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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925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10-3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统战部
发布时间: 2019-10-30 来源:区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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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 附件 19

附件1 19

附件2 21

第五部分 附表 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二、收入总表 22

三、支出总表 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是区委主管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德阳市罗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负责联系区内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我区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助做好实职安排;指导、协助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的执行,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指导、帮助区工商联和民间商会开展工作,组织进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调研我区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引导我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有利于扩大我区对外开放、发展经贸的海外统战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 年,全区统一战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以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区委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的指导下,以大团结大联合为主题,凝聚统一战线各方面力量,全面提升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加强全区统一战线各领域建设。

党委统战工作:全面加强全区统战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常委会全年专题研究统一战线工作3次、议题6个,并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上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区委将统战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将统战、民宗工作纳入对各镇、区级部门、垂直管理部门目标考核;纳入宣传工作计划;将统战理论、政策纳入区委党校、社会主义学校教育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区领导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建立起区领导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带头参加社会各界人士迎春联谊会、情况通报会等统战重要活动,并多次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工作。

民主党派工作:组织民主党派支部开展系列活动“不忘合力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座谈会,巩固思想共识基础,为全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凝心聚力。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一府两院”工作、改革发展民生工作、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组织实施开展协商民主、专题视察等活动。1月,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加德阳市罗江区2018年社会各界迎春联谊会、“情系罗江.共叙发展”政企银校暨专家人才迎新春联谊会。4月,组织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开展系列纪念五一口号发布70周年座谈会。5月,组织民建支部召开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座谈会。8月,组织农工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议。9月,德阳市罗江区2018年上半年社会各界人士情况通报暨建言献策会召开,与会代表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进一步落实“党委出题、统战牵头、党派调研”的工作机制,2018年,民主党派撰写支部议案提案、社情民意50余条,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民建罗江支部对德阳通用电子科技学校3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进行了“一对一”的爱心资助,资助每名学生2000元助学金。农工党支部党员采用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等方式帮助31户脱贫,长期参加“快乐6+1”志愿活动,坚持每年重阳节期间,在乡镇敬老院开展敬老义诊和慰问活动,定期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和身体检查。

经济统战工作:开展思想教育和政治引导,组织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专题学习讨论。一年来,先后组织各种培训会议9次,学习培训人员达到100人次,到新盛镇金铃村召开宣讲会1次,全年共发布信息200余条。推动改善营商环境、着力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走访调研企业近百家,发放调查问卷137份,座谈企业100余家次,收集意见建议175条,形成调研报告一篇,为树上鲜等10余家企业协调解决了路灯安装、职工出行、用工、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困难,同时鼓励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提交提案、社情民意,积极参政议政。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3月,在大井镇“春花秋月”组织开展了振兴乡村启动仪式,200余名非公经济代表参与,5名表现突出的非公经济企业家得到了授牌表彰。筹建成立了罗江区旅游商会,入会会员100余家。对拟推荐作政治安排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按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严格人选把关。

民族宗教工作:今年共召开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3次。建立了县(市、区)、镇、村(社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加强区级民宗部门工作力量,有2名干部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将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学习培训计划,提升基层干部民宗工作水平。在区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区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上,组织学习并解读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发放了《宗教政策法规选编》共200余册,下发至每个村、社区。邀请区食品药监局、区消防大队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为各宗教活动场所聘请有义务法律宣传员,提高场所管理水平。及时掌握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的热点、矛盾纠纷、难点和不稳定因素,确保全区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组织台胞台属集中学习宣传了新颁布实施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让港澳台同胞享受同等待遇,共享发展红利;支持区台胞台属联谊会开展迎中秋联谊、两地青年交流等活动,增强两岸亲情,促进两地交流和合作发展。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12月,增补7名党外代表人士作为一届区政协委员人选。截至2018年底,我区现有副科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22名,其中正科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8人,副科级党外干部14名。今年,有3名党外干部被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推荐2名年轻优秀党外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185墩苗工程”第三批挂职锻炼。 对我区的党外领导干部、党外后备干部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圆满完成省市调训任务。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2018年,在党政部门、工业园区、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开展摸排统计工作,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数据库,对其中的代表人士重点掌握,分类登记管理。在金山创新创业园打造我区统战工作示范点,在园区建成了“罗江区党外人士之家”。12月25日,区知新联谊会成立,共有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会员64名,增进党委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交流,为罗江建设发展凝聚更多力量。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重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人才保障。

