统,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按时完成资产清查任务,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4.内控制度管理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的带领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审批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风险评估监督》等制度,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明确分工、相互分离、分别行权。

5.信息公开

在财政部门预决算批复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公开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二)专项预算管理。
    本部门在2018年度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评价

1、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1.56万元,执行数为163.99万元,完成预算的95.59%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分三次付款,分别为总金额的60%(909360元);总金额35%(530460元);总金额5%(75780元,质保金)。20万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维护费2018年已按预算下达,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开支完全符合该资金性质及预算要求,全部用于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购置中,会计核算也符合规范。

通过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的实施能满足省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相关技术要求,及时提供罗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为区政府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2、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75%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机构,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补助资金,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该项目资金是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下达,对于资金的申请,支付均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于污染源普查所需的技术服务,我局采用的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聘第三方机构,所有支付均及时进行了账务处理,会计核算也符合规范。

通过项目实施,对摸清我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区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资金较少,可购买的专业技术服务有限。二是人员太少,由于预算资金少,购买的技术服务有限,造成基层工作人员工作量巨大。

(三)结果应用情况。

罗江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情况较好,预算编制较准确,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预算执行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对绩效目标及时进行了公开,对评价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公务卡使用率不高进行了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罗江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情况较好,预算编制较准确,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预算执行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非税收入、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信息公开管理较完善。重点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积极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环境执法效能,坚持依法打击、重点打击、精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对改善本地生态、生活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问题。

干部职工对绩效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财务人员变动频繁,在预算执行上缺乏经验,预算执行效率还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财务人员加强学习预算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中心组学习、培训等方式向全局干部传达绩效管理的重要性,提高绩效管理效率。

 

 

 

 

附件2

2018罗江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搞好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及时提供罗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为区政府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依据,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资金2017年6月23日经政府五届1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局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进行更换,并要求于2017年7月20日前完成设备采购、安装。申请政府拨付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房建设及仪器设备采购资金151.56万元。2018年预算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维修维护资金20万元,用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日常用电及维修维护耗材支出。

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站房用地所属单位为四川省罗江中学教学楼顶,由区政府出面与学校领导协调解决,能长期保障站房用地;站房于2017年8月按照规范要求新建并投入使用,不存在年久失修、安全隐患、Z字型固定扶梯或站房护栏未搭好等问题。栏杆、扶梯、防雷设施等都建设完好,无安全隐患。满足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规范要求。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资金建成后能满足省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相关技术要求,及时提供罗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为区政府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2

资金使用

4

 

3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4

完成时效

5

4

完成成本

5

4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4

社会效益(可选项)

8

生态效益(可选项)

8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6

公平效率(可选项)

3

使用效率(可选项)

5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89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是为搞好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及时提供罗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于2017年6月23日经政府五届1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局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进行更换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管理

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采用竞争性谈判购买相关设备,并按照技术规范完成项目建设安装、调试及竣工验收。

项目资金按合同分三次支付,2017年8月支付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购置资金909360元2018年3月支付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购置资金530460元,剩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购置75780元质保金将在2019年支付20万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维护费已用于相关费用中。资金开支完全符合该资金性质及预算要求,全部用于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购置中。

3、项目绩效

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资金已于2017年8月1日完成站房建设及设备安装,9月30日完成设备验收,10月20日完成项目验收,并于11月接入四川省空气质量管理平台。

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资金建成后能满足省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相关技术要求,能及时提供罗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为区政府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附件3

 

2018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是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办法[2018]19号文件,为了摸清全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区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我局按照项目资金的申请程序,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申请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请示》(德市罗环<2018>5号),区政府批复先计划20万元启动资金,之后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付资金。该项目进行到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时,根据项目的需要,我局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明确污染源普查调查阶段工作方式及解决所需资金的请示》(德市罗污普办<2018>13号),区政府同意我局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聘第三方机构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原则上控制在60万元以内。

本项目主要是调查我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等信息。计划于2019年8月底前核定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报告、质量核查与评估报告,2020年6月底前完成普查成果总结与开发。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对摸清我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区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罗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2

资金使用

4

 

3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4

完成时效

5

4

完成成本

5

4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3

社会效益(可选项)

8

生态效益(可选项)

8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6

公平效率(可选项)

3

使用效率(可选项)

5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88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为了摸清全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区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该项目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办法[2018]19号文件,原则上由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设置德阳市罗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项目统一部署。计划于2019年8月底前核定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报告、质量核查与评估报告,2020年6月底前完成普查成果总结与开发。

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管理

该项目资金是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下达,对于资金的申请,支付均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于污染源普查所需的技术服务,我局采用的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聘第三方机构,所有支付均及时进行了账务处理,会计核算也符合规范。2018年底,该项目已支出了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机构,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补助资金,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

3、项目绩效

该项目对摸清我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区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为区政府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三、存在主要问题

1、预算资金较少,可购买的专业技术服务有限。

2、人员太少,由于预算资金少,购买的技术服务有限,造成基层工作人员工作量巨大。

四、相关措施建议

增加项目预算资金,购买专业技术服务,用以提高污染源普查数据的精准度。

 

 

五部分 附表

环保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相关附件: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