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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20 来源:区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德阳市罗江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求《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我办代拟了《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踊跃参与,建言献策,于2023年11月20日至27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13547072515、0838-3124270

电子邮箱:xiexd2222@163.com

附件: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

德阳市罗江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

(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筑牢森林防火屏障,全力维护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德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4年全区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全区非城区范围郁闭度(林地内树冠的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0.2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及灌木林地等均属于森林防灭火区。白马关镇为一级防控镇;新盛镇、鄢家镇为二级防控镇;略坪镇、调元镇、金山镇、万安镇为三级防控镇;白马关景区凤雏林区、白马关镇万佛村国有林区、 白马关镇宝峰村国有林区为三个重要防火区;万佛寺、庞统祠、宝峰寺为森林防火重点单位。

三、适时发布禁火令。森林防火期内,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各镇、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林区管护,严禁火源进入林区;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产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四、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期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在森林防灭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灰积肥、焚烧田埂地坡野草、焚烧垃圾、烧秸秆、烧木炭、烧香、烧纸、点香烛、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点篝火、点火把、烤火、野炊、烧烤等一切野外用火。

(二)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生产用火的,应当向区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区自然资源局)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现场责任人、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在林区要道、国有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景区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防火警示牌,设置“防火码”,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开展防火宣传。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并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火车、机动车等司乘人员严禁在森林防火区丢弃火种火源。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区自然资源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烧纸和吸烟者,一律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行政处罚;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镇、区级相关部门要优化完善源头治理、风险管控的工作体系,突出森林公园、城市面山等重点区域,全覆盖、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森林防火区内的道路、村庄(住户)、学校、医院、养老院、寺庙、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站库、工厂、电站、施工工地、行人休息驿站、景区旅游步道、祭祀煨桑点等重点地段、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以及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铁路、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和电信线路设施等,有关责任单位应当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清除沿途、周边和下方的枯枝落叶、杂草等可燃物,对电力、通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定期组织看守巡护和加强安全检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六、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各镇、各部门根据本地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实施分期分区精准管控,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区域和职责任务,落实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和巡山护林员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被监护人野外用火、玩火。森林防火期内,遇高火险天气时,气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众预警。重点区域内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遇森林高火险期时,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下沉一线包干蹲点指导,实行区包镇、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人、护林员包山。区自然资源局要加强检查督导,督促国有林保护管理单位和相关镇人民政府加强防火检查和巡山护林,封住山、堵住车、管住人、看住火。

七、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各镇、各部门要优化完善科学合理、支撑有力的保障体系。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责任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类扑救队伍做好扑火准备。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和保护重要设施的安全,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响应,在具备条件和扑火人员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立即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有序组织开展扑救,控制火情,防止蔓延,减少损失。

八、强化宣传教育。各镇、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做到有火不成灾,有灾无伤亡。

九、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要优化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落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以及联防联控责任;林区毗邻单位要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责任,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要及时修订和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健全森林火情火灾分级响应机制。

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镇、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究。对发生的森林火灾,要按规定及时查清原因、评估损失和分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19或(0838)312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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