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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923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11-0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城乡综合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8-11-05 来源:区城乡综合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德阳市罗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主要职责为负责城区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管理维护及户外广告管理利用;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气象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县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一城四区”建设的总体目标,以深化绿色发展,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大力实施“134”+“1235”工程,全面提升城乡综合整治一体化水平,突出控违拆违治理、数字化城管建设、“七项”专项整治三个重点,落实干部能力提升、便民服务工程建设、城市“三化”、经营城市四项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共4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本次决算公开数据为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决算的汇总数据。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80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1.81万元,占49.2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1.01万元,占50.77%;其他收入0.81万元,占0.02%。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1203.98万元,增加31.6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政府基金预算拨款增加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8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65万元,占23.74%;项目支出2581.20万元,占76.26%。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803.65万元,增加23.7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城市照明、城市保洁、人员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20.6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66.99万元,增长33.89%。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820.60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966.99万元,增长33.89%,主要原因项目增加导致相应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8.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5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47.99万元,增长41.18%。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经费增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及垃圾分类处理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8.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10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45万元,占3.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62万元,占0.88%;节能环保支出195.00万元,占10.38%;城乡社区支出1573.45万元,占83.75%;住房保障支出26.21万元,占1.4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 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43.6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17.4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支出决算为19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69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4.23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决算为7.03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支出决算为108.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决算为505.83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为254.33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6.2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3.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4.48万元、津贴补贴107.26万元、奖金7.88万元、绩效工资166.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3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9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4.27万元、生活补助2.76万元、住房公积金43.3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5万元等。
  公用经费91.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7万元、印刷费0.64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36万元、电费1.20万元、邮电费9.73万元、差旅费25.74万元、维修(护)费0.49万元、培训费3.21万元、公务接待费2.16万元、劳务费9.32万元、委托业务费0.85万元、工会经费7.36万元、福利费6.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1万元、其他交通费5.36万元、专用材料费0.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2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11万元,完成预算99.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及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95万元,占9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6万元,占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9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执法执勤车辆及公务用车车辆等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减少8.49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加强对执法执勤车辆的管理,减少所需的燃油费及维修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35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同济大学调研垃圾分类处理、省村镇中心指导农村垃圾生活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德阳电视台采访我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金堂县城管局考察学习垃圾分类工作、安州区学习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人民日报记者采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新模式、蒲江县城乡环境治理领导小组考察我区垃圾分类、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政府考察垃圾分类处理、四川大学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教授到我区开展生活垃圾和资源化利用专题研讨、德阳市执法局对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督查、简阳城管局考察垃圾分类处理、绵竹市城管局考察垃圾分类处理、峨边县城管局考察垃圾分类处理等及其他市、县到我区学习垃圾生活分类处理的生活费用支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8万元,下降27.03%。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罗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2017三公经费表 

项目

2017年决算

(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

0

公务接待费

2.1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2.95

    其中:购置经费

        

          运行维护费

      22.9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931.0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城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31万元,比2016年增加22.29万元,增长32.29%,主要原因为年初公用经费预算目标提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城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所需采购的电脑及桌椅等。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城管局共有车辆2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7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5个,涉及财政资金3016.9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2分。2017年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局上下齐心,全面完成了年初绩效工作目标。2017年,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向好。入选全国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人民日报刊登《垃圾分类一小步 农村文明一大步 清洁我们的村庄四川首创罗江模式》专题报道我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善“罗江模式”基础设施建设、保洁员培训、建立卫生评比体系、“四好”村创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等为重点,完成新建挡墙式环卫设施300余口,公路沿线小型垃圾池100余口,配发户分类垃圾桶600余套。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150余次,清理卫生死角1000余处。持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得到有效治理。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对城区11座社会公厕进行升级改造,纳入环卫所统一管护并免费开放。脱贫攻坚见实效,帮助贫困户办实事90余件,组织环境卫生整治50余次,宣讲政策法规、环境治理培训等20余场,对口帮扶的新盛镇东岳村和天鹅村的28户(60人)2017年脱贫户全部脱贫。城管执法更有力度。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9起,持续开展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等“五乱”集中整治,规范流动摊点770余个,清理占道经营5100余处,规范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4900余辆,清除“牛皮癣”广告1100余处,保持良好市容秩序。开展乱搭乱建、违章搭建专项整治,坚决杜绝新增违建,依法拆除30余处违法建设,制止50余处搭建彩钢棚等临时建设。2017年,“四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建设成效显著。提升城市绿化、美化值,配合城区提档升级工作,做好城区树木栽、移植,定期做好草坪、绿化带修剪,合理布置鲜花景观,绿化、美化城市环境。维护城市亮化率,建立夜景光亮工程管理和维护的长效机制,管好、用好夜景光亮工程,让罗江夜景“亮起来、美起来”,路灯亮灯率达98%以上。加强城区清扫保洁力度,在城区金雁路、潺亭水城的餐饮行业、新盛镇金铃村、慧觉镇富荣村及场镇试点生活垃圾定时收集,在万安镇芒江村等15个村开展农村垃圾和资源化利用分类试点工作,在翰林二期C区建立废旧物品回收机制,我区生活垃圾处理初步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存在的问题:一是年初预算不完整。由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经费预算不足,年中追加整治经费导致年末部门决算数据与部门预算下达数差额较大,二是财政拨款支出与财政拨款收入不同步,存在结转下年支出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做细、做实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项财政资金的功能,预算尤其重要。预算下达后,按“统一管理、分级审批、预算控制、统一支付”原则,进一步强化支出计划性,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拨付要手续齐全程序合规资金使用要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年初预算数尽量做到精细化,测算准确,与实际发生数误差不要太大。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4

明确性(5分)

4

合理性(5分)

4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4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1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1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1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9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4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3

人才培养(5分)

3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城市照明电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根据罗财预[2017]1号文件,2017年区财政预算批复我单位城市照明专项资金340.08万元,预算追加40万元,共计380.08万元用于全城2552盏路灯亮化设施的运行,该项目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该项目为2017年全年罗江城区夜间照明、美化城市夜景等公共照明设施电费支出。该项目各项费用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17年正常维护的2552盏路灯公共部分亮化设施,保障城区道路照明及公共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方便市民夜间出行,美化、亮化城市。保持路灯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主干道亮灯率达98%以上。实施进度计划为每月向纹江供电公司、供电局、调元供电所按实报电费支出,通过财政专项资金转出。通过项目的实施落实,为罗江市民的夜间出行提供了便利、保障了城市夜间交通,维持城市治安,美化了城市夜景,提升了城市品位,路灯运行状况良好,总体评价好。得分为8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推动,城市照明设施不断增加,城区管辖范围不断扩增,城市照明预算费用会增加,二是存在路灯老旧问题,不节能,造成了一定程度资源和财政资金的浪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推动城区路灯节能、智能控制改造项目,实现节约电力资源,建设生态绿色城市的长远目标。二是加强路灯管理维护的及时性。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德阳市罗江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城市照明电费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4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4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4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3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2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4

完成质量

5

4

完成时效

5

4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5

社会效益(可选项)

8

生态效益(可选项)

6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5

公平效率(可选项)

4

使用效率(可选项)

5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84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胡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上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胡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环境卫生:反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共设施: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环境卫生: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城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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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