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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白马关镇人民政府2022年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2-11-27 来源:白马关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区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村(社区)要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资金保证、物资到位、责任明确、遇有对策。

二、基本情况

白马关镇位于川西平原北部边缘,地处成渝经济圈和成德绵经济带核心地段,幅员面积73.75平方公里。全镇辖11个行政村、1个社区,91个村民小组,4个居民小组,总人口约2.4万人。境内拥有凯江、石板滩河、芙蓉溪、东河4条河流,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服务的同时,汛期也威胁了河道周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境内属于深浅丘陵地貌,独特的喀斯特地貌铸就了白马关独特的风景,也滋生9个山洪危险区和26个地质灾害点。

三、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

成立白马关镇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防汛(山洪灾害防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指挥长:肖  锐 党委书记

        李  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周  敏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唐章德 党委副书记

        王清平 党委副书记(挂职)、派出所所长

        李  军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川东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副镇长

        许灵玲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志国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法委员、副镇长

        曾  琪 副镇长

        赵  博 副镇长

        骆思岐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八级职员)

        刘远辉 卫生院院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由廖绪波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并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立应急抢险组、通讯联络组、后勤物资保障组、医疗救助组。

(一)应急抢险组。出现紧急情况时,协调有关部门集结救援力量,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二)通讯联络组。负责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的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做好通讯保障工作。

(三)后勤物资保障组。按照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做好物资储备,管理和供应工作。

(四)医疗救助组。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定救护方案,联系协调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三、汛前准备

(一)隐患排查。各村、社区针对水旱灾害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全面开展辖区内水旱灾害隐患排查。坚持隐患动态监管机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评估和整改,及时消除和控制安全隐患风险,不能及时处置的,要落实好责任人和针对性应急措施。

(二)汛前检查。各包村、社区干部负责组织所包村、社区的汛前安全检查工作,以查工程、查隐患、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检查区、镇相关部署落实、防汛减灾责任体系建立、体制机制建立完善、能力建设等情况,风险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防汛经费使用管理、物资储备、抢险救援力量配置、宣传培训演练、方案预案编制等应急保障落实情况,防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查找防汛抗旱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四、监测预警及应急响应

(一)监测预警。监测预警由镇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报告流程为:镇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指挥长、指挥长逐级上报;简易监测体系由村监测员监测,报告流程为:监测人、村山洪灾害防御小组组长、镇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逐级上报。

预警方式:电话、手机短信、广播预警、手摇报警器等

(二)预警等级。山洪灾害预警分四个等级(Ⅳ级、Ⅲ级、Ⅱ级、I级)。

(三)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Ⅳ级

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时,全镇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开展工作。

1镇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第一时间将启动Ⅳ级应急响应信息传达到村、社区一线各村、社区第一时间落实各项防灾减灾必要举措

2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点责任人全员在岗在位,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山洪危险区、水库、渠道、涝点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巡查力度,严格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三避让原则做好转移安置工作,必要时,应提前转移;

3)各村、社区发生突发情况时,第一时间上报镇防指,镇防指第一时间按要求逐级上报。

应急响应

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级应急响应时,全镇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开展工作。

1镇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第一时间将启动级应急响应信息传达到村、社区一线各村、社区第一时间落实各项防灾减灾必要举措

2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点责任人全员在岗在位,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山洪危险区、水库、渠道、涝点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巡查力度,严格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三避让原则做好转移安置工作,必要时,应提前转移;

3)包村、社区干部第一时间赶赴所包村、社区,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及时开展工作。

4各村、社区加强值班值守和灾情收集上报;

(5)各村、社区安排人员及时检查农田、鱼塘等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

6)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7)各村、社区发生突发情况时,第一时间上报镇防指,镇防指第一时间按要求逐级上报。

应急响应Ⅱ级

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全镇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开展工作。

1镇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第一时间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信息传达到村、社区一线各村、社区第一时间落实各项防灾减灾必要举措

