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村民李大叔年近六旬,没有经过驾驶培训,购买了一辆农用三轮车未上牌照就去赶集。由于临近场镇道路凹凸不平,李大叔为防颠簸,就在车行方向左侧道路上行驶(该道路划有双实线)。不料,三轮车与一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李大叔车损人伤,幸好人无大碍,住院7天,花费3000余元,修车几百元。令李大叔想不通的是,对方居然对他的损失一分也不赔偿。
评析:我国法律规定,凡是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应当进行登记,凡是驾驶机动车行驶都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原则。李大叔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他在行车途中遇道路障碍,本身是可以借道行驶的,但该地段划有双实线,原则上是不能借道行驶的。在对方车辆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李大叔借用道路导致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