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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918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11-0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食药监局
发布时间: 2018-11-05 来源:区食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和行业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标准;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许可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3.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5.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医院制剂标准、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管中药材市场。

6.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抽验,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7.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监测。

8.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9.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0.指导各镇(街道)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有关方面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12.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3.承办县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食品药品抽检方面:一是完成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国、省、市、县级抽样共计522个批次(含食用农产品抽检271批次),合格率96.1%;快检300批次,合格率100%。二是完成各类药械化抽检83个批次,其中药品抽检70批次,不合格率14.29%;医疗器械抽检4批次,合格率100%;化妆品抽检7批次;保健食品抽检2批次,合格率100%。三是办理食品药品抽检不合格后处理51件,办结46件,办结率90.2%。其中:立案查处47件(含当场处罚9件),办结42件,5件正在办理中,立案查处生产经营户31户次;不予立案1件,约谈整改3件。

2、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一是加强日常餐饮业质量安全学校食堂安全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防控入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是扎实开展白酒、食用油、大米专项监督检查和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检查、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农村食品安全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专项检查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出色完成重大节日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3、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一是加强药械化经营企业全覆盖监管保健品日常巡查日常监管工作。二是抓实以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专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购销渠道专项检查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打击无证经营和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专项检查等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我区药品经营诚信体系建设四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工作。截止2017年11月30日,我区共上报药械不良反应事件295例,完成全年任务数的87.5%,化妆品不良反应3例。其中药品不良反应198例,完成全年任务数的86%。其中新的一般病例为88例,占上报数的44%,严重的49,占上报数的25%;医疗器械97例,为全年任务数的91.5%,其中严重54例,占上报数的55.7%。

4、案件查处方面:一是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立案54件(当场处罚案件14件),办结54件,按照规定办结率100%。涉案金额5.21万元,罚没金额47.81万元,入库32.45万元。二是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违法案件信息符合公开54件(当场处罚14件),在局网站全部公开,公开率100%。三是我局联合区公安、工商、城管、农业、畜牧等部门进行执法检查18家次,向区公安局移送2件涉嫌销售假药罪案。四是12331电话平台转办28件,微博、微信等网络渠道2件,书记、区长信箱2件,其他来电来信18件。全部办结,回访48件次;立案6件,结案6件,罚没5.2537万元。奖励举报投诉者5件,奖励金额1000元,非常满意率达98%,满意率达2%。

5、稳步推进环保工作方面:一是出台了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二是重点对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和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三是重点对大型餐饮、学校食堂食用油进行抽检;四是继续加快在餐饮服务单位推行明厨亮灶。

6精准扶贫方面:2017年,是打赢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严格落实“五个一”帮扶力量任务,选派“第一书记”和机关干部入驻帮扶村开展帮扶工作。全年,我局共给调元镇百花村和三渔村的81户贫困户送去养殖鸡苗、鸭苗、饲料、生活用品(衣服、床上用品、碗柜、衣柜等)、肉油面及慰问金等8元。帮助改善调元镇百花村、三渔村以及新盛镇百善村村委会办公条件,送去电脑2台,帮扶资金2万余元。到联系帮扶镇村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培训”6次,培训500人次。全面完成2017年的脱贫任务。

7招商引资取得新进展。实施全员招商,精准招商,引进1个投资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四川新王铝业有限公司,在谈项目2个,提供项目信息6条。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共3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本次决算公开数据为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决算的汇总数据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德阳市罗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57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8.33万元,占99.9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2万元,占0.04%。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26.56万元,增长4.8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食品药品专项工作的增长

 

 

2017年德阳市罗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55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64万元,占83.32%;项目支出92.42万元,占16.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25.14万元,增长4.7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食品药品专项工作的增长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578.5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总计增加26.56万元,增长4.81%。主要原因增加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收入;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54.0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5.14万元,增长4.75%。主要原因增加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1.25万元,增长12.7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等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7万元,占9.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2.14万元,占87.12%;住房保障支出20.84万元,占3.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34.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378.4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17.0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化妆品事务: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7.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医疗器械事务: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8.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事务: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250%。主要原因是增加支付上年度第四季度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和农产品抽检工作经费。

9.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50%主要原因是由于基层执法装备建设还正在建设中。

10.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0.8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1.42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381.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0.74万元、津贴补贴93.01万元、奖金114.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7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90万元、奖励金0.11万元、住房公积金20.84万元等。
    公用经费79.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0.40万元、邮电费4.88万元、物业管理费1.40万元、差旅费0.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0.01万元、培训费0.55万元、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劳务费16.97万元、委托业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1.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1万元、其他交通费18.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43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24万元,完成预算83.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财经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37万元,占85.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7万元,占14.1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5辆、 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37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执法、抽样、举报投诉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37万元,下降10.75%。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修车和加油等审批程序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3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是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抽样和接待德阳市辖区各县、市区和乡镇相关干部人员参加应急演练工作。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3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

 

 

 

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表 

项目

2017年决算(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

0

公务接待费

1.8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1.37    

    其中:购置经费

     0   

          运行维护费

    11.3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96万元,比2016年增加9.01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变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智慧食药监”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和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92.4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8

存在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支出工作在机改后运转顺利,成效显著,但是有些工作还必须不断摸索和创新。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精准度还不够。受机构改革和职能的不断增加影响,工作计划较预算编制滞后,部分项目的预算编制不够精确,导致执行中的预算调整和执行后的资金结余;二是预算执行进度待加快。中央资金中政府采购项目较多,因采购程序复杂,耗时较长,导致预算执行还未达到财政的要求,少部分单位年终有资金结余。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精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政策标准,优化支出结构,加快工作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完善项目责任制。业务处室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项目实施,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争取达到财政要求。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3

目标管理(5分)

3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4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普宣传经费、执法服装采购、镇村社区信息员协管员经费)重点项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评价小组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二是资金预算与项目实施推进过程缺少连续性,存在脱节现象。下一步措施:一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完善相关绩效评价机制;二是定期组织绩效评价小组召开工作联系会,及时针对存在现象加以沟通。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4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4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4

合理性

5

4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3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2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35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89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费用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指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费用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运行:指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日常运转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科普宣传、基层乡村社区三级信息员和协管员考核工作经费等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化妆品事务支出:指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化妆品抽验、化妆品安全监管及专项整治、执法办案等方面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医疗器械事务支出:指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医疗器械抽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及专项整治、执法办案等方面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事务支出:指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安全抽验、食品安全监管及专项整治、执法办案等方面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指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经费、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及综合监管省级下达工作、食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央下达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及综合监管工作、中央下达食品专项整治综合监管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经费、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经费、省级下达食品药品执法装备能力建设工作、省级下达食品专项整治综合监管、中央下达食品监督抽验任务工作

1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食药局2017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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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