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县略坪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罗江县略坪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罗江县略坪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单位内设非独立核算的下属部门四个,即:党政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群众工作中心和产业引导中心。
罗江县略坪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三农”搞好服务。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三是加强社会管理与创新,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五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服务。
(二)罗江县略坪镇人民政府2017年重点工作。
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夯实党建基础;切实加强民生工程建设,着力改善民生福祉;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循环农业园区改造升级,固化羊肚菌产业基地;推动旧城改造工程,着力打造优美人居环境和宜居宜业的中心小城镇;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美丽幸福乡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江县略坪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单位内设非独立核算的下属部门四个,即:党政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群众工作中心和产业引导中心。没有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罗江县略坪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4.8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1.2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39.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5.22万元以及离退休费等有所增加。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267.5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7.6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所增加;教育支出1.20万元,比2016年0.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36万元,比2016年增加27.99万元,主要退休人员增加和增加退休人员生活性补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1万元,比2016年增加8.9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医保缴费基数提高所致;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46万元,比2016年4.2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增加;农林水支出461.88万元,比2016年减少8.92万元,主要是大学生村官减少所致;住房保障支出23.93万元,比2016年增加0.95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加所致。
罗江县略坪镇人民政府2017年收支总预算904.8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904.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4.8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90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81万元,占93.04%;项目支出63.00万元,占6.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罗江县略坪镇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4.8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4.8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56万元;教育支出1.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46万元;农林水支出461.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3万。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罗江县略坪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4.8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1.2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一般公用经费和离退休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56万元,占29.57%;教育支出1.20万元,占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36万元,占12.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1万元,占2.0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46万元,占1.93%;农林水支出461.88万元,占51.05%;住房保障支出23.93万元,占2.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预算数为26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会议与调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262.5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办公及办公设施运行维护;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老龄、老协、关工委等群众团体工作事务支出。
2.教育: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培训及相关工作业务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114.3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31.9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事业人员生活性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26.6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离退休人员生活性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续费支出(项)预算数为39.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人员机保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5.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预算数为0.8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发展服务部人员缴纳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8.41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8.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5.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农村发展服务部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预算数为4.4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发展服务人员医疗补助和机关职工年度体检费用开支。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7.46万元,主要用于大成社区(城市社区)人员经费和办公费。
6.农林水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461.88万元,其中: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139.1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发展服务人员经费和“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和保险缴费;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预算数为14.80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及保险缴费;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预算数为249.93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生活补助和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预算数为57.00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和村(社区)组织活动经费开支;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农村“三资”管理平台运行维护为“三资”管理中心办公经费开支。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3.93万元,主要用于缴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罗江县略坪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4.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9.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25.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罗江县略坪镇人民政府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镇多年以来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预算数一直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0.30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和专项工伤接待量较2016年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38.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拥有的公务车减少1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由本单位使用的垃圾清运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8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罗江县略坪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罗江县略坪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9.2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4.82万元,增长22.9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罗江县略坪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48万元,主要用公务车购买保险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罗江县略坪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微型垃圾清运车1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罗江县略坪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