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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931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10-3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卫计局
发布时间: 2019-10-30 来源:区卫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2018年,罗江区卫计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围绕健康罗江建设,按照年初制定的重点工作安排,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切入点,以抓改革、求创新、促转型、强能力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罗江区卫生计生工作水平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罗江医院集团建设稳步推进,罗江区医养结合中心、罗江区安宁疗护中心正式揭牌运营,“名医名院招引”工程初见成效,卫生项目建设如期推进,健康扶贫工作扎实开展,重大疾病防控有力,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有序推进。

二、机构设置

卫计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

纳入卫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德阳市罗江区中医医院

2. 德阳市罗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 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 德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5. 德阳市罗江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 德阳市罗江区鄢家镇中心卫生院

7. 德阳市罗江区金山镇中心卫生院

8. 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中心卫生院

9. 德阳市罗江区新盛镇卫生院

10. 德阳市罗江区御营镇卫生院

11. 德阳市罗江区慧觉镇卫生院

12. 德阳市罗江区调元镇卫生院

13. 德阳市罗江区蟠龙镇卫生院

14. 德阳市罗江区白马关镇卫生院

15.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医院(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次决算公开的数据包括本级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2018年度收、支总计47217.8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7051.65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汇总数未包括区人民医院数据,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数包括区人民医院。收入增长原因是专项资金补助政策调增,医疗机构业务迅速发展;支出增长原因是专项资金补助政策调增,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长。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519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30.83万元,占30.61%;事业收入31219.03万元,占69.08%;其他收入140.16万元,占0.3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441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65.46万元,占77.6%;项目支出9951.38万元,占22.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345.7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6028.36万元、增长64.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汇总数未包括区人民医院数据,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数包括区人民医院,以及政策性调整和人员经费增长。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17.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478.59万元,增长83.7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汇总数未包括区人民医院数据,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数包括区人民医院,以及政策性调整和人员经费增长。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17.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67万元,占5.07%;医疗卫生支出9828.15万元,占69.13%;住房保障支出289.83万元,占2.04%;城乡社区支出28.79万元,占0.2%;其他支出3344.94万元,占23.53%;农林水支出5万元,占0.0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217.3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720.67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453.16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181.2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48.24万元,完成预算100%;

死亡抚恤支出决算为14.5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23.4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为9828.15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354.2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服务支出决算为12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07.87万元,完成预算100%;

综合医院支出决算为830.89万元,完成预算100%;

中医(民族)医院,支出决算为,169.4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支出决算为277.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决算为 247.34万元,完成预算100%;

乡镇卫生院支出决算为639.2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出决算为456.77万元,完成预算100%;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决算为625.46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监督机构支出决算为68.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妇幼保健机构支出决算为330.23万元,完成预算100%;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决算为1240.63万元,完成预算100%;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决算为27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支出决算为15.9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中医药支出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决算为1315.6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1064.78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7.7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5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决算为1493.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城乡社区支出决算为28.79万元,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决算为28.79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农林水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质监测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289.83万元,成预算100%。

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89.83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其他支出决算为3344.94万元,成预算100%

其他支出支出决算为3344.94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01.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62.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01.99万元、津贴补贴516.93万元、奖金37.59万元、绩效工资375.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3.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1.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0.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6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4.38万元、住房公积金289.8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17万元(抚恤金14.52万元、生活补助80.97万元、奖励金0.68万元)。

公用经费139.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64万元、印刷费1.26万元、咨询费2.3万元、手续费0.71万元、水费2.49万元、电费12.17万元、邮电费7.89万元、差旅费19.5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95万元、维修(护)费10.79万元、租赁费4.5万元、会议费4.66万元、公务接待费3.45万元、劳务费3.94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5万元、其他交通费11.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9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65万元,完成预算26.68万元的92.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95万元,占3.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38万元,占70.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2万元,占25.6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2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2人因公出国业务学习,考察交流。

