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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索  引  号: 510626-2022-016128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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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5-17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农法发〔2021〕11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川农发〔2021〕144号)、《德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农〔2021〕156号)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把握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和德阳市委第九次、罗江区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以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升普法工作精准性为着力点,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我市农业农村普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增强,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能力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依法助推乡村振兴不断走新走实,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乡村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逐渐形成。

(三) 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针对不同的法治需求,因地制宜、下沉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用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普法,把保障人民主体地位、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贯穿普法全过程,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坚持统筹推进。围绕“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罗江的总体布局,深入开展针对性、靶向性普法,以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4.坚持问题导向。把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普法重点,着力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解决普法针对性不够、实效性不强、创新性不足等问题,补齐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短板弱项,更好地服务乡村治理、乡村建设。

5.坚持普治并举。将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将普法与立法、执法一体化推进,将普法融入依法治农、依法兴农全过程,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筑牢乡村振兴法治基石。

二、明确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农业干部培训班重点课程,作为农业农村部门干部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通过媒体报道、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充分发挥农业农村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国家公职人员恪守宪法原则。组织宪法学专家以生动形式解读宪法实施案例,推进宪法文本走进群众生活。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聚焦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方面,阐释好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推动民法典融入百姓生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和平安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等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干部群众自觉尊崇信仰法治和遵守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

当前,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辅导解读、知识竞赛等活动,带动基层群众广泛学习,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有效引导、促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五)深入学习宣传农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法、反食品浪费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干部群众树牢粮食安全意识。围绕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大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畜牧法、渔业法、长江保护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安全生产法和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法律法规,为规范农业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和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围绕强化农业保护发展,大力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科技教育、农业金融保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展战略相关等法律法规,为促进农业质量效益提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乡村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工作,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党组织提升等法律法规,不断筑牢乡村社会稳定基础。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宣传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村庄规划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人才振兴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律体系,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围绕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着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仲裁、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强化农村矛盾纠纷化解的法治底线,有效调动农民群众依法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的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一)强化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班子会议会前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制度,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学法用法工作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的意见》(川农领办〔 2021〕64号)要求,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公务员知识更新学法、年度学法考试旁听庭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行动,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专业素养。

)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治教育。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利用法治教育基地,加强对各类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强化农民群众法治教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激发农民群众学法用法自觉性。聚焦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和农业特色产品推介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农贸会、庙会、各类集市等,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农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 等送法下乡活动,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四、创新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举措

(一)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过程中,注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及时向社会进行专业解读和广泛宣传。对新法新规进行宣传解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把向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普法融入监督检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二)把普法融入日常服务管理。在办公场所或者行业网站主动公开与本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等公共服务过程中,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其合法生产经营。在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推行说理式普法,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强以案普法和示范引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及时推送关系群众生产生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农业行政执法、行业监督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的典型案例,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针对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法律问题,编写普法案例、录制普法微视频,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注重培育、选树、宣传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普法工作成果交流,开阔工作视野、拓展工作思路。积极争创全国、全省、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年度法治人物,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征集评选活动和表彰大会,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加快法治文化培育。创新法治文化培育宣传方式。积极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农业农村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引导群众形成遵规守则良好风尚。

(五)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在传统普法方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开展精准普法、智慧普法。加大利用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打造“报、网、端、微、屏” 一体化推进的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大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应用,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扎实开展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一)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组织有针对性的学法用法培训,探索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操作的学法用法模式,构建推动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工作机制。到2025年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每个行政村。

(二)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普法活动。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在节日期间,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重点,组织特色主题普法活动,推动法律法规进基层、进乡村。

(三)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及涉农法律法规,推动宪法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入农民群众,增强农民群众对宪法法律的情感认同和守法用法意识。

(四)开展宅基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使广大群众积极拥护并自觉参与管理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好建房与合理集约用地的关系。

(五)全力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强化舆论引导,扩大政策知晓面,确保家喻户晓、入心入脑。要加强渔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确保落实“禁渔令”有力量、有手段、管得住。要积极谋划渔业发展,立足长远,做好总体布局,因地制宜做好渔业发展规划,确保渔业健康发展,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持久战。

)征集发布“三农”领域法治案例。积极参与“四川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每年征集发布一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安全、农业执法和农村学法用法等有影响力、有震慑力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法治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讲述农村学法用法故事。鼓励采用快板、相声、小品、戏剧、演讲等各种形式,讲述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学法用法故事,评选优秀故事、编印故事汇编、推广故事短视频,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

)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长廊、农家书屋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适宜学法普法场所,以及农业科教云平台、崇农云讲堂等农业农村法律网络培训平台,建好一批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学法用法。

六、保障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研究制定落实本规划的方案举措,明确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积极构建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普法工作长效机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普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有效整合资源,形成法治机构与业务机构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加强普法骨干培训,积极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不断提高普法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开展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强化检查评估结果运用。加大推动行业相关媒体主动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利用“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等重要节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落实经费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原则,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把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搭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平台,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对普法经费投入支出的监督管理,最大程度发挥资金效益。

七、工作步骤和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2022年1月底前,制定罗江区农业农村“八五”普法规划。各镇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农业农村“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开展相关工作。各镇制定的“八五”普法规划2月底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2月至2025年6月)。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年底对当年工作进行总结。组织实施各项检查,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24年上半年,迎接省级中期督导检查评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7月至12月)。做好2025年度各项普法工作,并完成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附件:乡村振兴学法用法清单附件:学法清单.docx

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2322

责任编辑: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