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增加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为核心,将公益性岗位作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的重要举措,激发内生动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增强已脱贫人口自身发展动力,根据《关于规范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赈济作用,结合合圣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公益性岗位管理坚持“政府指导、村级管理”的原则,项目村按需设岗,制定各岗位具体职责、工作任务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岗位救助、实名服务、动态监管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在岗人员日常管理,确保岗位人员发挥作用。
二、岗位设置
罗江区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设立公益性岗位共计6个(保洁员4名、护路员2名)。
三、人员选聘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村民会议、入户宣传等形式及时向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农村低收入群体宣传政策、推介公益岗位及特殊岗位。边缘易致贫户和农村低收入群体中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提出申请,经核查、评议、公示、镇政府备案等程序确定上岗人员。
四、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与所在村签订协议,村集体产业项目收益按比例直接转为公益岗位劳动报酬,实行按劳计酬。公益性岗位按每月400元/人。
五、考核管理
结合岗位职责,落实制度。保洁员主要负责村内环境卫生,道路养护员主要负责村民小组及部分村级道路的维护,做到干净整洁、卫生达标、环境优美。
结合考核规定,发挥作用。村委会为公益性岗位建立台账,实行“日考勤、月考核”制度,制定特殊岗位职责,将工资发放与考核相挂钩。根据考核结果,及时更新人员配置,做到动态管理,实行正向激励,从源头上杜绝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公平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