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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923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11-0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工商局
发布时间: 2018-11-05 来源:区工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德阳市罗江区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以下简称工质局)行政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制定和实施提高全区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按规定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工质局上下一心,团结奋进,真抓实干,创新破难,在忠诚履职中赢得了信任,在依法监管中服务了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就,“推进二次创业、再造一个罗江”作出积极贡献

1)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定力,围绕改革新要求和市场经济监管新任务,强化干部职工理想信念,进一步夯实政治基础保障和自身建设,为深化改革提供重要支撑。一是丰富机关党建形式,队伍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党代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始终把政治思想教育放在重要位置。二是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三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工质干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2)围绕商事登记改革,营造良好准入环境。从“一照一码+X”到简易退出机制,全方位、多角度服务商事登记。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今年2月,我局实施企业名称网上登记,突破了冠“省”“市”“区”三级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网上自助申报功能,顺利跨过了全程网上登记的第一道关卡。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X”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把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与企业统计证纳入营业执照中,达到让申请人少跑回头路的目的。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化民营经济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全区经济发展壮大、稳中有进。

3)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抓手,把消除隐患和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各项职责和措施全面到位。对重点设备、重点使用单位及主体责任落实、突出安全隐患消除等方面,相继开展了节日、汛期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检查。通过“电梯攻坚战”行动,多次协调市质监局、市特检所等部门对芙蓉溪苑小区电梯遗留问题有计划进行整改,目前17台电梯已全部通过定期检验,成功遏制因电梯问题引发的集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为全区的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4)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职能。一是加大产品质量监测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抽检,尤其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商品(产品)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延伸,形成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高压态势,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执法。依法对民间投资理财咨询类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对水、电、气、移动、电信等公用企业滥收费用、限制竞争等方面案件查处力度。持续开展“保护知名企业品牌知识产权”专项工作,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加大商标案件查处力度。三是加大对重点产品的风险监测力度,严格监控获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防范区域质量安全风险发生,在此基础上完成2018年全区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四是强化广告、合同监管。做好广告发布监管工作,促进罗江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围绕重点领域、消费投诉强化合同监管,合同违法行为整改率达100%,对不整改的坚决依法查处,调解合同纠纷案成功率达90%;强化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服务力度,及时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五是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建档、巡查、监管工作,组织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行政监管;按照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分类原则,确定检查重点,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和定期巡查工作。

5)强化消费维权。一是认真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抓好3.15”宣传活动。搞好消费教育培训。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适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消费提示和维权信息,及时通过消费提示、警示、简报等方式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报道消费维权动态,引导消费者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消费,共同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发挥消协各理事单位的联系协作机制,推动全维权工作,形成全社会宣传、教育、引导消费维权的合力。二是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消费投诉举报工作考核制度,通过检查、督促、考核等方式,确保12315123651235812331等投诉举报工作畅通、快捷和实效。增强申诉举报工作的贯彻力和执行力,提升申诉举报工作处理的效率。强化12315数据分析,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加强投诉处理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2018年,消协各分会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学习培训不少于二次。三是构建消费维权协同共治体系。按照“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诚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协同共治体系,狠抓“五进”维权网络建设,在扩大覆盖面和规范化建设上见成效,切实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源头,真正让消费者满意。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密切关注全社会的监督,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自觉保护消费者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企业的参与,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责,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半功倍。

6)扎实开展标准化工作,夯实经济发展基础。争取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立项,推动我区优势农业蜜柚杂柑、贵妃枣、青花椒、优质梨、稻菜轮作、水稻-油菜制种规模继续扩大,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提升有机农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发展水平,形成规模连片发展效应。力争实现标准化生产加工技术到户率达到85%,全区标准化生产覆盖面积达到95%

7)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做好生产、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同时,强化“工业强区”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区委、区政府“工业提升”战略。通过对四川玻纤、伊索电工、帛汉电子、迪弗电工等企业重点产品中开展标准对标,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与效益,推动“罗江造”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通过标准升级,引领和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培育一批本土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品牌。