开支内容包括:四川省红十字会赴香港、澳门参加香港红十字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研讨交流、四川省港澳办赴香港参加香港赛马会四川持续发展项目川港人才交流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8万元,完成预算19.39万元的89.6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18.26万元减少0.88万元,下降4.8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纳入机关事务局管理以及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下乡、开会、外出学习、公务接待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2万元,完成预算6.34万元的99.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6.34下降0.02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864人次,共计支出6.3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市卫计部门的调研、检查、考核等工作,各兄弟县市区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的参观学习。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卫计部门的调研、检查、考核等工作,各兄弟县市区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的参观学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发现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部分不足,如资金支出核算不准确,存在科目使用不正确的情况,也有超预算的情况发生。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存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核算不规范,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的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补助”“ 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等1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1.55万元,执行数为121.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22.1万人享受国家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了群众的对疾病的防范意识,提升项目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规范和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切实促进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率有待提高,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对项目实施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加强指导,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扎实。

2.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1.2万元,执行数为7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村卫生站存在非基药销售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站全面实施。

3.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6.15万元,执行数为76.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持续稳定推进。

4. 国家奖励扶助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6.99万元,执行数为176.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扶助对象因常年在外打工,导致补助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联系扶助对象,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扶助对象银行账户。

5.特别扶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9.27万元,执行数为179.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1.55

执行数:

121.55

其中-财政拨款:

121.55

其中-财政拨款:

121.5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进一步落实我区22.1万常住人口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项目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规范和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切实促进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

落实了我区22.1万常住人口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得到提升,项目经费管理更加规范,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得到各级认可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

≥97.65%

100%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90%

100%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孕产妇早孕建册

≥88.61%

100%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按照国家、省、市任务完成

通过省、市的检查验收完成

通过省市专家组的考核验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逐步提高

100%完成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得到服务对象认可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补助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1.2

执行数:

71.2

其中-财政拨款:

71.2

其中-财政拨款:

71.2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机构继续顺利实施;年内分两次拨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到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基本药物药品质量合格率

100%

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基药全覆盖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90%

达到≥90%预期目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群众满意度9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6.15

执行数:

96.15

其中-财政拨款:

96.15

其中-财政拨款:

96.1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持续稳定推进

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覆盖率

100%

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覆盖率达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100%

药品全部100%取消加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医院得到发展,群众得到实惠

90%

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群众就医费用减少,达到预期目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90%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改善,满意度达到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国家奖励扶助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76.99

执行数:

176.99

其中-财政拨款:

176.99

其中-财政拨款:

176.99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得到解决,促进家庭发展能力。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

16760人

15923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100%

严格审核申报对象条件,符合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国家农村部分计划家庭奖励金发放标准

960元/人/年

960元/人/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家庭发展能力和社会稳定水平

逐步提高

家庭发展能力得到提高,社会稳定。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特别扶助补助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79.27

执行数:

179.27

其中-财政拨款:

179.27

其中-财政拨款:

179.27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家庭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社会稳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特别扶助人数

655人

653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100%

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达到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发放标准

6240元/人/年

6240元/人/年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发放标准

7800元/人/年

7800元/人/年

……

成本指标

2019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放标准

一级:7200元/人/年,二级:4800/人/年,三级:2400元/人/年

一级:7200元/人/年,二级:4800/人/年,三级:2400元/人/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家庭发展能力和社会稳定水平

逐步提高

家庭发展能力得到提高,社会稳定。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卫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2万元,比2017年减少17.2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是减少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卫计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7.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2.7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医疗设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卫计系统共有车辆2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疗卫生机构用于开展业务活动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医疗业务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捐赠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医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医药-其他中医药支出: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的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

 

区财政局:

