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殡仪馆:
为进一步加强殡仪服务收费管理,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等规定,按照2024年7月29日德阳市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现将你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规范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基本服务。共四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服务标准。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收费标准仍按原《四川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1〕77号)执行,遗体存放(含冷藏)收费标准参照《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阳市民政局关于严格规范德阳市殡仪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德市发改价管〔2024〕60号)执行,具体详见附件1。
二、延伸服务。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自主选择的个性化殡仪服务项目,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项目及最高限价详见附件2。
三、殡葬用品及其他服务。殡仪馆销售的骨灰盒、花圈、寿衣、鲜花、纸棺等殡葬用品实行市场调节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具体项目和价格标准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后执行。提供乐队、租车、特殊仪式、布置告别厅等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区殡仪馆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后执行。
四、严格价格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必须由丧属自主选择。殡仪馆须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项目的服务内涵、收费标准以及12315举报电话等内容,实行明码标价。
五、建立健全优惠制度。要建立中低收入群众等特殊群体的殡仪费用优惠政策,可根据实际制定“套餐式”服务,“套餐式”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要满足中低收入群众基本殡仪需求,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后执行。
六、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0日起执行,原《罗江县物价局关于对县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罗价发〔2010〕01号)同时废止。执行期间若政策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德阳市罗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2.德阳市罗江区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及最高限价
附件2. 德阳市罗江区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及最高限价docx.docx
责任编辑:区发改局价格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