二、机构设置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与德阳市罗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有统战部办公室、民宗局办公室、党派股、干部股共4个内设股室。本次决算公开为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数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罗江区委统战部总收入248.68万元,总支出243.52万元。与2017年相比,总收入增加53.05万元,增长27.10%,支出增加58.83万元,增长31.85%,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宗教场所维修补助资金、统战专项、人员经费调增。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罗江区委统战部本年收入合计23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88万元,占9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5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罗江区委统战部本年支出合计24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27万元,占68.69%;项目支出76.23万元,占31.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 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财政拨款收入237.88万元,支出243.50 万元。与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 入增加42.44万元,增长21.72%;支出 增加58.81 万元,增长31.84% 。主要变动原因是宗教场所维修补助资金、统战专项、人员经费调增。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8.76万元,增长31.82%。主要变动原因是宗教场所维修补助资金、统战专项、人员经费调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3.91万元,占87.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7万元,占7.30%;医疗卫生支出3.82万元,占1.57%;住房保障支出7.96万元,占3.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3.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宗教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2.12万元,完成预算100%。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26.14万元,完成预算100%。

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5.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0.04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7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51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7.9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7.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9.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0.5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未发生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和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完成预算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53万元,增长160.60%。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接待费用基数较小,2018年接待批次和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8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餐费0.86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用餐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统战事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参政议政支出、宗教事务支出和民族事务支出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完成情况较好,但由于行政经费预算不足,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确,编制范围不全,预算执行情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实现项目绩效目标,主要不是资金的拨付与项目进展匹配不够。下一步,单位将继续加强部门项目经费绩效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最大效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宗教场所维修补助资金”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宗教场所维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实现了原县规委会要求的南塔定位不仅是礼佛修持的佛塔,更是集登高望远、观光旅游等为公众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塔。在南塔上鸟瞰罗江,视野开阔,风光尽收眼底,受到了社会各个方面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罗江区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罗江区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5万元,比2017年增加37.58万元,增长29.84%。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补贴调增。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无政府采购支出(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无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词解释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

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支出项)指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支出项)指用于民主党派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宗教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实行归口管理徳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指行政单位用于医疗卫生的基本支出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与德阳市罗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统战部办公室、民宗局办公室、民宗股、党派干部股共4个内设股室。

(二)机构职能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是区委主管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德阳市罗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负责联系区内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我区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助做好实职安排;指导、协助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的执行,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指导、帮助区工商联和民间商会开展工作,组织进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调研我区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引导我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有利于扩大我区对外开放,发展经贸海外统战工作。

人员概况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总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8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37.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88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4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28万元,占68.70%;项目支出76.23万元,占31.30%。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严格+部门预算编制质量,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应支出需求、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测算并编制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和专项经费预算,形成部门预算,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定后上报财政部门。

(二)执行管理情况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37.9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243.51万元,结余-5.6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28万元,增加21.61%。支出总计增加58.61万元,增加31.70%,主要原因是增加统战工作专项经费、人员经费等。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57.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57.3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接待人数和批次大幅减少,减少了支出。

(三)综合管理情况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2018年度无政府性债务、非税收入执收和政策采购,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管理要求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依法进行预决算信息公开、绩效评价及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检查。

(四)整体绩效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2018年度重点项目包括年统战事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参政议政支出、宗教事务支出和民族事务支出,全年专项经费共计支出76.18万元,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我区统战工作各项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财政资金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严格年初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实行专款专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财务分管领导签字报销。抓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内控机制,规范业务工作程序,针对工作中每一项业务经办的风险点和关键环节以及关键岗位,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一事双审”措施,明确谁操作办理,谁审核把关,谁审批负责,有效实现基金收管支内部相互制约与监督。

(二)存在问题

因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具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行政经费少,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确,编制范围不太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下一步,单位将继续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部门预算管理的重视,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建议财政部门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宗教场所维修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区民宗局作宗教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我区依法登记、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处所)因年久失修、自然灾害等原因急需维修或重建,且经济上确有困难无法自行解决的,按程序申报维修资金项目进行审核,经区委财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纳入当年补助范围。

