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委编办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地方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审核县委、县政府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
拟定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4.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负责县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5.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6.负责指导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委编办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研究制定本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健全责任清单制度;巩固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成果,重点研究推进财政税收、生态文明、科技教育、食品药品、城市管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体制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落实机构编制控编减编要求;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完善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中文域名的应用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主要包括:。
区委编办总编制12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 名。在职人员总数1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工勤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编办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2.5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收入、项目经费收入增加;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2.5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增加。县委编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112.4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112.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4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11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9万元,占84%;项目支出18万元,占1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2.4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4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0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编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4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2.5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收入、项目经费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05万元,占80.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7万元,占1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1万元,占2.77%;住房保障支出6.85万元,占6.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73.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3.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0.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6.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5.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0.95万元,计划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较2017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18年、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9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33万元,增长17.1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委编办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区委编办共有固定资产总额2.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0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区委编办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