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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1-041168
文  号:德市罗府办发〔2021〕66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1-09-01 来源:罗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白马关景区、职教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德阳市罗江区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一届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9日

德阳市罗江区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交通强国建设重要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区公路管理体制,切实提升公路管理水平,有效巩固建设成果全面推进公路建设、管养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70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川交函〔2019729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德府办字〔20206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建设美丽罗江总目标,构建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公路管理体制,健全公路管养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建养并重、外通内连、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交通发展新格局,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公路路长制,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基本建立覆盖、乡、村三级的路长制组织体系,全面覆盖辖区内国、省、县、乡、村道。在2022年建立健全公路路长制长效工作机制,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公路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常态化开展路长工作,确保公路日常养护到位,路产保护到位,安全防护到位,广大群众对公路交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组织形式

成立德阳市罗江区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总路长区长担任,路长由副区长担任,乡路长由各镇镇长、副镇长以及总路长办公室成员担任,村路长由公路所经村社区主任担任(由各镇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统筹安排)

区人民政府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交通局设立总路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区委宣传部、区委目标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罗江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镇镇长为成员;各镇设立乡级路长办公室,可与现交管站(办)合署办公,主任由各镇镇长担任。

四、工作职责

(一)总路长:全区公路建管养运等工作的总负责人。统筹决定全区路长制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决议、重要规划部署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路长制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公路建管养运资金的筹措,协调解决路长制管理工作推进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县、乡路长及相关成员部门的考评结论,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问责。

(二)县级路长:对辖区内国、省、县道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总责任。协调解决责任道路资金、用地等问题,定期上路巡查,对责任公路工程建设、养护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乡级路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三)级路长:辖区内乡道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养等资金;做好辖区内乡道的养护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协调和处理;负责辖区内乡道公路沿线的征地拆迁、杆管线埋设、房屋建设等涉路施工等事项;积极开展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督导、考评农村公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负责村级路长履职考核积极配合上级路长开展国、省、县道相关事宜。

(四)村级路长: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和路域环境整治负直接责任。负责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及路产路权保护等工作的开展协助上级路长和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工作

(五)总路长办公室:作为全区路长制管理的日常机构,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总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原则上每年应组织召开不少于2次办公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普通公路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重点任务,督办落实总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组织考核并向总路长提出考核建议,按程序审定后公布考核结果;定期向总路长汇报有关工作。

(六)乡级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执行总路长办公室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原则上每年应组织召开不少于四次办公会议,统筹协调辖区范围内公路重大事项,督办落实总路长办公室确定的工作事项,组织对乡道路长和村道路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向总路长办公室提出考核建议。

(七)总路长办公室各成员部门(单位)职责

1.委宣传部:指导相关部门做好路长制宣传工作,营造爱路护路良好氛围。

2.区委目标办负责将路长制管理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管理体系,会同总路长办公室分解下达路长制专项工作目标,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确保路长制有效推进。

3.区发改负责对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按照省发改委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德阳市罗江区强化项目建设履职和追责管理办法修订规定,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强公路建设、养护等项目立项工作指导,以及各类政策资源的争取。

4.区经信局:负责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杆管线单位(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电力、广电、自来水、天然气等)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规范架设埋设杆管线,应满足净空高度、埋置深度、改扩建空间预留等方面的要求,并事先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批,按规定缴费后实施公益事业经申请可减免或部分减免

5.区财政局:负责研究路长制相关人员、养护管理、环境治理等资金支持政策,落实路长制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安排;指导公路建设、养护环境治理的资金筹集和监管。

6.公安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联合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路面治超工作,发现交通事故造成路产损坏的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

7.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公路沿线用地范围外侧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指导、协助公路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加强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非法采矿、乱采滥挖、堆渣及涉路违法建筑的联合查处工作,严格控制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和村民建房用地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沿公路两侧的造林绿化,配合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8.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公路沿线农村住房建设,完善农房建设有关标准和规范,指导做好农房建设修建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管。

9.区交通局:负责国、省、县道日常管护积极和相关部门协同加强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等行为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协调相关单位、镇(街道)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段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公路的新建和提升改造,指导督促各镇做好公路建设(维修)项目、日常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

10.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指导各镇、村积极开展城乡综合环境治理工作,督促、指导镇严格落实所辖道路保洁及绿化任务,并做好监督考核。

11.区农业农村负责配合交通公路管理机构加大对农业机械车辆设备擅自行驶并损坏公路行为的查处力度,劝阻在公路上打谷晒粮、侵占开挖培土路肩等行为,抓好公路沿线秸秆禁烧工作。

12.区应急局:负责公路建管养运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抢险救援工作。

13.区水局:负责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对公路桥梁、涵洞范围内的河道挖沙、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桥梁、涵洞及防护设施安全行为的进行整治。

14.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公路沿线涉及许可审批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清理取缔马路市场等非法集贸市场占用公路行为

15.区行政审批局:指导、协助公路建设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

16.罗江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监督公路沿线工业、企业、养殖业、生活污水乱排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协调做好环境净化、美化、绿化、亮化等。

17.各镇: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做好属地乡道、村道建管养工作以及相关经费的筹措,负责所辖区域内乡道、村道和产业路的日常养护管理、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救援抢险等工作,配合做好国、省、县道相关工作

五、基本制度

(一)办公会议制度总路长办公室原则上每半年组织召开1次办公会议,乡级路长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应组织召开1次办公会议,协调解决公路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重点任务,督促各项工作开展。

(二)道路巡查制度各级路长应安排人员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其中,国、省、每月不少于1次,乡道每月不少于2次,村道每月不少于4次,在汛期、恶劣天气等期间应加大巡查频率,保障道路正常通行。

(三)督查考核制度按照考核制度,乡级路长办公室每半年对路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总路长办公室每年对各级路长、相关部门(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导→通报管理流程。

(一)巡查:各级路长及路长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加大巡查频率。

(二)处置: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总路长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各镇、村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处置本行业、辖区内的各类问题。对道路违章污染和违建等涉法案件以及其它需要协调的事项,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处理,或报送总路长办公室协调处理

(三)督导:问题交办到责任部门(单位)后,路长办公室对问题整治情况适时开展督导,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通报:总路长办公室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工作考核依据。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公路交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公路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是乡村振兴坚定支撑,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增强主人翁意识,根据责任范围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责任明确到位,工作落实到人,并落实专人负责联络与日常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全区各条公路有人管、有人养、养到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夯实基础。将总路长办公室、相关县级部门和各镇路长制工作运行经费,公路建设和日常养护管理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逐步加大公路养护、改扩建和项目配套等资金投入,保障因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安全生产要求提高等日益增加的养护需求。

(三)强化协同配合,扎实推进。各部门、乡镇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强化协同配合共同构建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形象。在主要公路节点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管理保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网站、掌上罗江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政府形象

(五)强化监督检查,压实责任。路长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推动路长制工作不断完善,要把路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对各责任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确保路长制工作长效推进。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