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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德阳市罗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926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10-3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供销社
发布时间: 2019-10-30 来源:区供销社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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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103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6

四部分 附件 19

附件1 19

附件2 21

五部分 附表 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二、收入总表 22

三、支出总表 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全区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2.承担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3.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4.承担供销合作社行业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社有资产监管职能,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

5.加强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抓好传统业务的重组、巩固和扩大。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2家。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78家,入社成员达到2.3万名,带动未入社农民 52510户。新增“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3个。

2.“农联”改革试点稳步推进。我区在略坪、蟠龙两镇开展了“新型农民合作联合社”试点,尝试通过新的产业化组织形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来实现“大生产”,从而以“大生产”应对“大市场”,为加快建设综合性、开放型、共享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经验积累和制度探索,在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中闯出一条新路。 

3.多措并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实施“2016年罗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完成电子商务项目中“罗江电子商务乡镇服务站点”、“仓配中心建设”、“电商人才培养”“电商知识培训”等项目建设。

4.积极实施土地托管新建项目。已完成2017年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土地托管新建项目的全部建设项目。

5.认真做好农资供应工作。区供销社协调相关农资经营企业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和主力军作用,认真做好农资采购、仓储和供应工作。据统计,农资企业累计实现农资销售360万元,销售各种化肥4200吨,农药40吨,农膜50吨,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农业的增产增收。

6.切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切实履行帮扶工作职责,单位领导带头,落实干部职工挂钩联系帮扶贫困户,进村入户检查指导工作、开展帮扶活动。

 二、部门概况

区供销社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指导股,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15.11万元,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100.51万元,增加14.60万元,增长12.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15.11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08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0.03万元,占0.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本年支出总额11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1万元,占86.97%;项目支出15.0万元,占13.03%。 2017年度支出总额100.51万元,增加14.60万元 2018年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5.0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4.58万元,增长12.67%。增长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1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58万元,增长12.67%,增长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万元,占13.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8万元,占13.97%;医疗卫生支出1.67万元,占1.4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8.86万元,占,68.53%;住房保障支出3.47万元,占3.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决算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9.9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40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7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决算数为1.6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73.8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决算数为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8年决算数为3.4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80万元、津贴补贴16.42万元、奖金(年度考核合格发放1个月基本工资)0.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93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92万元、住房公积金3.47万元。

公用经费16.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2万元、差旅费0.33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劳务费6.90万元、 工会经费0.35万元、其他交通费2.15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2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持平,因公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 主要用于接待市相关单位、其他县级供销社来人考察工作等。公务接待4批次,共计68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基本持平。原因是遵循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对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任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一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二是单位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优化。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二是加强内部控制。优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资金使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供销社和农民专合组织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

执行数:

1

其中-财政拨款:

15

其中-财政拨款:

15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对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10家;申报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新注册商标3家;农民专合组织规范化建设20家;“调元”牌商标到期变更及增类1个;有机转换证1个;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

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10个

10个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

对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

10个

10个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

申报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

3家

3家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

新注册商标

3个

3个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

农民专合组织规范化建设

20家

20家

目完成指标

数量

“调元”牌商标到期变更及增类

1个

1个

目完成指标

数量

有机转换证

1个

1个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带动社员增收

人均1000元

人均1000元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

 

96%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社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一是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执行有待完善,二是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不够,三是履职成效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并加强执行力度,二是全方位增强创新能力,三是提高履职成效。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度供销社机关运行经费16.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比2017年减少12.77万元,下降76.42%。下降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减少所致。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度罗江区供销社没有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罗江区供销社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遇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 指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 事业运行: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的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单位。

  1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反应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罗江区供销社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单位机构、人员和职责定位情况

按照(罗委编发[2011] 39号)文件规定,设立罗江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供销社),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2个,一股一室。核定机关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股级干部2名。党组领导按照委规定配备。2018年末,财政拨款在编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6人。财政不予拨款单位临聘人员5人。

职能及主要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规划;承担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承担供销合作社行业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加强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抓好传统业务的重组、巩固和扩大;受县政府委托,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115.08万元,占收入指标115.08元的100%。

(二)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总额115.08元,占支出指标115.08元的100%。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管理

