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升平东路1号
邮 编:618500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3123705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实施财税地方性法规。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
(二)拟定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财税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社会政策协调。
(三)负责管理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参与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七)牵头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区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三)做好全区金融监管、有效化解金融风险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水平等工作。
(十四)指导地方金融企业加强党的建设。
(十五)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政策措施。推进全区企业直接融资工作。
(十六)协调、督促、落实全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
(十七)推进全区地方金融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发现的问题线索认定。参与推进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风险处置工作。
(十八)拟订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做好全区地方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社会众筹机构、投资公司进行清理、整顿、规范。
(十九)负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和服务,以及全区保险、证券等非银行业机构的协调和指导。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一)承办12345热线平台工作机构转办的事项。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领导简介
陈 强 党组书记、局长
魏庆明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廖 婧 副局长
陈小茹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人事财务管理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安全、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信访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股室办理12345热线平台工作机构转办的事项。
(二)综合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有关分配工作。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区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负责管理评审专家。负责组织审核区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区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区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运行和维护。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组织制定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
(三)财监法规会计股(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财政普法工作。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工作。牵头协调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担区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负责局机关局域网及区本级城域网、财政业务应用计算机系统、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及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内控内审工作。
(四)预算税政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对各镇、区级各部门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参与国家重大税收政策研究并提出调整建议。负责提出地方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和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开展税源调查分析。
(五)债务管理股。承担全区地方债务监管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拟订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法定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等工作。承担地方债券转贷、兑付等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外债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有关管理工作。
(六)绩效评价股。负责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牵头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标准体系。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
(七)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八)资产管理股。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推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授权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制定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产产权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财务监督管理、薪酬管理等工作。
(九)金融股。加强与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及金融机构驻罗分支机构的沟通联系。搭建融资平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开展金融政策与财政、产业等政策的协调。承担地方金融对外交流、人才建设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负责制定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承担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依法依规行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能。协调、督促、落实全区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发现的问题线索认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金融风险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社会众筹机构、投资公司进行清理、整顿、规范。配合做好全区地方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风险防范和处置。配合推动地方金融组织统计体系建设、非公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参与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
(十)行政政法和教科文股。承担行政相关部门、政法、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限额。制定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工作。参与区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工作。承办涉及港澳合作与交流事务财政有关事项。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对外财经交流的具体工作。
(十一)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二)投资和经建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承担工业、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经济合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基本建设、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三)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牵头财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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