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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但因各种原因异地住院费用未能在医院直接联网结算,如何处理?

索  引  号:510626-2025-001042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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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2-19 来源:区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可先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建议不刷医保个人账户),带资料回参保所在区(市、县)医保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站或镇 (街道)等基层便民服务点报销。

    住院报销需要5类资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件。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

    3.住院费用清单原件。

    4.出院记录。

    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备注:

    1.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①住院病历(含病历首页、入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②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个人承诺书》。

    2.急诊还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责任编辑:区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