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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 督导评估工作规程》《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评估细则(县级 、学校)》的通知

索  引  号:510626-2023-012076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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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9-27 来源: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99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

为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范程序、严格标准,提高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引导各地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国教督办函〔201930号)等规定,制定了《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工作规程》《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评估细则(县级、学校)》,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工作规程》.docx

2.《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评估细则(县级、学校)》.docx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825

责任编辑:区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