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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互转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 2023-12-28 来源:略坪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互转吗?

可以

二、什么条件才能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办理两种制度的转移: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三、转移后,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1.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2.参保人员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责任编辑:略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