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业产业民间投资分析
发布时间: 2023-11-20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案例分析

罗江区现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3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4有粮油类企业7家,蔬菜类6家,畜禽养殖类9家,饲料加工类3家,酒业加工类2家,水果花卉种植类6家。三年来,实现销售收入48.902479亿元,上缴税金2642.99万元(不含免税部分),企业务工1773人,带动农户24385人。

省级龙头企业德阳正鹏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于2014年1月,注册资金2000万元整,占地面积50余亩,年销售收入近2亿元。受控股公司正邦集团债权纠纷和国际饲料原材料价格波动、非洲猪瘟疫情等影响,本来是良性产业,现在直接导致运营困难。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龙头企业的经营规模小,产品单一。主要集中在粮油加工方面,市场竞争力弱与新形势下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品牌不响,知名度不高农产品附加值低。产品加工深度不够,加工转化和增值率低截至目前,申报注册的农产品品牌仅有15个,许多优质农产品没有品牌,市场占有率低。建议引导组织龙头企业加快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和应用,并建立健全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持续推荐新创建龙头企业,扶优扶强,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带动力强的重点龙头企业。三联农带农机制较弱。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有待健全和完善,龙头企业、专合社、农户之间缺乏优质合作机制,没有发挥出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建议进一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拧紧产业链条,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积极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在收购农产品时,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将部分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返还给农户促进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与农户在产权上结成更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行之有效的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形式,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机制,保护企业和农户的利益,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

三、结论

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按照“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思路,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环节来抓,通过政策扶持、内引外联、招商引资、优化环境和强化服务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收入增加起到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