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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
索  引  号: 510626-2022-00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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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07 来源:区发改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机关名称

德阳市罗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雨邨东路16号

邮编:6185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3121926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价格、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和利用外资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财政、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综合统筹财政、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指导全区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统筹全区经济体制改革职责,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负责全区投资宏观管理和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区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负责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安排和审核,负责省、市、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及前期工作经费安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和政策建议,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区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推进全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八)促进全区县域经济发展,拟订本区县域经济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任务等有关政策并做好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本区县域经济、城镇化发展以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九)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区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十)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卫生健康、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二)指导并综合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协调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平台建设。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三)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本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总体思路。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监督考核和指导协调。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基础设施,构建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

(十五)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定全区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研究提出优化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建议。

(十七)起草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八)研究提出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九)管理全区粮食和食糖储备,负责区级储备粮糖行政管理。配合国家、省、市储备粮糖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及动用的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组织指导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军粮供应和前运粮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二十)贯彻执行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定全区物资储存、流通运输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和全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一)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定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及全区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国有粮食和物资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工作,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国家、省、市和区级投资项目。

(二十二)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流通执法督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三)代表区政府履行区本级国有粮食企业出资人职责,负责区本级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区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二十四)承担本辖区油气开发协调工作。

(二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十六)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二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陈可飞 党组书记、局长

陈  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  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俊峰 党组成员

王源涛 党组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朱洪雨 党组成员

、机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党建、纪检、宣传、监察、统战、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机关财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保卫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部门预算工作及机关劳动工资、职工福利、国有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局机关和全区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区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报告和会计决算工作;负责全区粮食产业数据统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负责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措施;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的重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拟定开发区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区域经济发展;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地区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的目标和措施。

组织拟定全区实施西部大开发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建议,协调相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落实西部大开发重大政策措施;提出西部大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建议并协调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各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承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和其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事项。

拟定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协调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预案和实施演练的配合方案;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潜力调查;组织协调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方面的工作;组织协调军民通用维修装备、器材、保障设施及部分通用装备征集征用等装备动员工作;组织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组织申报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重大项目;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粮食流通及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计划,统筹提出工作方案和措施;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牵头组织开展有关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学者开展研究和咨询;组织开展改革试验工作评估、总结、考核、宣传和推广;承办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项目投资管理股。负责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投资调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制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编制政法、城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按管理权限负责党政机关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编制全区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储备;负责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安排和审核,负责省、市、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及前期工作经费安排;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参与重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汇总并发布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实施。

(四)产业发展股。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交通运输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交通、邮政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审核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交通、邮政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区级财政性投资安排和建设资金平衡意见,申报中央财政性投资。负责与成都铁路局和省、市、区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统筹协调全区铁路等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会同拟定全区铁路等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相关工作。

综合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拟订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工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核和转报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承办食盐、烟草等国家指令性管理的特种行业有关工作;承办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拟定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转报、安排国家和省的高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指导协调自主创新体系发展,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和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和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负责争取和申报新型城镇化省预算内项目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区以工代赈扶贫开发重大问题;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审核、转报和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负责以工代赈工作协调、督促检查。

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平衡人口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组织协调实施;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统筹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措施;转报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的相关建设项目;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平衡人口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组织协调实施;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统筹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措施;转报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的相关建设项目;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的目标和措施;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组织申报借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指导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承办国外贷款项目和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相关税收减免工作;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工作。

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协调粮食、棉花、盐业进出口计划的实施;受理、上报全区粮食、棉花进出口关税配额;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拟定流通业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审批、核准、备案、转报流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提出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联系指导区级投融资平台项目投资工作;转报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负责企业债券发行初审和监管。

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定全区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能源发展情况;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提出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建议。

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配合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编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审查工作;审核、转报和安排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节能环保等专项国家、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承担本辖区油气开发协调工作。

(五)招标投标管理股。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比选)工作,核准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宜,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和调查涉及招投标程序的投诉和违规行为;负责协调招标投标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协调管理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组织协调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相关中介咨询机构的协调管理机制。

(六)成本调查监审和价格管理股。负责拟订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调查;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布。

拟定价格调整改革计划;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水、电、气等资源及产品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价格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组织价格听证;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协调有关价格争议。

(七)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省、市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转报并督促实施;负责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及技术应用,监督执行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指导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工作;承担仓储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区粮食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储粮新技术推广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负责重要物资储备、仓储设施、粮食科技统计工作;指导粮食系统抢险救灾工作。

拟订食糖等重要物资及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区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全区物资储备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作。

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轮换地方储备粮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应急保障、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负责全区粮食余缺调剂工作。组织实施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负责全区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军粮供应和前运粮相关工作。

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转报并督促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及全区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具体工作。

责任编辑: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