财政资金按照规范程序提出申请、分配、管理和使用 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收支报销管理等制度。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机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社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出纳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公务接待要本着“需要、合理、节约”的原则,从严从紧掌握接待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预算标准执行,对于不合理的开支完全杜绝。

(二)结果应用情况 

1.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2家。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78家,入社成员达到2.3万名,带动未入社农民 52510户。新增“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3个。

2.“农联”改革试点稳步推进。我区在略坪、蟠龙两镇开展了“新型农民合作联合社”试点,尝试通过新的产业化组织形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来实现“大生产”,从而以“大生产”应对“大市场”,为加快建设综合性、开放型、共享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经验积累和制度探索,在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中闯出一条新路。 

3.多措并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实施“2016年罗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完成电子商务项目中“罗江电子商务乡镇服务站点”、“仓配中心建设”、“电商人才培养”“电商知识培训”等项目建设。

4.积极实施土地托管新建项目。已完成2017年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土地托管新建项目的全部建设项目。

5.认真做好农资供应工作。区供销社协调相关农资经营企业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和主力军作用,认真做好农资采购、仓储和供应工作。据统计,农资企业累计实现农资销售360万元,销售各种化肥4200吨,农药40吨,农膜50吨,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农业的增产增收。

6.切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切实履行帮扶工作职责,单位领导带头,落实干部职工挂钩联系帮扶贫困户,进村入户检查指导工作、开展帮扶活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考评内容,我社对照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绩效综合得分为99.5”(满分100),评价成绩优良,部门预算支出合理、规范、有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单位聘用人员未纳入财政预算,年经费缺口大。 二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急需加强,由于专合组织专项经费不足, 工作开展难度较大,专业合作社作用发挥受到影响。三是由于农资价格波动较大,供销社下属企业资金有限,在储备农资商品和平抑农资价格时力度不足。

(三)建议

1、建议将单位聘用人员经费纳入预算。

2、建议增加专合组织专项经费额度。 

3. 建立农资市场应急经费,支持农业生产,稳定化肥市场价格,保障农业生产需求,促进我区农村经济发展。

附件2

2018年供销社和农民专合组织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该项目主管部门为罗江区供销社,承担对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对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10家;申报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新注册商标3家;农民专合组织规范化建设20家;“调元”牌商标到期变更及增类1个;有机转换证1个。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供销社切实履行了对农民专合组织的指导、服务和管理职能,通过抓发展、重管理、强服务,着力于专合组织的规范和壮大,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形成了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以行业协会为辅并驾齐驱的良好发展局面,加强对农民专合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对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起到积极重要的作用。

 

2018年供销社和农民专合组织专项经费支出绩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0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0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0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0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按照罗委办发〔2010〕7号文件《关于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为支持全县供销社和农民专合组织建设,政府每年安排不低于3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扶持农民专合组织的发展,并视今后财力增长情况增加扶持额度。

2.项目管理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由中共罗江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成立罗江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罗江供销社,由供销社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绩效

本年度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对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10家;申报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新注册商标3家;农民专合组织规范化建设20家;“调元”牌商标到期变更及增类1个;有机转换证1个。专合组织的建立解决了农产品销售难题,市场竞争力得到增强。二是农产品附加值得到提升。蔬菜深加工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但解决了合作社成员和周边农民种菜的后顾之忧,而且在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上闯出了新路。40余个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活动,产品已进入罗江三三、华联和成都联合一百等大中型超市。三是增加了农户收入,入社农户较普通群众人均增收在3000元以上

三、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专合办项目资金偏少,而专合社数量日益增多,专合办在项目资金实施上就只能倾斜于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影响带动力强、有发展前途的专合社。对于那些理事会一班人领导水平低、解决问题能力不足和整体带动能力较差的专业合作社,就不能给予大力扶持,这些专合社的发展受到一定的制约。

四、相关措施建议

截止2018年底,全农民专业合作社178个,建议增大专合组织专项经费额度,才能进一步促进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持续、健康的发展,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在乡村振兴和罗江二次创业中做出更大成绩

 

 

第四部分   附表

2018年部门公开决算报表(供销社).xls

相关附件: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