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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局
索  引  号: 510626-2022-000533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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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07 来源:区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础信息

德阳市罗江区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德阳市罗江区景乐南路377号

邮编:6185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3124270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镇、经开区、各部门(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德阳市罗江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区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上级处置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驻地武警部队、民兵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区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全区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督促全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抢险救援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

(十一)依法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全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的备案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改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评估、评价、培训、咨询等中介组织的监督检查。

(十八)承担区安办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十)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二十一)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区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区应急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区应急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应急局与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区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区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区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以及贯彻实施相关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情的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

(3)区住建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级地震监测台网(站);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强化全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区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制定本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区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5)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改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区发改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三、领导简介

许安辉 党委书记、局长

罗成汉 党委副书记、区防震应急中心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罗仁伦 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 洪 党委委员、区防震应急中心副主任

马晓霜 党委委员、副局长

龙继辉 区防震应急中心副主任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以及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综合性事务工作。承担党建、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指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下同)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退休人员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应急指挥股。建立全区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应急协调联动、减灾协调工作机制和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牵头拟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监督指导重要江河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及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区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提请衔接武警中队、民兵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班值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区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负责组织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工作。

(三)综合协调股。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拟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四)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大政策。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的备案管理工作。

(五)防震应急中心。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防震减灾和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参与住建、应急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和应急规划,以及全区地震应急预案负责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服务工作参与全区地震信息网络和信息接收、震情速报、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等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和应急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和应急意识。参与有关部门平息地震谣传和误传,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责任编辑:区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