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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外来入侵植物调查与标本制作技术规定
发布时间: 2022-07-27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踏查

(一)踏查时间

根据农业外来入侵植物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选择在其开花期或结实期进行踏查。

(二)踏查地点

1.确定踏查关键区域

将交通要道进出县域的起止点、河流进出县域的起止点、水库及湖泊的入水口和出水口、车站、码头、机场、边民互市区域、生产资料集散地、快递公司包裹集散地等列为踏查关键节点。以上述关键节点作为起点或中心,其周围1-5千米的农田生态系统、渔业水域确定为农业外来入侵植物踏查关键区域。

2.设置踏查路线和踏查点

一个县域内可设计多条踏查路线,踏查路线应做到“三覆盖”,即覆盖县域内所有乡镇、覆盖县域内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发生的所有生境类型、覆盖所有踏查关键区域。在踏查路线上选择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发生的典型区域作为踏查点。

(三)踏查方法

在踏查点对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发生情况进行踏查、记录。常规的人工踏查方法有平行线法、三线法、对角线法、“Z”字路线法等(见图 1-1)。根据踏查点内生境分布特点选择合适的方法。旱地、水浇地、果园、茶园等可采用对角线法或“Z”字路线法;水库、湖泊、坑塘、水田等可采用三线法或对角线法;铁路用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河流、沟渠等可采用平行线法沿两边踏查。

(四)踏查内容

记录踏查点面积、生境类型、入侵物种名称、危害对象、发生面积、有无治理措施等,填写“县(区、市、旗)农业外来入侵植物踏查记录表”(见表 1-1)。同一物种在踏查点内不同生境多次出现的,需要分别记录。

1-1 常用踏查方法图示

二、标准样地调查

(一)标准样地设置

根据实地踏查结果,对已知的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典型危害区域(连片发生面积在1亩以上)和清单未记录物种(包括疑似未记录物种)的发生区域,需要设立标准样地进行调查。根据外来入侵植物的生活型(草本植物、灌木植物、攀援植物、水生植物等)及危害生境类型,确定标准样地面积,样地面积不小于1亩;同一种入侵植物的标准样地之间的间隔不小于1千米。

(二)调查方法

对农业外来入侵植物的标准样地调查采.样方法或样线法完成,确定调查方法后,在同一标准样地内应保持一致,不得更改。记录标准样地的生境类型、入侵物种名称、危害对象等调查数据,填写“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标准样地调查记录表”(见表 1-2)。

1.样方法

对农业外来入侵植物采用随机设置、规则设置、限定随机设置、代表性样方设置的样方调查方法(见图 1-2)。

(1)随机设置:可根据随机数字,在两条相互垂直的轴上成对地设置,或在标准样地内任意几个方向上,分别以随机步程法设置。随机数字可通过抽签、纸牌、随机数字表等获取。

(2)规则设置:又称系统设置,可使用对角线设置棋盘法设置、梅花形设置、S形设置、Z形设置、H形设置W形设置等,使样方以相等的间隔分布于标准样地内,或在标准样地内设置若干等距离的直线,以相等的间距在直线上选设样方。

(3)限定随机设置:以规则设置的方法,将标准样地划分为若干个较小的区域,然后在每个划分的小区域内随机选设样方。

(4)代表性样方设置:主观地将样方设置在有代表性的区域和某些特殊的域。

1-2常用样方设置方法图示

根据农业外来入侵植物的发生生境选择合适的样方规格,样方大小通常为1平方米。在每个生境内设置3-5个样方,每两个样方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2.样线法

根据标准样地生境类型和面积大小,选择至少1条样线,长度20-100米,可根据标准样地面积大小和所在生境类型设置对角线、平行线、曲线/折线(S、N、V、W、Z型)等(见图1-3)。在每条样线上选取5-10个等距的样点。调查时,取样签牌垂直于样点处地面插入地表,插入点半径15厘米内植物为该样点样本植物,记录调查样点内植物的总株数和目标物种的株数。

1-3 常用样线设置方法图示

(三)调查工具准备

GPS定位仪、样方框、测绳、皮尺、计数器等测量工具胶面防扎手套、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便携式雨具、手电筒、急救包等野外调查装备。

三、标本采集、制作及鉴定

(一)标本采集

1.选择有代表性特征、无病虫的植株或部分进行采集,尽可能采集花、果、根、茎、叶全生育期各部分形态特征完全的标本,任何部分有形态生长异常的植株不宜用于制作标本。地下部分有变态根或变态茎的,应一并挖出。

2.植物体过大,采集全株不便制作标本的,可采集长度30-50厘米的一段典型部位(如带有花、果、叶的枝条),并挖取根部。

3.采集雌雄异株或单性花、雌雄同株的植物标本时,雌花和雄花均应采集。

4.采集水生植物时,应尽可能采集到其根部。

5.采集寄生或附生植物时,应将寄/附主上被寄/附生的部分同时采下来,分别注明寄/附生植物及寄/附主植物,并记录寄/附主植物的种类、形态、寄/附生位置以及对寄/附生植物的影响等。

6.采集时应进行编号,并详细记录采集人、采集地点、采集时间、经纬度、海拔、采集生境、当地俗名等信息,填写“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标本采集记录表”(见表 1-3)

(二)标本制作

为便于鉴定和长期保存,对野外采集的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应根据植物不同类型选择合适的标本制作方式,包括制成蜡叶标本、浸液标本或风干标本等。

(三)标本鉴定

对于野外无法确定的植物种类,应将标本送至本地专家处或省级以上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单位应保存1份物种标本,所有保存的标本将用于普查结果质控核查。相关鉴定人员或机构对各地送检的标本进行鉴定后,要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注明样品采集人、采集地点、鉴定方法、鉴定人、鉴定日期等详细信息。

责任编辑: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