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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919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11-0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18-11-05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以及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行业管理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科学规划,构建城市框架已经完成《职教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送审稿,《城南、河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白马关景区详细规划》、《罗江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罗江县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加快编制;同时,督促白马关镇、御营镇完成《白马关镇凤雏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御营镇响石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

2、建好工程,提升城市品质。为加快项目推动,我们全面推行“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方法,每个项目明确了具体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目前,景乐路(五岔路至县政府)、纹江路等10个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姚家林及西街口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黎明北路)、宁安街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罗蟠大道)等13个项目正按照进度加快推进,将于年底前完工;泉水社区城边村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东西街)、罗江县城市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金雁北路、围城北路)等13个项目正在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将于近期开工建设。工程建设进一步美化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3、完善机制,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加强了租金征收管理,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保障房指标任务,有序地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4、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做好房地产业风险防控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积极执行国家关于房地产的调控政策。

5、是加强建筑业市场监管,促进建筑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部门概况

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个,其中行政单位1是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单位1个是罗江县建设监察大队,三个事业单位分别为罗江县房地产管理所、罗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罗江县房地产交易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本年收入合计2368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58.23万元,占99.90%;其他收入23.62万元,占0.1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减少2176.98万元,下降8.4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017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本年支出合计2001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99万元,占2.28%;项目支出19563.71万元,占97.72%;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减少1783.37万元,下降8.1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2055.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744.56万元,下降21.43%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减年初部分专项指标结余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39.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6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565.4万元,上升20.40%。主要原因是地方债券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39.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0%;教育支出0.96万元,占0.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3万元,占0.31%;医疗卫生支出14.07万元,占0.09%;节能环保支出992.63万元,占6.56%;城乡社区支出4088.34万元,占27.00%;农林水支出500.00万元占3.30%;住房保障支出9496.51万元,占62.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8.94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3.35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3.47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9.49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2017年决算数为992.6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100.65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301.49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2016年决算数为8.56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24.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00%,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划编制项目到2017年年底仍在进行中,尚未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405万元,完成预算43.74%,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债券资金项目到2017年年底仍在进行中,尚未支出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017年决算数为47.6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9496.51万元,完成预算65.89%,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到2017年年底仍在进行中,尚未支出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2017年决算数为353.55万元,完成预算70.41%,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到2017年年底仍在进行中,尚未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2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5.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9.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6.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37万元,完成预算7.7万元的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区相关要求,简化接待工作;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使得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25万元,占9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3万元,占1.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建设监察执法、建筑工地安全及工程质量管理、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监管、人防设施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管理,抢险救灾等工作的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0.05万元,下降0.79%。主要原因是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减少车辆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调研、检查、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6人,共计支出0.1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棚改立项争取资金餐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07万元,增长116.67%,但绝对值仍很小。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基数低,二是严控管理。

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三公”经费表 

项目

2017年决算

(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

0.1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25

    其中:购置经费

        

          运行维护费

      6.2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56.1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3万元,比2016年减少120.21万元,下降90.2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450万元,覆盖率达到2.97%。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开展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资产信息化管理,二是强化内控力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社会满意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4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周家坝污水处理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100

(说明部门对下属单位或重点项目开展自评的总体情况、得分、总体绩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请各部门选择开展自评的下属单位或一至两个重点项目进行说明。得分情况请于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中填列)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污水处置运行费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20

生态效益(可选项)

10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10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附件: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指反映人防办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指各部门安排用于培训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抚恤-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金。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购买医疗保险单位支出

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事业人员购买医疗保险单位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污染减排专项支出:反映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除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外的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反映各类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和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反映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反映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住建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相关附件: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