2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点责任人全员在岗在位,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山洪危险区、水库、渠道、涝点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巡查力度,严格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三避让原则做好转移安置工作,必要时,应提前转移;

3)包村、社区干部第一时间赶赴所包村、社区,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及时开展工作。

4各村、社区加强值班值守保障防汛减灾各项指令及时传达到防汛点位一线。同时及时上报防汛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

(5)各村、社区安排人员及时检查农田、鱼塘等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6及时协调电力部门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7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和企业等人员聚集地应当停课、停业,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

8)各村、社区发生突发情况时,第一时间上报镇防指,镇防指第一时间按要求逐级上报。

应急响应(1级)

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1级应急响应时,全镇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开展工作。

1镇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第一时间将启动1级应急响应信息传达到村、社区一线各村、社区第一时间落实各项防灾减灾必要举措

2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点责任人全员在岗在位,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山洪危险区、水库、渠道、涝点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巡查力度,严格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三避让原则做好转移安置工作,必要时,应提前转移;

3)包村、社区干部第一时间赶赴所包村、社区,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坚决执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全力配合抗灾救灾工作

4全镇所有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加强值班值守保障防汛减灾各项指令及时传达到防汛点位一线。同时及时上报防汛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

(5)各村、社区安排人员及时检查农田、鱼塘等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6及时协调电力部门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7)全镇所有人员集中地“能停则停,能关则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8)各村、社区发生突发情况时,第一时间上报镇防指,镇防指第一时间按要求逐级上报。

五、人员转移安置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将危险区人员转移到安置地点,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转移安置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引导转移群众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地势较高的安全区内,确保转移不漏一户一人。转移后及时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逐级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妥善解决安置人员的饮食起居。

六、抢险救灾

抢险救灾由镇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紧急救援人员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党员干部、群众、民兵、其他支援人员以及防汛抢险突击队员组成;镇政府储备必要的抢险和救助物资,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水利设施、道路、电力、通讯等设施抢修所需的设备和材料,抢救伤员的药品及其他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

一旦发生灾情,迅速组织镇、村两级应急抢险队员奔赴灾区,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去,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要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对可能造成的山洪、建筑物倒塌涉及范围内的村庄、学校等,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并对该区域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进入。

发现被困人员,要迅速组织人员营救,对受伤人员要组织医疗单位给予及时治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对造成人员伤亡的山洪灾害,要组织医护人员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病情较轻的,在镇卫生院接受治疗,伤势较重的,应安排到医疗水平相对较高的县级医院进行救助。对有人员伤亡的,主要领导要协调所在地村委会,及时做好亡者家属的善后工作;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水,并认真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镇、村两级要及时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对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登记造册,有侧重地进行重建工作;各职能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和部门优势,迅速投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去,力争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社区)要坚持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具体负责本辖区的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本村(社区)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应急预案,落实防汛抢险措施,组织灾后自救。各村(社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村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要成立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组织机构,组建抢险队伍,落实防汛措施,安排防汛值班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村(社区)要通过村村通广播,宣传单横幅、网络等多种形式,对防汛(山洪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增强干部责任感,提高群众防汛意识,自觉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主动参与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三)备足防汛物资,组织抢险队伍。各村(社区)要做好防汛抢险的物资储备,在物资储备上要有正确的认识,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能用而无备。同时,要根据汛前检查情况,结合险工险段和险情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方案,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抢险预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做到召之即来,来则能战,战则胜。

(四)做好防汛值班,确保通讯畅通。汛期,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防汛值班,确保24小时值班值守。各村(社区)书记、主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要强化职责,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发生的汛情、灾情和防汛工作中的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镇政府要加强值班督查,对因脱岗、失职给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工作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

防汛减灾(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分级责任制,包片(村)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值班责任制度。各村(社区)实行领导带班责任制,汛期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出现险情及时处理,守职尽责,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白马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