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长者专区
适老版
智能问答
旧版

长者专区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主动公开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2019年区级部门预算 / 部门(单位)预算 / 正文

德阳市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510626-2021-029011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19-03-01 来源: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99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德阳市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人社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度,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综合管理。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

4、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服务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及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的相关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工作。

8、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10、负责协调和综合管理农民工工作。

11、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12、负责劳动关系行政管理工作。

13、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用工。

14、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5、承办省、市。区级人民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社局2019年重点工作。

1.实施机构人事体制改革:配合实施全区人事体制改革,完成全区机构改革人员划转、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能划转、医保局职能划转、军转干划转退役军人服务部及公务员管理职能划转等改革。

2.实施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改革。深入推进人社服务侧改革,配备窗口设施设备(高拍仪、书写板、条码枪、标签打印机自助一体机)6台套,培养具备综合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17名,于2019年上半年全面实施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实现社保业务由原多窗口办结为“一窗受理、一次办结”。

3.实施培训方式改革。以市场需要、单位需求、群众期盼为导向,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技能提升为重点,探索新市民夜校、整建制购买项目制培训、订单式培训、校企合作等培训模式,着力改进职业培训方式,提高职业培训针对性、可及性和实效性。2019年拟开展各类职业培训1800人。

4.推进就业促进行动。一是开展创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区争创活动。进一步摸清全区创业就业底数,在产业发展黄金10条的基础上出台返乡下乡创业政策措施,实施乡村振兴创业就业“三乡”工程,打造5个创业示范带、建立10个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评定100名创业示范户,形成创业集聚、辐射效应,积极争创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二是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做实“职通罗江”指尖求职招聘平台,畅通就业岗位信息对接渠道;升级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推行“一月一招聘”,以“早春行动”“仲夏行动”“金秋行动”“暖冬行动”为载体,将招聘活动常态化,做到招聘活动月月有主题、季季有特色。三是丰富创业活动。结合农产品推销活动,大力开展创业大赛、创业风云人物展等创新创业活动,提升我区农产品知名度,助力乡村振兴和民营企业发展。

5.推进社保筑基行动。继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和完善社保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现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2019年各项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达97%;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落实到位并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水平与社会经济同步增长;清理、比对信息数据,实现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全覆盖,确保我区所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

6.推进人才引领行动。一是实施高层次人才聚集计划。通过开展高校人才招聘活动周、考核招聘等方式引进区内紧缺人才200名;突出企业主体,引导企业大力引进高层次经营管理、技术技能人才50,服务“一主两辅”主导产业;积极申报2019德阳市领军人才、博士后服务站等人才30名。二是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出台技能人才发展政策,推动企业引进培养技能人才积极性;以“罗江工匠”示范引领,加强技能人才发现、培养和作用发挥;抓好订单式培训,培养企业可用的技能人才;抓好德阳英才的选拔和评选,力争培育德阳首席技师1名、德阳青年工匠拔尖人才2名。三是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构建以职业标准与岗位要求、职业能力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紧密结合的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鼓励企业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人才实施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调动人才作用发挥。四是创新人才服务管理新模式。在经开区及双创中心设立人力资源服务站,开展社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人事人才等一站式服务;引进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探索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企业提供人事人才招聘,人事管理,举办技术研讨、创新创业人才沙龙等服务;做实“人才秘书”,为领军人才开辟人才项目申报、政策争取、配偶子女就业入学、生病住院慰问等绿色服务通道。

7.推进和谐构建行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动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推进仲裁办案场所标准化建设达省标,提升办案效能。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培训4期,实现乡镇和企业全覆盖;开展企业大走访,现场帮助企业解难题,督促企业依法行事、依法用工,减少劳资纠纷;牵头各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做实“六个百分百”。

8.推进服务提升行动。一是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拓展经办模式,推行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扩大社保卡应用,全面推行社银合作,深入推行透明服务、标准服务、信息服务、人性服务、简便服务、高效服务、定制服务、综合服务(八化服务);二是深入推进人社平台标准化建设。按照“六个统一”“八个标配”高标准、严要求打造62个村(社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村级服务站实体大厅经办能力,下沉人社公共服务事项,促进人社公共服务“就近办”。

9.推进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技能提升、产业吸纳、创业引领、岗位对接、公益兜底、居家就业”六轮驱动就业引领脱贫,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认真落实好社会保险扶贫政策,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社会保险,助力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10推进党建引领行动。以人社“干部大讲堂”为平台,以专题教育为抓手,抓实抓深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四项教育”,树牢“四个意识”,持续推进正风肃纪,锻造优良作风,开展全员培训、以考促学、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学习心得分享等活动,培养“政策通、业务精、服务准”的全能型人社干部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3个。主要包括:罗江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罗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罗江区社会保险局、罗江区医疗保障局、四川玻纤工业技工学校、罗江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罗江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罗江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人社局总编制81名,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2人,参公管理编制2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0人。在职人员总数63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工勤人员0人,参公管理人员18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37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人员4人。本次公开数据包括所有下属二级单位数据。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人社局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1.9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84.48万元,主要是随在编人员人数增加、工资标准增加人员基本支出有所增加,人员绩效考核标准有所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标准有所增加;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6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84.48万元,主要是随在编人员人数增加、工资标准增加人员基本支出有所增加,人员绩效考核标准有所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标准有所增加。人社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941.9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941.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1.9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94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2万元,占85.59%;项目支出135.75万元,占14.4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41.95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4.48万元,主要是因为随在编人员人数增加、工资标准增加人员基本支出有所增加,人员绩效考核标准有所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标准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1.9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59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5.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人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1.9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84.48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人数增加、工资标准增加人员基本支出有所增加,人员绩效考核标准有所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标准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09万元,占34.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59万元,占57.18%  卫生健康支出支出25.59万元,占2.72%;住房保障支出56.68万元,占6.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264.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事业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321.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单位业务工作经费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8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4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4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工作所需业务经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关系和维权:2019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标准化建设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19年预算数为57.7万元,其中:移交代管人员生活补助及劳模津贴35.9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管理中心移交代管人员(630人员、原稻麦原种场托管人员、“二招”人员、遗属)生活补助、抚恤金、离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劳模津贴支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21.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所需业务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67.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按财政预算口径计算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6.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按财政预算口径计算的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6.5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补助及体检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按财政预算口径计算的工伤及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10.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按财政预算口径计算的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13.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按财政预算口径计算的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按财政预算口径计算的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56.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按财政预算口径计算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5.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80.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增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2018年均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9.09%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务用车改革,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是20182019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人社局及下属机关9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0.5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6.79万元,增84%。主要原因为预算口径有变化,2018年值班、加班等人员费用预算在工资福利支出中,2019年预算在日常公用中,随在编人员人数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人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万元,主要用养老,医疗保险工作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标准化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人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固定资产总额1833.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0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人社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75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 人社预算报表.xls 

 人社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xls

人社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