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德阳市罗江区白马关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白马关镇顺龙街44号
邮编:6185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3960068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讨论决定本乡镇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
(三)统筹区域发展。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制定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乡村振兴工作,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基层治理。负责本辖区社会治理,指导村(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群众和单位参与村(居)委会建设和管理。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优化公共服务。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组织实施并优化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民政、劳动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各项公共服务。
(六)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李 娜 镇党委书记、镇长
唐章德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 庆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杨广宇 镇党委副书记
尹蕻樯 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副镇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李 丹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胡世兵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 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辉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骆光华 镇副镇长
杨剑锋 镇副镇长
周 策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八级职员
四、机构设置
(一)党建办公室。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党务、人大、政协、宣传、统战、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群团等工作;承担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负责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员队伍建设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行政监察、老干部服务、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绩效管理、后勤保障、综合协调、督察督办、党务政务公开、地方志、党史、信息、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内审工作;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与村组财务管理指导;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统筹负责辖区经济发展,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负责一、二、三产业的指导和管理;统筹负责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统筹粮食安全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和管理;负责辖区统计工作及各类国情国力调查等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乡村发展、负责产业发展、推进科技普及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教育和体育、民政、劳动社会保障、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慈善、残疾人服务、民族宗教和退役军人等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统筹负责指导乡村治理和村民自治工作;负责辖区志愿服务工作,指导辖区社会志愿组织、村(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治镇、防邪、禁毒等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区市民服务中心转办事项办理等工作;承担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等工作;负责做好应急管理和处置,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工作;承担辖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防灾减灾、食品安全、消防救援、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调度派驻乡镇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处理,接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村镇建设、林业、水利、道路交通建设、农房建设与管理、耕地保护等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调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协助处理环境突发事件;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法规;负责落实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承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负责承办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安置具体工作;负责落实土地征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征收、补偿和安置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完成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白马关镇