按照你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德市罗财预〔20195号),区卫健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组织相关人员对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自评情况如下: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机构组成。罗江区卫生健康局下属15个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区级医疗机构2个,公共卫生机构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乡镇卫生院9个。预算管理单位16个,其中:卫健局机关1个,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医疗卫生机构15个,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区人民医院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医疗卫生机构中,区监督执法大队属参公管理单位,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疾控中心、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和9个乡镇卫生院是财政差额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关于卫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行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公共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的中医药工作、爱国卫生工作、红十字会工作、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教育等工作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人员概况。罗江区卫健系统总编制656人,其中:行政编制 20人(其中工勤编制 2人),事业编制636人 。实有在编在职人员639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14人,行政工勤人员 1人,事业人员62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财政全额补助人员104人,财政差额补助人员520人)。空编17人。长期聘用编外人员 368 人。遗嘱人员2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资金收入13830.83万元,其中:部门预算基本收入4401.74万元,专项预算资金收入9429.09万元。

1.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720.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3.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81.2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48.24万元;死亡抚恤14.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9万元。

2.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运行经费354.22万元,机关服务123.75万元。

3.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拨款公立医院经费995.28万元:综合医院825.8万元,中医医院169.48万元。

5.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拨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831.75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2.47万元,乡镇卫生院639.28万元。

6.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拨款公共卫生机构经费914.02万元:疾控中心620.47万元,监督执法大队60.16万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33.39万元。

7.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经费172.2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7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50.8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3.6万元。

8.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拨款住房公积金经费289.83万元。

9.财政预算专项支出拨款资金收入9429.09万元:其中区人民医院重点研发计划3万元,区中医医院建设384万元,公立医院改革463.74万元,区疾控中心水质监测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补助457.7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1240.63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356.65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5.71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244.1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2.87万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项工作经费151.6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资金支出14217.39万元,其中:部门预算基本支出4401.74万元,专项预算资金支出9815.65万元。

1. 财政预算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4165.97万元:基本工资1901.99万元,津贴补贴516.93万元,奖金37.59万元,绩效工资375.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3.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1.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0.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64万元,住房公积金289.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4.38万元。

2. 财政预算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39.6万元:办公费17.64万元,印刷费1.26万元,咨询费2.3万元,手续费0.7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12.17万元,邮电费7.9万元,差旅费61.56万元,因公出国费0.95万元,维修(护)费10.79万元,租赁费4.5万元,会议费0.97万元,培训费4.66万元,公务接待费3.45万元,劳务费3.94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99万元。

3. 财政预算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支出96.17万元:抚恤金14.52万元,生活补助80.97万元,奖励金0.68万元。

4. 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工资福利支出512.4万元:绩效工资229.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0.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0.32万元。

5.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120.93万元:办公费18.25万元,印刷费37.5万元,手续费0.36万元,水费0.95万元,电费20.9万元,邮电费26.29万元,物业管理费1.11万元,差旅费41.97万元,维修(护)费9.35万元,租赁费2344.94万元,会议费1.83万元,培训费17.55万元,公务接待费.88万元,专用材料费578.32万元,劳务费701.31万元,工会经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7.74万元。

6.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40.13万元:生活补助13.14万元,奖励金2326.99万元。

7. 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国内债务付息1000万元。

8. 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基本建设11.33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10.37万元,大型修缮0.96万元。

9. 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830.85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601.3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9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14.55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安排专人负责预算编制工作,将单位除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编制,统筹考虑,合理安排,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专项预算资金提前细化预算,按照项目明细填报绩效目标,如有需结余结转资金按要求进行。

(二)执行管理情况。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经费按月分解,按进度申请拨付,截止到201812月底资金拨付到位率达到100%;专项资金按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截止到201812月底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1.年初基本支出结转6.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508.13万元。年末基本支出结转6.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121.57万元。2018年财政预算拨款基本支出4401.74万元,完成预算4401.74万元的100 %,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9815.65万元,完成预算9429.09万元的104.1%

2.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66万元,完成预算26.66万元的92.39%,其中:因公出国费0.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38万元,完成预算19.38万元的8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2万元,完成预算6.34万元的99.68%

3.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长0.059万元,增长0.24%,其中:因公出国费较上年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降低0.88万元,降低4.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降低0.32%

