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3点在我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德阳市罗江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定价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
德阳市罗江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定价方案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方案制定的依据和原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第7号令)、《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办发〔2021〕3号)、关于印发《德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办发〔2021〕5号)。
2.原则: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要求。一是2015年国务院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实行有利于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的停车收费政策;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指出,要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服务收费机制,推进政府定价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加快推行差别化收费。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1.计费时段和计费方式方案2套
方案1:(结合罗江实际)
机动车停放服务计费时段分为日间和夜间。日间为9:00时(含)—19:00时,夜间为19:00时(含)—次日9:00时。
室内、室外公共停车场停车24小时为1个计费周期,实行滚动计费;临时占道停车日间时段为1个计费周期,实行滚动计费(夜间时段免费)。机动车停放服务计费方式:根据停车条件和需要,采取计时、计次计费方式。实行计时收费的应具有电子计时设施或建立人工计时的操作程序。
方案2:(参照德阳市中心城区)
机动车停放服务计费时段分为日间和夜间。日间为8:00时(含)—21:00时,夜间为21:00时(含)—次日8:00时。
室内、室外公共停车场停车24小时为1个计费周期,实行滚动计费;临时占道停车日间时段为1个计费周期,实行滚动计费(夜间时段免费)。机动车停放服务计费方式:根据停车条件和需要,采取计时、计次计费方式。实行计时收费的应具有电子计时设施或建立人工计时的操作程序。
2.收费标准
①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差别化收费标准方案2套
方案1:(结合罗江实际)
类别 |
首次收费 (起价) |
延时加收 |
每天最高收费 |
一类停车位 |
2元/泊位·小时 |
1元/泊位·小时 |
11元 |
二类停车位 |
1元/泊位·小时 |
1元/泊位·小时 |
10元 |
备注:1.首停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延时加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方案2:(参照德阳市中心城区)
类别 |
首次收费 (起价) |
延时加收 |
每天最高收费 |
一类停车位 |
4元/泊位·小时 |
1元/泊位·小时 |
16元 |
二类停车位 |
3元/泊位·小时 |
1元/泊位·小时 |
15元 |
备注:1.首停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延时加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包括公办的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车站、公园等公益机构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方案2套
方案1:(结合罗江实际)
类 别 |
车型 |
首次收费(起价) |
延时加收 |
每天最高收费 |
室内 停车 |
小型 汽车 |
3元/泊位·4小时 (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 |
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 (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 |
13元 |
大中型汽车 |
5元/泊位·4小时 (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 |
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 (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 |
15元 |
|
摩托车 |
1元/泊位·6小时 (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 |
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 (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 |
2元 |
|
室外 停车 |
小型 汽车 |
4元/泊位·4小时 (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 |
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 (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 |
14元 |
大中型汽车 |
6元/泊位·4小时 (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 |
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 (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 |
16元 |
|
摩托车 |
1元/泊位·6小时 (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 |
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 (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 |
2元 |
|
备注:首停15分钟内免费。 |
方案2:(参照德阳市中心城区)
类 别 |
车型 |
首次收费(起价) |
延时加收 |
每天最高收费 |
室内 停车 |
小型 汽车 |
3元/泊位·4小时 (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 |
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 (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 |
13元 |
大中型汽车 |
7元/泊位·4小时 (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 |
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 (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 |
17元 |
|
摩托车 |
1元/泊位·6小时 (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 |
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 (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 |
4元 |
|
室外 停车 |
小型 汽车 |
4元/泊位·4小时 (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 |
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 (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 |
14元 |
大中型汽车 |
8元/泊位·4小时 (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 |
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 (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 |
1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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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 |
1元/泊位·6小时 (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 |
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 (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 |
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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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首停15分钟内免费。 |
3.临时占道停车区域及车型分类
①区域类别的划分。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停车场地资源供求情况及交通拥堵状况、停车泊位周转率、城市公交覆盖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两类区域。一类区域:凯江河以西、南塔108国道以北、宝成线铁路以东合围区域;二类区域为一类区域以外的城市管理区域。
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数量由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动态调整。随着城区建设发展,对因城市道路建设、功能变更禁止停车的路段,相应取消、调减原有的停车泊位;对有条件划停车泊位的公共道路,可新增停车泊位。
②车型分类。车型大小具体分类按照公安交警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按车辆实际占用的泊位数收费。
4.机动车免收停放服务费范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停放服务费
①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及制式行政执法车辆;
②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灾车、环卫车等特种车辆;
③对中小学及幼儿园家长接、送学生时,学校附近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给予相应时间段免费停车;
④按有关法规规定设置的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
⑤在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停放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公共停车场停放不足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用;
⑥对新能源汽车在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停放的,1小时内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小时的按临时占道差别化收费标准计费;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停放的,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按公共停车场所收费标准计费、减半收取(优惠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⑦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
5.执行时间、期限和范围
自2022年 月 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执行范围为德阳市罗江区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所。
三、听证会代表名单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和部门代表参加人:彦青松、程福贵、王德菊、张占群、潘仁其、黄远航、雷彭
(二)消费者参加人:孙段叁冰、周书庭、刘顺明、易华、尹邦龙、杨清华、韦明念、曾强、马登花
(三)专家学者参加人:贺文贵
(四)陈述代表参加人:田德文
(五)利益相关方代表参加人:滕达兵
(六)停车场经营代表参加人:姜荣忠
四、听证人名单
曾用祯、冉斌、滕建国、张世杰
特此公告
德阳市罗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德阳市罗江区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