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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连续三年以上未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的公告

索  引  号:510626-2023-014688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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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28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99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相关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者:

根据《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公告牌证作废、注销登记,并抄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应当及时申请注销登记。逾期三个月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公告其登记证书、牌照、行驶证作废,同时抄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规定,现公告以下0603140124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名单附后)其牌证作废、注销登记,并抄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已公告注销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不得上道路行驶和开展田间作业,继续上道路行驶和开展田间作业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名单拖拉机48台.xlsx注销收割机76台.xlsx

罗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