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德阳市罗江区民政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环城路东段168号
邮编:618500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3121953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依法对区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和执法监督。
(三)执行社会救助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文件,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区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方案,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区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行为。指导婚姻登记机构管理工作及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
(六)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七)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九)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区域内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管理全区福利彩票销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留存公益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
(十一)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承办区市民服务中心转办的事项。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许 珺 党组书记、局长
何玉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罗贵媛 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
刘天棚 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 竹 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邱 凤 党组成员、局机关党支部书记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安全、 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综治防邪、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股室、所属事业单位办理区市民服务中心转办的事项。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中、省、市、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民政工程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拟订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负责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负责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协调有关股室、所属单位与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二)社会救助和慈善福利股。执行社会救助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文件,统筹推进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办中、省、市、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 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指导全区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指导,监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承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管理全区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拟订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落实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并监督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拟订全区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菲改革。承担全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指导落实殡葬服务规范。指导并监督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全区社会组织培育、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区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和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管理工作。
拟订全区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方案,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全区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监督管理地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德阳市罗江区行政区划图。承担需要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工作。
(四)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区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制度。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康养”产业发展。承担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负责机关纪检工作,对组织关系隶属于本部门机关党委的基层党组织、党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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