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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3-002062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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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01 来源:罗江区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德阳市罗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在高质量发展中开启罗江现代化新征程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分为把握总体要求、明确总体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通知》强调,五经普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各镇、经开区、白马关景区、科教新区、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扎实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区级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共享、通力协作,各部门要设立普查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全面参与五经普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要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工作专班,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二要强化质量管理,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三要创新普查方式,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建立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五经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五要加强成果应用,充分开发和应用普查资料,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党政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文件链接: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