(三)综合管理情况。完成2018年非税收入11.88万元,并足额上缴财政非税账户,同时,将门面出租收入10.04万元也按要求上缴,无截留非税收入及国有资产收益的情况发生;将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及公务用车保险,按政府采购要求执行,杜绝自行采购的情况;严格资产管理,定期清理盘点;做好单位内控管理,支出多人签字确认,层层监督;年初将2018预算情况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监督;接受区委、区政府、区级各部门的财务大检查、巡查、预算单位延伸审计等检查和监督。

(四)整体绩效。财政资金做到按预算执行,专款专用,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计划生育奖特扶资金补助、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重大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两癌婚检免费体检、爱卫、健教、红十字会等工作,均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上级的目标考核任务,让老百姓受益于卫计的专项工作,群众满意度也较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通过此次财政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对卫健系统的资金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清理,提升了资金使用的效率,促进了部门预算资金的管理。

(二)存在问题。发现了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部分不足,如资金支出核算不准确,存在科目使用不正确的情况,也有超预算的情况发生,相关项目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上不规范,未及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申请专项资金,而是将项目资金结存单位基本账户。因财政资金拨付进度迟缓的问题,导致项目进度的滞后。

(三)改进建议。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科学、准确、合理管理资金,达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效果。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率,专款专用,将项目工作落到实处。提升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财经意识和财务知识水平。

 

                         

 

 

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

                          201963

 


附件2

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区财政局:

按照你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德市罗财预〔2019〕5号),区卫健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组织相关人员对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预算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自评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在项目的实施中,卫健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各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包括开展业务培训、提供技术指导、组织专业机构开展督导检查及绩效评价工作等。

2.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省食药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明确资金使用范围、项目监督与管理等。2018年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分别于4月2日预拨当年50%的经费552.5万元,7月3日预拨当年30%的经费331.5万元,8月23日预拨经费100万元,11月23日下达结算经费231.37万元。前三次经费的拨付依据是按照各单位核定的常住人口数乘以当年人均经费补助标准拨付,最后一次是按照绩效考核成绩核定下拨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14项,分别是: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年初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实施单位逐月提供服务,并每月上报工作完成进度的模式开展。2018年我区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含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5%以上;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5%以上、建卡率达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分达85%、85%、8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0%以上;高血压患者、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70%、60%以上;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5%以上;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达100%;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100%;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结核病管理率95%以上。

3.2019年申报的绩效评价目标是结合2017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制定的,各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提高工作质量,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可以达到,因此是合理可行的。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绩效评价由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年初联合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方案,每半年组织各专业机构专家组成员按照方案,采取现场检查、走访居民、问卷调查、现场核实等方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单位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区财政局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管理。按照中央、省卫计委核定配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人口22.1万人, 2018年按照55元/人/年核算,中央、省级财政已分别保障了80%、10%,余下的由县级财政预算保障10%,2018年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财政预算121.55万元。2018年罗江撤县建区,市级补助经费60.05万元(年终调整指标后市级补助经费43.1万元),年终调整指标后,区级预算经费100.26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按照全区常住人口22.2万人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应补助资金1221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际下达中央补助资金971.1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01.1万元、市级补助资金43.1万元、区级配套资金下达100.26万元,资金下达率99.56%,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际拨付项目资金1215.63万元,资金拨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均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单位财务制度健全。2017年成立罗江医院集团财务核算管理中心后,进一步规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摊、核算,核算人员及时对项目经费进行账务处理并提供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构架及实施流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卫健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公共专业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指导,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具体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第三版)的要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承担各种统计报表及信息统计资料上报的及时、准确、完整性。

(三)项目监管情况

1.明确分工,确保人员工作进入角色。区卫健局明确区级公卫机构职责,落实专人负责指导全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开展,及时掌握全区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项目执行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工作人员,实行专职和兼职相结合,使工作有效形成合力;加强乡村医生任务工作管理,明确乡村医生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具体工作任务量,做好日常质控指导工作。

