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委
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政法委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中国共产党德阳市罗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含信访局、罗江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罗江区法学会办公室)
主要职能。德阳市罗江区委政法委主要职能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定,对一定时期全区政法工作作出部署,统一政法个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及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研究解决执法中的违法问题,督促要案、大案的查处,对有重大影响或政策性强、有重大争议疑难案件进行协调研究。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法委2018年重点工作。
1、组织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区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检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及其责任人提出查究建议。
2、负责全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表彰全区见义勇为集体及个人。
3、加强全区铁路联防工作和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4、负责加强全区防范处理邪教工作。
5、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6、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
7、统筹安排“区领导群众接待日”等接访活动。
8、负责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做好协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群众稳定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德阳市罗江区委政法委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含行政单位2个(政法委、信访局),事业单位2个(罗江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罗江区法学会办公室)。
德阳市罗江区委政法委(含信访局、社管中心、法学会)总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8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9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人员6人。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罗江区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170.9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2.00万元,事业运行47.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其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0.31万元,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3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7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6.08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有所减少;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8.64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养老保险减少3.49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4.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5万元。罗江县委政法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647.25万元。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政法委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行政运行
170.9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2万元,事业运行4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66万元,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37万元,其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0.3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3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97万元,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万元,其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00万元,住房公积金20.76万元。
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6.08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有所减少;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8.64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养老保险减少3.49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4.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5万元。罗江县委政法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647.2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647.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7.25万元,占85%;政府性基金收入100万元,占15%,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64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25万元,占46%;项目支出352万元,占5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7.2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7.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行政运行170.9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2万元,事业运行4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66万元,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37万元,其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0.3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3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97万元,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万元,其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00万元,住房公积金20.7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7.25万元,
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6.08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有所减少;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8.64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养老保险减少3.49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4.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公共安全支出470.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170.9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2.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事业运行47.4万元,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它行政单位离退休8.37万元,是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66万元,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66万元,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0.31万元,是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36万元,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97万元,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8万元,是指反映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之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76万元。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5.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1.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2017年0万元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无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包括:其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00万元,支出包括:其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区委政法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100万元,主要是2018年预算科目调整到基金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其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其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德阳市罗江区委政法委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含行政单位2个(政法委、信访局),事业单位2个(罗江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罗江区法学会办公室)。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47.2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6.08万元,减少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区委政法委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区委政法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固定资产总额90.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0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区委政法委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2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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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2:德阳市罗江区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