2.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由于南塔地处罗江县城南北主轴线,是罗江古“八景”之一,地震后区委、区政府决定实施南塔重建。宗教场所维修补助资金项目依据《研究南塔重建有关事宜的纪要》(罗委纪要〔2013〕2号),经县委第33次财经会审议通过,为缓解南塔重建项目工程欠款资金缺口,由区财政2017年至2019年每年拨付20万、20万、30万共计70万元的项目补助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3.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宗教场所维修补助资金按照省财政厅、省宗教事务局联合印发的《四川省寺观教堂维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行〔2013〕175号)执行,区委统战部部门预算批复后,依据县委第33次财经会决议,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以财政直接支付形式拨付到项目单位德阳市罗江区南塔寺。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维修补助资金按照绩效分配进行管理,采取“据实据效”的分配办法,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规范管理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18年宗教场所维修补助资金项目内容为解决南塔重建项目工程欠款。南塔作为罗江县城的标志性建筑,建于南塔公园,南塔寺为业主单位。南塔由绵阳市朝阳设计院设计,云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四川方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南塔于2013年12月6日开工建设,2015年8月27日竣工,2016年1月27日通过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2.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南塔为六边形砖檐楼阁式塔,外观7层,内部10层,檐口标高44.5米,地上高62.5米,地宫高6米,建筑面积1500余平方米,框剪结构。项目总投资达910万元(南塔施工财政评审价776万元)。其中建设施工单位730万元,塔刹、外墙面施工装饰100万元,配套工程80万元。其中南塔寺自筹资金148万元,宗教场所灾后重建补助资金380万元,工程欠款382万元,按合同约定,工程欠款自2016年起,分4年付清,每年兑付25%,约100万元。

3. 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新建南塔工程投资大,南塔寺年收入仅50-60万元,难以按合同进度支付工程款。依据《研究南塔重建有关事宜的纪要》(罗委纪要〔2013〕2号)其中的“二、南塔重建资金筹集方式(三)由于南塔具有宗教活动场所和群众公共活动场所双重属性,建设资金有缺口,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南塔寺管委会募集资金缺口”。因此,在南塔项目建设施工完成后,经县委第33次财经会审议通过,为缓解南塔重建项目工程欠款资金缺口,由区财政2017年至2019年每年拨付20万、20万、30万共计70万元的项目补助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因此,该项目申报符合合理可行性要求。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德市罗财预〔2019〕5号)要求,我单位于5月23日对2018年单笔项目资金金额最大的宗教场所维修补助资金,从项目决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管理的资金管理和项目执行,项目绩效的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完成时效和完成成本三个方面,以及项目的社会效益、功能实现进行了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单位宗教场所维修补助资金项目列入当年部门预算,因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施工单位兑付民工工资,所以计划在春节前支付,由我单位核实相关情况后填报项目资金申请,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后使用。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宗教场所维修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为县(市、区)财政资金,预算功能科目为“其他宗教事务支出”。

2.资金到位。项目资金申请和资金计划经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县(市、区)财政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均得到充分保障。

3.资金使用。项目资金经区财政局审核同意使用后,由我单位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形式一次性支付给项目业主单位德阳市罗江区南塔寺,由南塔寺与项目施工单位兑付欠款。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均符合要求,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并与部门预算相符,在自评过程中暂未发现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业主单位德阳市罗江区南塔寺在区民宗局的指导下,积极完善场所财务管理,自觉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资产、会计管理制度;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了财务管理组织,开设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制定和完善了场所财务和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功德箱管理、法物流通处管理等制度,每月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规范进行会计核算,每个季度向区民宗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审核。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德阳市罗江区南塔寺作为该项目实施业主单位,区民宗局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

南塔项目是原项目基建办、住建局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合同经县法制办审核备案。在县领导、县重点办、各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协调努力下,已于2016年1月27日通过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确保南塔项目工程质量,聘请了四川方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区民宗局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部门在项目施工期间实施日常监管。2015年8月项目竣工后对项目进行了财政评审。

四、目标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南塔项目已于2016年1月27日通过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

新建南塔气势磅礴,雄伟壮观。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实现了原县规委会要求的南塔定位不仅是礼佛修持的佛塔,更是集登高望远、观光旅游等为公众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塔。在南塔上鸟瞰罗江,视野开阔,风光尽收眼底,受到了社会各个方面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由于南塔地处罗江县城南北主轴线,是罗江古“八景”之一,近年来社会各界人士不断呼吁重建南塔。2011年,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在地震受灾后努力募集维修资金等基础上,陆续开始恢复重建工作。应社会各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由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牵头,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多次召开南塔重建专题座谈会议,充分讨论论证了重建南塔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就南塔重建方案多次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建议。2013年11月,区委、区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南塔重建项目,明确了业主单位、重建资金筹集方式、部门责任分工和工期要求。项目完工后,达到预期社会效益、功能实现目标要求,并将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持续发挥效益。符合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要求,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均为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统战部2018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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