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问 男女双方共同生活多年且生儿育女,但未领取结婚证,一方想要离婚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9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7条第1项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男女双方都已经达到法定婚龄,没有重婚的情况,也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二人之间成立事实婚姻,如想要离婚,需要到人民法院起诉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