8)开展“小个专”党(团)建工作,加快推进全区非公经济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双覆盖”。突出“小个专”的党(团)建工作为重点,在辖区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两新组织”党(团)支部810个。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共3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性质为政府机关),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2个。本次决算公开数据为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决算的汇总数据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工质局本年收入合计87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8.78万元,占97.36%;其他收入23万元,占2.64%。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49.21万元,增长6.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后人员经费增加、实行乡镇补贴和车改后公务用车补贴预算增加。

 

 

 

2017年工质局本年支出合计88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9万元,占88.19%;项目支出104.43万元,占11.81%。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81.96万元,增长10.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后人员经费增加、实行乡镇补贴和车改后公务用车补贴开支增加,有跨年度项目在本年度验收结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0.6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46.76万元,增长5.5%。增长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实行乡镇补贴和车改后公务用车补贴预算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6.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5.58万元,增长9.4%。增长原因是工资调标后人员开支增加,社保、公积金标准提高,专项工作开支增加。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6.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1.16万元,占8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2万元,占13.52%;医疗卫生支出23.33万元,占2.66%;住房保障支出33.37万元,占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

1)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555.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7.91万元,完成预算87.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尚未完成。

3)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支出决算数为53.86万元,完成预算1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任务增加,业务活动增加。

4)执法办案专项(项)支出决算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5)消费者权益保护(项)支出决算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6)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49.3万元,完成预算

100%;

7)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8.42万元,此项支出为上年结转的退休人员绩效目标奖,于本年发放。

2)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25.42万元,完成预算100%;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60.44万元,完成预算7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后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4.24万元,完成预算10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后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21.63万元,完成预算10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33.3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9.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3.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1.36万元、津贴补贴309.83万元、奖金13.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4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7万元、生活补助18.46万元、医疗费1.47万元、奖励金0.11万元、住房公积金58.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2万元。
  公用经费85.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9万元、印刷费4.96万元、咨询费0.5万元、水费0.36万元、电费5.4万元、邮电费6.04万元、差旅费0.04万元、维修(护)费7.48万元、会议费0.53万元、培训费1.01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劳务费1.9万元、工会经费13.02万元、福利费1.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万元、其他交通费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63万元,完成预算8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执法车辆减少,相应维护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16万元,占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7万元,占1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1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日常检查、消费投诉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1.39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执法车辆减少,相应维护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48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4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工商管理业务项目接待37批次,共1.3万元;质量技术监督及行政执法业务项目接待24批次,共1.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21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考核、检查、验收接待,业务工作交流及项目推进接待增加。

德阳市罗江区工质局2017“三公”经费表 

项目

2017年决算

(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

0

公务接待费

2.4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3.16

    其中:购置经费

0

          运行维护费

13.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工质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89万元,比2016年增加32.13万元,增长59.8%,增长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增加了公务用车补贴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工质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用车车辆保险。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工质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7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部门绩效目标任务的设立明确性有待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还需加强,二是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实施动态监控,中期及时开展评估,有的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较慢,三是制度、机制创新不够,人才培养机制欠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预算编制要结合绩效目标任务,联系往年的决算开支,增加预算编制准确性;二是对绩效目标动态监控,开展中期评估,进展较慢的目标任务要联系负责股室加快进度;三是创新机制,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实行内部差异化考核,激发职工干事激情和活力。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4

明确性(5分)

4

合理性(5分)

4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4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扎实开展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作

5

强化消费维权

5

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5

强化市场监管职能,加大产品质量监测力度,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执法

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3

人才培养(5分)

3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使用进度较慢;二是项目完成成本还有压缩空间,可持续效益还有提高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进度,提前规划安排资金分配计划,提高资金使用率;二是在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的前提下,对可节约的部分进行压缩,补充到项目需要使用其他开支。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3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4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4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10

社会效益(可选项)

10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8

公平效率(可选项)

8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93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得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指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执法办案专项:指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指认证认可业务活动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其他医疗保障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2.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质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相关附件: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