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养老服务机构投资指南
一、投资环境简介
罗江历史悠久,西晋时期设置万安县,唐天宝元年(742年)改名罗江县。1959年3月,国务院批准撤销罗江县建制并入德阳县。1983年8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德阳市,德阳县隶属于德阳市。1984年9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德阳县建制,设立德阳市市中区。1996年8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德阳市市中区建制,分置德阳市旌阳区和罗江县。2017年7月,国务院批准撤县罗江县,设立德阳市罗江区。罗江区位于德阳市东北部,东邻中江县,南靠旌阳区,西邻绵竹市,北毗绵阳市涪城区,隶属德阳市。幅员面积447.88平方千米,户籍人口24.35万人、常住人口23.1万人,共辖7个镇。2019年,全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41.8亿元,二、三产业比重为85.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45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32元。
二、申请条件
(一)举办人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有符合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四)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五)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三、办理程序
(一)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自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之日起,罗江区民政局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实行备案管理制。尚未完成审批的,应当终止审批并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已经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且在有效期的仍然有效,设立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作废,不再换发许可证。
(二)法人登记工作
1.设立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举办者设立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依法向罗江区行政审批局申请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对批准成立登记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体制。罗江区行政审批局履行登记管理机关具体职责,罗江区民政局履行业务主管单位具体职责。
2.设立民办经营性养老机构。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举办者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依法向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对批准成立登记的民办经营性养老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体制。罗江区市场监管局履行登记管理机关具体职责,罗江区民政局履行业务主管单位具体职责。罗江区民政局与区市场监管局通过信息推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对接,及时掌握养老机构企业法人登记信息。
(三)备案登记工作
1.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须到罗江区民政局进行备案(备案材料内容详见附件)。
2.罗江区民政局在接待举办者政策咨询时将告知其备案要求,提供备案材料样张、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以及网上下载渠道,引导做好备案相关工作。
3.举办者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材料。罗江区民政局统一接收举办者提交的备案材料,对于材料不全的举办者告知其补全材料后备案,对材料齐全者的及时提供备案回执,并告知养老机构运营基本条件、罗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监管制度等。
4.养老机构备案登记将作为其享受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对于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进行备案登记的养老机构,将不列入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支持范围。
四、联系方式
(一)法人登记工作联系电话
德阳市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
(0838)3121316
德阳市罗江区行政审批局营业执照审批:
(0838)3121260
德阳市罗江区行政审批局食品经营许可证:
(0838)3200315
(二)备案登记工作联系电话
德阳市罗江区民政局社会福利股:(0838)3121123
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管食品流通股:(0838)3128363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德阳罗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四)投诉电话
德阳市罗江区为民服务热线:(0838)12345
德阳市罗江区民政局:(0838)3121953
附件: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3.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4.备案承诺书
5.备案公示书(样式)
6.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流程图
7.德阳市罗江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2020版)
附件1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民政局: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设置一所养老机构,该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如下:
1. 名称:
2. 地址:
3. 法人登记机关:
4. 法人登记号码:
5.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6. 公民身份号码:
7. 服务范围:
8. 服务场所性质:(自有/租赁)
9. 养老床位数量:
10. 服务设施面积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11.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2. 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13.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14. 环评报告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15. 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16. 开设食堂等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请予以备案。
备案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养老机构): 编号:
年 月 日报我局的《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收到并已备案,备案项目如下:
名称:
地址:
民政部门(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要求向民政部门备案,接受民政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规定等开展服务活动。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如下:
1.养老机构设施应当符合如下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养老服务应当符合如下现行的国家和本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
3.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符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4.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现行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符合《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内设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国卫办医发〔2014〕57号)、《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30号)等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4
备案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如实填报备案信息,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后续重大事项变更信息。
承诺已了解养老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承诺设置的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载明的要求。
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安全规范、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养老服务,不以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欺老虐老、不正当关联交易、非法集资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
承诺不利用养老机构的设施场地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不改变机构的养老服务性质。
承诺主动接受并配合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案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备案公示书(样式)
德阳
市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信息公示
备案号:DYYLFW5106032019001(编号规则:DYYLFW,德阳养老服务简称,510603,行政区划代码,2019,年度,001,顺序码)
名 称:
地 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备案范围:
养老服务备案管理要求
1、遵纪守法经营,尊老爱老敬老
2、强化标准规范,提升服务质量
3、坚持诚实守信,维护行业信誉
4、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严禁欺诈作假,严惩欺老虐老
附件7:德阳市罗江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2020版).xlsx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