2.严格评价,确保工作公平公正开展。召开评价前会议,对评价专家组人员提具体要求,对评价项目标准进行统一;做好评价现场监督,组织各项目单位公卫科长到被评价单位现场监督评价专家组工作,确保评价有序开展;对评价情况实行责任追查制,专家组人员对所有单位评价结果负责,对弄虚作假或打人情分进行追责问责,对情节严重的取消评价专家资格。

3.问题倒查,确保问题能够整改到位。针对问题整改难或整改力度不强,我区以问题为导向,对个别单位对问题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情况,局分管领导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并提要求,整改效果与个人年终评优评先挂钩;各专业机构对照问题点对点的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问题倒查,查找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局公卫股不定期对项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抽查,不断提高具体工作人员整改效果。

4.明确奖惩,确保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加强区级公卫机构专业人员管理,实施个人年终绩效与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评价挂钩,对工作不尽职尽责的人员由单位扣减个人相应年终绩效,年终不得纳入评优评先;实施公卫绩效评价末尾淘汰机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价连续两年排最后一名的单位免去院长职务,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对问题整改不及时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对院长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项目单位实施奖优罚劣,明确日常工作和年终绩效评价相结合,确保工作有质量。

三、目标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所有单位都能按项目管理要求,以重点人群为管理主要对象,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居民健康档案,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区已经建立电子居民健康档案215746份,建档率97.18%,部分档案实现了动态管理。

2.健康教育活动有声有色

紧紧抓住区委、区政府打造健身场所的机遇,将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融入其中,依托凯江两岸打造了8公里长的居民绿色健康步道,依托八景广场、天泉山广场、景乐广场以及各乡镇中心广场打造了居民通俗易懂的健康知识广场。将项目工作的要求、规范以及注意事项告知居民,并指导居民正确运动和健身;有效改变了居民在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方面的运动误区,引导居民合理、适量运动,达到运动促健康的真正目的,我区的项目工作在良好的大环境中,走上了更加高层次、高品质的领域。截止12月31日,共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23个,更新健康教育专栏160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34次,播放音像资料1126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21万余份,举办各种健康知识讲座151次,接受教育居民20余万人次。

3.预防接种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预防接种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区AAA门诊5个,AA 5个,预防接种网络初步形成,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全区从事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均持有医师/护士资格证,并通过区卫计局的培训和考核,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预防接种队伍初步建立。二是常规免疫接种工作得到巩固。做好了0-6岁儿童建卡建证工作,截止1231,应建证13025人,已建证12697人,建证率97.48%

4.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收到新成效

各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立了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传染病防治和院内感染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设立了发热门诊、肠道病门诊和预检分诊点并严格按照规范开展工作;全部配备了网络直报专用设备,实现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的网络直报,同时,加强了网络直报工作的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规定内容上报传染病疫情信息。截止12月31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登记、报告传染病141例,报告率100%,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系统开展儿童和孕产妇保健

依托妇幼保健院,积极开展优生优育和计划生育指导宣传,及时建立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手册,开展孕产妇、新生儿、婴幼儿家庭访视,为其提供母乳喂养、家庭护理、营养、保健等方面的指导,妇女儿童系统管理率普遍提高。截止1231全区管理0—6岁儿童11105人,健康管理率89.4%;管理早孕建册孕产妇1404人,早孕建册率90.46%

6.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

以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为重点,深入辖区及时掌握65岁以上老人数量和分布,建立老年人登记表,积极开展疾病预防、自我保健等方面的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为老年人体检提供了免费早餐。截止1231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接受健康管理21796人,健康管理率85.08%

