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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工伤事故备案
发布时间: 2023-03-23 来源:新盛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事项名称

工伤事故备案

二、事项简述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以书面、12345(12345增加单位编号、职工身份证号等备案输入功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四川省工伤保险事故备案表》。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实施主体

德阳市罗江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五、设立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2.《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29号)

六、申办条件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及时(24小时之内,节假日顺延)向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

七、申办材料

《四川省工伤保险事故备案表》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 :德阳市罗江区环城路东段168号区政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

网 厅 :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查询电话:0838-3128138

咨询电话:0838-3128138

咨询服务热线: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838-3121555

十五、备注

该业务可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责任编辑:新盛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