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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德阳市罗江区工业用地“标准地” 供应管理办法》
索  引  号: 510626-2023-005677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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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1-10 来源:罗江区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政策文件: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工业用地“标准地” 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罗江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德阳市罗江区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工业标准地供应管理办法》),为便于准确理解,在实际工作中更好运用,现就《工业标准地供应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21〕11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1〕32号)等文件精神,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了《工业标准地供应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工业标准地供应管理办法》共包含个方面内容。

总则。制定依据、概念界定、标准地出让后的监管体系等内容。

(二)标准与要求。明确政府按照“3+x指标体系制定出让标准,带标准出让土地。开工和竣工时限。

1.“3”即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开发强度。

2.“x”即单位能单位排放标准、安全生产管控指标、科研技术等其他控制性指标

(三)管理流程出让前准备、按标净地出让审批服务按标施建对标核验等内容。

法律责任。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工业用地“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实现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全流程协同监管,确保项目按合同约定、承诺事项和相关规定建设、投产和运营。

)附则。主要包括解释权限、施行时间、有效期限。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