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区发改局创新节能审查工作方式,联合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局对高性能绝缘管及复合绝缘材料和景包装厂房建设等五个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约谈。区发改局副局长蒋伟集体约谈项目单位四川迪弗电工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和景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主要负责人。
会上,区发改局组织学习了《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川发改环资规〔203〕380号),明确项目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随后,蒋伟指出,投资项目能耗审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是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和抓手。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对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希望五家企业高度重视,按规定和要求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的编制和审查。五家企业表示,对节能审查工作重视不够,将积极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