7.慢性病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各项目实施单位在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的基础上,将发现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纳入随访管理的范畴,定期开展随访活动,指导患者规范治疗,合理用药,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减少不良预后的发生。截止1231日,管理高血压患者11937人,规范管理率77.44 %;管理糖尿病患者5057人,规范管理率75%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是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社区线索调查,通过家属报告、群众反映、司法鉴定机构和残联等有关部门反馈等渠道,多方收集精神病人线索,组织人员深入社区、走村入户,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调查。二是开展危险评估。在市精神卫生中心专家的指导下,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所有排查出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都逐一开展了危险性评估,对于评估出的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病人,一方面加强救治,另一方面及时向公安部门进行通报,将其纳入公安部门治安管理的范畴,避免不良社会事件的发生。三是强化随访管理。截止12月31日,全区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872人,规范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816人,规范管理率93.58%。

9持续推进卫计监督协管服务

全区共聘用卫计监督协管员22名。年内,区卫计局组织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了系统培训,提高了卫计监督协管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各单位积极开展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实地巡查信息报告工作。截止12月底,开展卫计监督协管巡查484次。

10中医药服务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广泛运用

各单位广泛开展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运用,通过发放中医健康教育处方和宣教资料,宣传中医药防病和保健知识。运用中医理论指导慢病和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作用突显。能开展2种以上中医特色的养生保健、食疗药膳等服务。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对辖区重点人群开展生殖保健、孕产妇保健、高血压、糖尿病和优生优育等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大力推行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推拿、牵引、手法复位、针灸、拔火罐、中药熏蒸、中药内服外敷等康复服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欢迎,中医药服务在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的应用率达到50%以上。            

11.持续加强结核病患者管理工作

各单位严格按服务规范开展结核病患者筛查、推介转诊、监督服药、随访管理、分类干预等服务。提供服务后要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存入患者的健康档案,并将该信息与区疾控中心共享。截至1231日,经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肺结核患者27,管理26人。

12.规范开展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工作

罗江区现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有34042人;截至12月底使用药具的人数有33270人,其中长期使用药具人数为31583人;避孕药具应用率达97%;避孕药具有效率达99.83%;随访率达97.73%;知情满意率达98.82%。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建立避孕药具发放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机制。对常住人口避孕药具的发放采取了定人定量逐月发放,并做好及时随访;对流动人口避孕药具的发放采取跟踪发放,实现和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考核、同服务。

13.持续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为大力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我区以合理用药、健康生活方式、控烟等为重点内容,结合重点疾病、领域和人群,广泛开展了健康主题宣传活动。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各镇政府、区级相关部门和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特别是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共同努力,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有效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组织区内专家对各镇(中心)卫生院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情况,采取电话访谈、调查问卷、面对面访谈、入户调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接受服务的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经调查评估,全区群众平均满意率95.62%项目工作群众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立足干事要实、谋事要实、创业要实的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纳入议事日程。一是区卫计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小组。二是严格执行了双挂钩政策。各项目实施单位的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得分与划拨资金挂钩;考核成绩与对应指导专家的目标管理挂钩,充分调动了专家和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2区卫计局、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要求,相继制定了有关政策措施。一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德阳市罗江区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范围、服务方式、职能分工、监督检查等。二是印发了《德阳市罗江区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机构、考核方法、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运用等。

3加强绩效考核,不断整改提升。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价原则。二是现场教方法。我们聘请市级考核专家现场指出问题,现场教会解决问题的方法。三是问责找说法。区卫计局对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对未及时整改的进行追责和约谈,对考核结果低于80分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保证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设备及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原因,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率有待提高。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以用活健康档案为重点,采取了多种措施,为有效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健康档案使用率偏低问题。  

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多年来,尽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不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结构和服务条件,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量相对不足,工作人员更换频繁,重医轻防的思想仍然存在,人员素质与实际需要还有一定差距等原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项目管理、督导指导、人员培训及宣传经费太少,给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带来一定困难。

(三)相关建议

1.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安排项目单位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设备资金,改善现有医疗条件差、仅能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条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确保不同区域居民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按项目服务人口安排项目管理、督导指导、人员培训、绩效考核及宣传经费,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能力。

 

                       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

                             2019610

五部分附表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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