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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德阳市罗江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510626-2021-040894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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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9-03 来源:罗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99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川交函〔2019〕729文件精神和“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复核反馈意见要求我区需制定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制度,区交通运输合实际,制定了《德阳市罗江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形式、工作职责、基本制度、管理流程、保障措施等7个板块,其中组织形式、工作职责、基本制度、管理流程是核心内容。

(一)组织形式。主要是建立“区、镇、村”三级路长责任体系,设立总路长、县道路长、乡道路长、路长,其中:总路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县道路长由副区长担任,乡道路长由各镇镇长、副镇长以及总路长办公室成员担任,村路长由辖区所经村社区主任担任。

区人民政府在区交通局设立总路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等16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镇长为成员,并成立“罗江区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方案附件1);各镇设立乡级路长办公室,可与现交管站(办)合署办公,主任由各镇镇长担任;各村设立村级路长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主要对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各级路长、路长办、总路长办成员部门(单位)职责予以明确,对县、乡道进行责任分工(方案附件2,村道路长由各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分工。

(三)基本制度。建立了总路长办公会议制度、道路巡查制度、督查考核制度,明确了总路长办公室原则上半年召开1次会议,乡级路长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县、乡道路长和路长办公室成员每月不少于1次道路巡查,村道路长每月不少于4次道路巡查。同时,制定了路长制管理标准工作考核标准(方案附件3、4

(四)管理流程。明确了路长制“巡查→处置→督导→通报”的管理流程。强调要定期开展上路巡查,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各镇、村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协调处置发现的问题总路长交办的事项,路长办公室适时开展督导,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